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六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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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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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积雪草著
出版社古吴轩出版社
ISBN9787554602621
出版时间2013-05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28元
货号8282510
上书时间2024-09-0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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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积雪草的《婚姻的六个样子》是一本关于探讨幸福婚姻的情感书。全书共分为六辑,“无处安放”“爱的港湾”“烟火夫妻”“一地鸡毛”“十字路口”“爱情重组”,每一辑由若干故事组成,以现实的案例,探讨爱情、婚姻、家庭中的心路历程,为追求幸福婚姻提供些许启发。
作者简介
积雪草,原名王晓宇,现居大连。《青年文摘》等杂志签约作者。作品散见《读者》、《青年文摘》、《意林》、《微型小说选刊》、《中国青年报》等海内外数百家期刊报纸。有多篇文章被收人多种图书。有多篇小小说被选人年度选本。有多篇散文入选学生试卷。
目录
序 你是我的幸福吗
第一辑 无处安放
再见了,亲爱的铜纽扣
让我为你跳支舞
生命中路人甲
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爱上路上的人
恋人未满,暗恋成伤
紫藤花下的诺言
提拉米苏的悲伤
角落里的“鸦片”男人
木棉花开的季节,思念成灾
季节,就是有你的冬天
女孩的身体,只该为爱情盛开
她用八年时间,等一个人长大
第二辑 爱的港湾
婚姻的承诺是一条爱情的天梯
为你一辈子不说话
我会守护你一辈子,像当初你守护我一样
有个“傻瓜”,爱了你好久好久
二手男人一手爱
玫瑰花与蛋炒饭
爱你,才会在你的世界笨拙地打扰
勿忘我的花语是:永恒的记忆
第三辑 烟火夫妻
的情话不是我爱你
瓶中是我给你的四季
生命尽头,仍不是我爱你的终点
右手不会离开左手,就像我会永远牵住你
旧房子,才有爱情的温度
情侣饭盒里的饺子
男人永远有个情敌,叫别人家的老公
演员或是保姆,她都是他妻
老公,祝贺你失业
“小女人”有人爱
男人有时是树,有时也是凌霄花
好女人是男人的翅膀
不要轻易翻看爱情的底牌
爱情是奶油蛋糕上面的那颗樱桃
第四辑 一地鸡毛
我不是公主,你也不是王子
放心和孝顺父母的他在一起
低成本吵架协议
乡下婆婆VS城里儿媳
管钱跟管爱一样需要智慧
用积分换幸福
酸酸甜甜爱滋味
爱的回声
面容渐渐苍老,爱情的纹路却没有改变
街上的美女再美,不如家里的黄脸婆
爱的特权
好男人也可以长成墙头草的样子
自行车后座的爱情
第五辑 十字路口
解语花PK玫瑰花
爱情夹杂的故事与事故
不爱也是一种优雅
我爱你,所以我离开你
有我在,什么都别怕
为爱留一条回家的路
爱他,就接纳他所爱的一切
弱水三千,一瓢足矣
给爱情记本流水账
爱情备忘录
烟火夫妻才br />
别让风迷了爱情的眼
有爱的房子就是金房子
S号男人和XXL号的爱
第六辑 爱情重组
幸福的参照物
无法与时光对抗的东西
爱的拼图
接受那道爱的刻痕
幸福隔着一道玻璃墙
爱着的时候,都有一颗悲悯的心
内容摘要
第一辑 无处安放
几乎每一个人,都曾有过一段无处安放的青春,都曾有过一段没有修成正果的爱情。在那些青葱岁月里,流星一样划过的情感,美丽过,叹息过,最终成为过去式。过去式不代表我们会遗忘,恰恰相反,无处安放,就盛放在我们的记忆里,盛放在我们的心灵深处,在我们生命的底版上,刻下深深的印痕。
