财务行政论
正版保障 假一赔十 可开发票
¥
51.36
6.4折
¥
80
全新
库存74件
作者胡善恒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
ISBN9787100218658
出版时间2022-11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80元
货号12193239
上书时间2024-09-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胡善恒(1897—1964),字铁崖,湖南常德人。1913年,随兄去上海,就读于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前身),毕业后赴日本留学,入庆应大学学习财政。因从事爱国学生运动,被日本政府驱逐回国。1948年出任广东省财政厅长。著有《赋税论》、《公债论》、《财政行政论》等数百万字的巨著,被商务印书馆列为“大学丛书”。
目录
目录:序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一般理念第二章 预算之本质第一节 预算在财政统制上之性质第二节 预算在法理上之性质第三节 预算在政治上之性质第四节 预算在行政上之性质第三章 预算语意之来源第四章 岁入岁出之意义第五章 财务制度与宪政之发展第六章 我国预算决算史第二编 预算之编成第一章 预算编制之机关与程序第一节 预算编制之机关第二节 预算编制之程序第三节 英国预算编制之程序第四节 美国预算编制之程序第五节 法国预算编制之程序第六节 日本预算编制之程序第七节 我国预算编制之程序第二章 预算种类第一节 总额预算第二节 特别会计预算第三节 追加预算第四节 非常预算第五节 继续费第六节 纯计预算第三章 预算时期第一节 预算期间第二节 预算年度之起讫第三节 预算编制时期第四章 预算数额之计算方法第五章 预算书式第一节 预算书式之体裁第二节 各国预算书式第三节 美国预算书式第四节 我国预算书式第三编 预算之议定第一章 议定预算之意义第二章 审议时期第三章 预算议定之程序第四章 预算议定之范围第五章 准款程序第六章 两院之议定权第七章 预算之成立与不成立第四编 财务行政第一章 财务行政之职权第二章 各国财政部之机构与职权第一节 我国财政部第二节 英国财政部第三节 美国财政部第四节 法国财政部第五节 德国财政部第六节 日本财政部第三章 收入行政第一节 收入程序第二节 我国收入行政第三节 英国征收行政第四章 支出行政第一节 支出程序第二节 英国支付制度第三节 我国支出制度第四节 日本支付制度第五章 国库制度第六章 国库之掌管第七章 财务行政之管理第八章 各国财务管理制度第一节 我国财务管理制度第二节 英国财务管理制度第三节 美国财务管理制度第四节 法国财务管理制度第五节 比利时财务管理制度第九章 人事费与物品费之管理第一节 人事费之管理第二节 物品费之管理第十章 科目流用第十一章 预备金第十二章 非常准备金第十三章 特种基金第十四章 预算盈绌之处置第十五章 会计整理期限第十六章 各年度岁入岁出之划分第十七章 年终出纳之整理第十八章 决算报告第五编 财政之监督第一章 监督之目的与类别第二章 审计之职分第三章 各国审计制度第一节 我国审计制度第二节 英国审计制度第三节 日本审计制度第四节 美国审计制度第五节 法国审计制度第四章 审计之效力第五章 决算之审议附录胡善恒学术年谱 杨志勇中国财政治理现代化的早期探索成果——胡善恒先生的《财务行政论》导读 杨志勇
内容摘要
本书分析财务行政制度,逐层检讨,每论一制,先叙其原理,次考各国施行各制之效果,以为佐证。各国政制,各有不同。常有一国之良法美制,而在他国不能合用者,南橘北枳,地各异性,未可拘执。但法有常规,物有常理。藉各国制度之比较以观,不难辨别其臧否,本书所论,一本此旨。至于我国财务制度,方在演进之中,而以中心思想未树立,中枢制度不固,究竟对谁负责,如何负起责任,洵为当前之疑问,以故治其事者鲜不彷徨罔两。本书对于此等问题,一一指出,详加说明。现行制度,尚待行通,得失之处,难于判断,然从因求果,亦可逆料,按之近事,令人失望,法窍则变,宁待将来。从来关于国家财务行政之著述,有颜曰预算论者,有称为政府行政者,有称为财务制度者,迄无一致之名称,试按附录所列书名,即可知之。政府财政,未免宽泛,预算,失之太狭。而财务制度,又与私经济相混。财务行政,当以预算及财政法规为根据,至如何执行,则有部份之处理制度存在,极为重要,本书所述,于此特详。至于预算之议定与财政之监督,固为别种权利之行使,然可视为财务行政之延长。若以广义释之,此等过程,俱称为行政,亦无不宜。本书称曰财务行政论,盖包括国家财务处理制度之全部,其他经费收入赋税,公债之讨论,则另有专书。本书所论,既在阐述财务行政之义理,故引用之法规,有既经废止者,有现行有效或无效者,有经立法院通过国民政府公布而尚未决定施行者。至法规全文,则有各机关之法规汇编在,无须附录。
精彩内容
本书分析财务行政制度,逐层检讨,每论一制,先叙其原理,次考各国施行各制之效果,以为佐证。各国政制,各有不同。常有一国之良法美制,而在他国不能合用者,南橘北枳,地各异性,未可拘执。但法有常规,物有常理。藉各国制度之比较以观,不难辨别其臧否,本书所论,一本此旨。至于我国财务制度,方在演进之中,而以中心思想未树立,中枢制度不固,究竟对谁负责,如何负起责任,洵为当前之疑问,以故治其事者鲜不彷徨罔两。本书对于此等问题,一一指出,详加说明。现行制度,尚待行通,得失之处,难于判断,然从因求果,亦可逆料,按之近事,令人失望,法窍则变,宁待将来。从来关于国家财务行政之著述,有颜曰预算论者,有称为政府行政者,有称为财务制度者,迄无一致之名称,试按附录所列书名,即可知之。政府财政,未免宽泛,预算,失之太狭。而财务制度,又与私经济相混。财务行政,当以预算及财政法规为根据,至如何执行,则有部份之处理制度存在,极为重要,本书所述,于此特详。至于预算之议定与财政之监督,固为别种权利之行使,然可视为财务行政之延长。若以广义释之,此等过程,俱称为行政,亦无不宜。本书称曰财务行政论,盖包括国家财务处理制度之全部,其他经费收入赋税,公债之讨论,则另有专书。本书所论,既在阐述财务行政之义理,故引用之法规,有既经废止者,有现行有效或无效者,有经立法院通过国民政府公布而尚未决定施行者。至法规全文,则有各机关之法规汇编在,无须附录。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