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论 这部小说通俗易懂,作为一部情节交错的侦探小说,从单纯欣赏的角度来说它就给他很愉快的阅读体验,而其中的中国元素和中国历史让他觉得这部书更有趣了。 ——美国小说家理查德·罗杰斯(Richard C.Rogers) 《狄公案》是中国“古而有之”的众多公案小说中的一种,历来看的人就不比其“姊妹篇”《彭公案》《施公案》《包公案》来得多。以常理看,高罗佩此时重写《狄公案》,似乎是一件愚不可及、注定要失败的事情。然而,结果却相反,这套系列小说越写越神,畅销世界各地,居然成为当时西方一般读者了解中图文化的一个特殊窗口,影响极大……其心中的《狄公案》读者对象,不是华人,而是洋人。据我看,高罗佩一生能如此成功,可断其是一个极能在关键时刻判断机会、驾驭环境的人。他敏感看出并抓住东西方文化在这一特定点上所聚焦的兴趣落差,熔上述几个“与众不同”于一炉,推陈出新,化腐朽为神奇,才创造出了“高罗佩版”《狄公案》在西方一时家喻户晓的奇迹。 ——普林斯顿大学博士陈珏 现代西方对传播中国文化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Robert Hans van Gulik,1910—1967)。高罗佩的英文《狄公案》系列小说(Judge Dee Mysteries)影响远超过任何中国研究著作。非汉学圈子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往往来自《狄公案》。哪怕汉学专家读,也没有“硬伤”败了胃口;而西方大众了解中国,往往是“狄公的中国”,这个中国,是一个多姿多彩相当引人入胜的中国,比起中世纪灰色的欧洲有趣得多。甚至专门家也受狄公小说影响,伯克莱加州大学法学院长贝林教授研究中国法制史,就是从狄公小说入手。 —— 赵毅衡(四川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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