后悔吗?不。每一段感情都是生命的体验,都曾给我们带来不一样的感受。
没经过失恋的不懂爱情。曾经是玩笑话,亦是真理。
无处安放的爱情,一样会让我们心悸,让我们狂热,让我们不眠……
再见了,亲爱的铜纽扣
爱不卑微,卑微的是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
他们认识那年,正是复刻版的德军制服热,她在无意中加入这股热潮。她爱的不是制服,而是制服上明晃晃的铜纽扣。那些扣子做工极其精致,简直有些精美绝伦,如果不是扣子的背面写有批号和生产厂家的英文字母,简直就可以乱真。
喜欢至极,于是顶着炎炎烈日,满大街去寻找。快泄气的时候,橱窗里的一条制服版的裙装牵制住她的视线,窄小的下摆,棉布的质地,但经过处理,看上去很有质感又很柔软,肩部的搭扣处是两枚小小的铜纽扣,那种草绿的颜色,有着军人的刻板与威严,穿在身上,妖娆中透出刚毅。
她左顾右盼,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有些不伦不类,如果配上长靴,可能效果会更好些。正当她对着镜子搔首弄姿臭美之时,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男人,在悄悄地打量她。镜子里一览无余的是她曼妙的身姿。她条件反射地回头看他,他对她微微地笑,像春天里的阳光,露出白白的牙齿。他说:“这件衣服不适合你。”她会心地笑着说:“是的,我只是喜欢这两颗纽扣,别的都不重要。”再看他,他的笑容就变得有些尴尬。
因为那两枚扣子,她和他结下了不解之缘。有时她会和他相约一起,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里转悠,她找纽扣,他找灵感,饿了一起去西点屋吃蛋挞,渴了拿起矿泉水瓶子往下灌。她笑他,吃东西时,嘴角上挂着幌子。他笑她不像淑女,喝水时,水顺着下巴一直流到衣服上。他们像风穿行在城市的大街小巷,牵着手,没有间隙,没有猜疑,只有快乐。
有一次,她去外地,在候机厅的大屏上,与他不期而遇。他的身边围着一群记者,他正在跟人家讲着什么,嘴角微微向上的样子依旧迷人,说话时依旧习惯性地说“是不是”,这三个字是他的口头语,几乎每句话的尾部都缀上这三个字,她也曾经拿这三个字取笑过他。
她呆怔在那里,他还是他,她却觉得那么陌生和遥远。她傻傻地看着,手中的矿泉水倾出瓶子,洒到裙子上也不知晓。
她恍惚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一直以为他像一个邻家男孩那么普通,可以交往,可以做朋友,可以爱,却原来,平凡的背后,是那样的不平凡。
她忙忙地掏出手机,摁了熟悉的号码,依旧是他熟悉的声音,那么有亲和力:“我是小猪可彼,可以为你做点什么?”她忽然失语,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眼泪急急而落,是的,能说什么?骂他吗?骂他骗自己吗?可是彼此从来没有许诺过什么,也没有约定过什么,能说什么?她无声无息地收了线。
那一次她知道了,他是滨城非常有名气的时装设计师,有一家风格前卫的时装设计室,据说找他设计服装的淑女名媛、社会名流,多得数不过来,都要提前一年预约。
后来,她开始留心这个人的资料,平媒上,传媒上,时不时会报出他时装大赛获奖的消息,每听闻一次,她的心都会轻颤一次,他离她越来越远,以至于游离出她的视线之外。
后来,她再也没有去找过他,他打电话来,约她逛街淘宝,她总会找一个恰当的理由拒绝。自己只是一个庸常的平民女子,他怎么会看上自己?终于找了一个理由,说自己要去国外读书,彻底淡出他的视线之外。
那一次,他送了她一套德军改良版的女式制服,不仅仅是改良,而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改成时尚前卫,彻底时装化:旧旧的绿色棉布,修长的窄裤脚,有很多口袋,制服版的上衣,有很多铜钮扣。他黯然地说:“有时间回来看我。”
她笑,如花一般,眼泪却在心里回流,他看不到。她知道自己再也不会出现在他的视线之内,得不到,还不如彻底逃离。
抱着那件衣服,越走越远,终于走到他看不见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看书、听音乐、上班。经历了升职,加薪,人来人往的纷繁。有一个午夜,她又在电视上看到他,他在电视里侃侃而谈,旁边坐着一个幸福的女人,想必是他的太太,脚边有一个小人儿在玩耍,卷曲的头发,大眼睛,非常可爱。她内心深处有一丝疼痛渐渐晕染开来,以最快的速度找出当年他送她的改良版德军制服,套在身上,镜子中的女人,温柔中透着飒爽,妩媚中透出坚强,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枚铜纽扣掉在地板上,她弯腰拾起,在手里把玩,他是了解她的,他知道她的小心思,他知道铜纽扣是她的最爱。她把那枚纽扣放在茶几上,转身慢慢点燃一支烟,磕烟灰的时候,她忽然呆住了,小小的铜纽扣的背面,刻着精致的英文字母“LOVE”,她的手指忍不住发抖,发疯般把所有的纽扣都拆下来,每一个纽扣的背面都是英文字母“LOVE”,而不是生产厂家和批号。
先是温暖,后是惊喜,渐渐化至钝痛,她终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砸了手边那个精致的玛瑙烟灰缸。那些“LOVE”,与自己相逢太迟、太迟,迟到已无法自救。
她把脸埋在掌心里,爱不卑微,卑微的是她用俗常的眼光看待爱。
让我为你跳最后一支舞
那些美丽而伤感最后以悲剧收尾的爱情在文艺作品里是一个故事,在现实生活里就是一场事故。
遇到他的那年,正是她最落魄的时候。母亲生病住在医院里,需要很多钱,可是她什么都没有,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蛋,和同样漂亮的舞姿,除此,别无所长。
她在歌厅里找了一份给人伴舞的差事,每晚像那些歌手一样赶场子,多跳一场,多赚一份钱,很辛苦。她安慰自己,等攒够了给母亲做手术的钱,就不用像这样东奔西跑的,就不用在这样红尘深深的地方小心翼翼守护自己的安全。
伴舞其实是一种陪衬,舞台上的灯光和台下的目光永远都是给歌手准备的,她习惯了像一棵小草一样,在舞台的边缘不受关注,然而,她依旧跳得专注而投入。
那段时间,台下的观众其实很少,唯有他,每晚必来,专心致志地盯着她看,大家都笑,说那个“粉丝”爱上她了,因为他有时会买了百合、郁金香之类,孤单的一朵,等她跳完了,把花送给她。
可惜她并没有心情和时间浪费在这样小情小调的事情上,有时候会把花插到同伴的衣襟上或口袋里,有时候会直接把花丢在垃圾桶里,夜夜来这种欢娱场所闲泡的人,想来也不会是什么正经人。
说不上喜欢或不喜欢,但从那时开始,她每晚跳完最后一场,赶末班地铁回家的时候,总能在车上与他不期而遇。他淡淡地笑,说:“你跳得真好!”她点点头,也不回答,冷漠地看着车窗外一闪而过的夜色,漠然地想着心事。有一次,因为困倦至极,竟然在午夜的电车上睡着了,头歪在他的肩上,睡得很沉很安逸,到站居然并没有醒。他叫醒她,她揉着惺忪睡眼,忘记了身在何处,转头看他,他笑了,笑容温暖而美好,她释然,
他陪她下车,试探地问:“我送送你吧?你一个人回家,我不放心!”她失笑,心想:这个人迂腐至极,你不放心我,难道我就放心你了吗?她摇了摇头,道谢,然后一个人往家里跑,跑着跑着,就站住了,回身往后看,一个模糊的轮廓,依旧站在路灯旁,向着她离去的方向。心中有一种暖,像烟尘一样,慢慢散开,飘摇,把心填充得满满的。
后来听人说,其实他跟她并不同路,每晚陪她坐地铁回家,然后再原路返回,去歌厅门口拿停放在那里的车。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身上的铠甲坚硬无比,但在这一刻里,竟然渐渐软化,有一个人挂着你,念着你,想着你,总是美好的事情。
她不再像小刺猬那样,竖起身上的刺扎他,抵御他,防范他,相反,倒是生出淡淡的依赖,在台上看到他坐在台下,她的舞姿就会曼妙如花。
她开始试着接受他,他送她的花,她不再丢掉或送人,而是拿回家里制成干花标本,已经有99朵了。他带她去吃宵夜,她也去了,两个人在夜摊前吃面条,吃得唏哩呼噜,看着彼此不雅的吃相,指着对方,忍俊不禁地笑。他捉住她的手问:“带我去看看你的母亲吧?等她老人家好了,我们就结婚!”她羞红了脸,问他:“你不嫌弃我没有体面正式的工作?”他也笑了,说:“我就喜欢看你跳舞。”
后来,他不再来看她跳舞,也不再送她回家,有人说他结婚了,在街上看到他跟太太手牵着手。她的心疼痛起来,一直疼得流出了眼泪,这样的娱乐场所认识的男人,自己居然傻到相信他!自己再好,人家也不过是拿自己解闷而已,而自己,居然当真?
想把他忘记了,但是却常常不由得想起他温暖的笑容,想起他夜色中模糊挺拔的轮廓。她把那些制成标本的干花拿出来,用剪刀剪成细碎的粉末,然后洒到风中……
折腾了一段时间,渐渐把这个男人压到心底,轻易不再把旧事翻出来。转年,母亲做了手术,病愈出院,家里又多了笑声和烟火的气味。
她还在那个歌厅伴舞,母亲说:“我病好了,不再需要很多钱,不要再去跳了。”她笑嘻嘻地回:“我喜欢跳,一直跳到跳不动了为止。”
其实,她的内心里还是隐隐地期望他能再来看她跳舞,可是他一次都没来。
绝望了,也就不再跳舞了。她有了新的男朋友,两个人一起去一个云南人开的店吃米线,遇到旧时在一起跳舞的姐妹。她把她拉到边上,回头看一眼坐在桌边斯文的男人,神神秘秘地说:“我找了你好久,都没有找到你,你怎么把手机号码换了?还记得以前对你很好的那个粉丝吗?他瞎了一双眼睛,你幸好没有和他在一起,不然怎么生活啊?”
她怔住,一瞬间,觉得窒息,像鱼一样大大地喘了一口气才问:“怎么回事?”女友沉吟了半天才说:“有一晚他去送你回来,不小心掉进路边施工的地方,独独伤了眼睛……”
再见到他,是在一幢普通的居民住宅小区,她轻轻地推开门,他站在门边,侧着耳朵问她:“你找谁?”她把手伸出来,放在他的眼前晃了晃,他并无知觉,她的眼泪就流下来了,说:“我能不能再为你跳一支舞?”
他呆住了。沉默。半天。点了点头。
她把碟片放进CD机里,音乐响起,她第一次在舞台之外为唯一的观众跳舞,她专注、投入,舞姿灵动优美,她用舞蹈语言讲述了一个爱的故事。
生命中最亲的路人甲
很多无果的爱情,都是因为那些自以为是,殊不知这却让自己离心爱的人越来越远。
第一次见到她,是他特地绕道去看她的。
那年,她只有十二三岁的样子,青涩稚嫩,混沌未开,连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都算不上,身材尚未开始发育,头发干枯发黄,皮肤粗糙微黑,衣饰暗淡发旧,一点少女的清新妩媚都没有。整张脸上,只有一双大眼睛,生动明亮,熠熠生辉。
这双眼睛,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校长把她领进门的时候,他正在斟酌如何和这女孩交流,不能以居高临下的口吻,那样可能会伤了女孩的自尊心,也不能以朋友那样熟络的口吻,尽管他资助她上学已经一年多了,实际上他们还是两个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其实他所有的担心都是多余的,因为不管他说什么,女孩始终都不曾开口回应,躲在角落里,像一只猫一样,目光淡然地看着他。他被她看得手足无措,把买给她的礼物匆忙交付与她,便落荒而逃。
出了那个小小的光秃秃的乡镇,他长舒了一口气。其实他也是一个学生,勤工俭学的大学生,暑期搞社会实践活动,经过他资助的那个女孩所在地的时候,他忽然心血来潮,想去看看她。想不到那里不仅偏远,而且贫穷落后,一个穷字,把他的心深深地震撼和攫住了。
回到城里以后,他陆续收到女孩写来的信,那些信纸都是从横格本上撕下来的劣质纸张,写满了一行行清秀隽永的小楷,行文漂亮,内容不俗,想不到这个小丫头很有内秀,满腹文才,这更坚定了他资助她上学的决心。他爱不释手地把那些信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保存在一个精致的盒子里。宿舍里的同窗以为他收到的是情书,所以千方百计地偷来看,结果发现,只是一个小丫头片子的作文练习簿,都大失所望。
第二次见到她,是她来找他的。那年,她18岁,考上了他的母校。他看到她的第一眼,除了那双眼睛似曾相识之外,其余并无半点印象。她不再是十三四岁时营养不良的丑小鸭,而像一朵傲立在春天枝头上的白玉兰,清新秀雅,伴着淡淡的馨香。
他不由得感叹,时光真是一只神奇的手,它抚过的地方,丑的变成美的,美的变成老的,谁都无法抗拒。
她的性格改变了很多,不再那般僵硬生涩,而是随和得体,主动叫他大哥哥,叫得亲切而且自然,她说:“大哥哥,以后我不再接受你的资助,我会像你一样,勤工俭学,而且会资助一个需要我帮助的孩子。”
女孩的话让他很震撼,她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丫头,而且有了思考能力和独立的思想,他不由得对她刮目相看。但他还是说:“你还在念书,不要操心经济上的事,专心学习,将来会有所作为的。”
他开始有点喜欢上这个自尊自爱的女孩,每个月末去学校看她,给她送去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她拒绝他经济上的资助。
女孩对他产生了深深的依赖,生病的时候会叫他照顾,找工作的时候会找他参谋,想家的时候会去他那里蹭饭。
他有了女朋友,她主动要求把关,可是每一次,她都撅着嘴说:“那女孩不适合你。”她25岁那年,他已经35岁了,她没有男朋友,他也没有女朋友,两个人僵持在时光里,情感的那块田已经荒芜。
有一个雨后的黄昏,女孩做了一个噩梦,起来之后,依然惊魂未定,慌恐无助,胡乱披了件外套,跌跌撞撞地跑去找他:“大哥哥,你娶了我吧!好不好?”
他慌乱地把她往门外推:“你喝醉了?我是你的大哥哥啊!”女孩哭着跑了,他一屁股跌坐在沙发里,一宿无眠。
一个月之后,女孩嫁给了一个大她三岁的男孩,男孩青春健康阳光,他很满意,他以大哥哥的身份亲手为她披上了美丽的白色婚纱,轻如羽翼的婚纱把她衬得如百合花一样娇好美丽,她隐忍心底多时的话终于冲口而出:“大哥哥,你为什么不喜欢我?”他摇了摇头说:“不是我不喜欢你,你用婚姻这种方式完成报恩的理想,实在有点不明智,更何况这么沉重的爱,我承受不起。”
女孩的泪顺着脸颊滚落:“我是真心爱你的,不是报恩,是你的人格魅力折服了我,你怎么这么傻啊!”
他忽然觉得眼前一黑,心疼难抑,以为自己世事洞明,想不到却被自己的聪明,生生地耽误了一段美丽的情缘,他强颜玩笑:“看来你只能把大哥哥当成路人甲!”女孩子哽咽:“那你也是我生命中最亲、最亲的路人甲。”
是啊,有缘无分,亲爱的路人甲!
我们总是那么容易,爱上路上的人
一路上不管怎么走,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我们的心也如一个容器,装着那些放不下的人与割不断的事。
穿越西双版纳的热带雨林,一直是她的梦想。
那个野外穿越探险自助旅游组织大约有三十多人,出发前,她认识了一个名叫阿南的男人。因为她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活动,所以他被指派照顾她。他高大魁梧,头发很密,脸上的线条硬朗,30岁左右的样子,嘴里嚼着口香糖,看上去有一点点的痞。第一眼给人的直观印象是,把安全交到这样一个人的手里,会不会是把小羊送到狼手上?
然而,钻进原始森林的那一刻,她就忘掉了自己内心里的疑问,嘴巴张成O形,眼睛像快门,忙着捕捉赏心悦目的视觉盛宴。空气清新,慢慢回味,有草木的清香。泥土芬芳,树木森幽,她像个孩子一样欢呼起来,张开双臂,沐浴临风。
不能让人产生安全感的男人阿南,唇边流露出几分讥讽和不屑,他低吼一声:“当心脚下,跟住向导,别光图享受。”细细分辨,他的声音里有近乎粗暴的成分,她一扭头,并不理会这个自以为是的男人。
深一脚浅一脚地跟在向导的身后,生怕迷失了方向,然而还是出现了意外。原始森林里险象环生,危机四伏,不知是谁惊动了一窝土蜂,受了惊的蜂子“嗡”的一声展开进攻。她吓得“啊”的一声尖叫,然后抱住头,蹲在原地不会动了。阿南眼急手快,拖了她一把,又一把脱下外套,蒙住她的头,才幸免满脸开花的不幸。转移到安全地带,她的心还在狂跳不止,想起在电视上看到的科技之光节目,一大群蜜蜂围攻人,牲畜,村庄,那是毁灭性的灾难。
后怕归后怕,她开始对这个有些痞的男人产生了一点点好感。
一路上,不仅随时会遭到蚊虫、蚂蝗,叫不上名字的小虫子的袭击,还要提防随时跑出来的野生动物,热带雨林里还有会扎人的树,人被扎过之后会产生幻觉。
不到半天的功夫,她就精疲力竭,脚被鞋子磨出两个大血泡,天又下起了雨,在一个山坡上,她失足差点滚下山坡。那一刻她的心提到嗓子眼,阿南眼急手快,一回身拽住她的胳膊,她像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紧紧抱住他的胳膊不松手,可是他一个人的力量有限,险些把他也拽下山坡,多亏后来有人帮忙,加入救援,她才被拖上来,可是她却因此扭伤了脚。
阿南皱着眉头,骂着:“多事儿的小女人,在都市里喝喝咖啡,逛逛街还可以,偏偏跑到这原始森林里逞强。”
骂归骂,他还是把她的行囊挂在自己的身上,然后还要背着她,因为一瘸一拐的她,如果跟不上向导的步伐,就会掉队,就会在原始雨林里迷失方向。
因为下雨,步履越来越艰难,头发一缕一缕贴在额头上,发梢上还在滴着水,她冷得瑟瑟发抖,衣服贴在身上,曲线毕露,狼狈不堪。
那一刻,满是雨水的脸,忽然有了一种错觉,有了某种恍惚不真的感觉,一路走来,她和这个有些野性的男人,仿佛有了某种默契,有了某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傍晚,天气意外转晴,夕阳的余晖显得格外耀眼,他们这一群看上去犹如残兵败将的野外穿越者陆续地进入了布朗族的村寨,被分配到各家各户。洗潄之后去老乡家里吃晚饭,很多人围在一起,喝酒唱歌跳舞讲段子,喝得七荤八素,东倒西歪地睡在大通铺上,对于那些仿佛经历劫后余生的人来说,大通铺远比席梦思更温暖和舒适,而睡眠的幸福就像花儿开放。
夜里醒来,她吓了一跳,发现自己竟然睡在阿南的怀里。暗淡的月光下,她看着这个看似粗线条其实胆大心细、无比温柔的男人,想象着他在城市里的另外一面,优雅地坐在办公室里,开着车夹杂在车潮中,穿着棉布衣衫和朋友聊天,也许他在都市生活时,是个严谨有礼的男人,而山野和森林会让人回归本性。如果一定要选择,她还是喜欢这样境况下的男人,不戴面具,没有伪饰,坦荡,真实。
月光轻移,打在他的脸上,忽然发现,他早已醒了,不敢抽出她枕在颈下的胳膊,怕扰了她的清梦。她刚刚想说句什么,他用食指抵住嘴唇,示意她不要出声。
她和他爬起来,轻手轻脚地去寨子里散步,他牵着她的手,劫难之后,十个手指紧紧地扣在一起,没有功利,没有欲念,没有智谋。他们都知道,今夜之后,再也不会见面了,再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手牵着手在异地他乡看月亮。她知道,只要彼此一松手,从此别过,各自融入滚滚红尘中,再相遇的概率,小得近乎是零。
那个布朗族村寨的月光下,那么诗情画意的夜晚,那个秉性淳厚的男人,不但穿越了原始森林,也穿越了她的生命,给了她前所未有的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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