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法理论与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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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理论与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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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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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主编张翼杰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

ISBN9787514119800

出版时间2011-06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38元

货号7688907

上书时间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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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目录
章 债与债法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债的概述

第二节 债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债法概述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二章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债的发生

第二节 债的变更

第三节 债的消灭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三章 债的效力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债的效力概述

第二节 债的履行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四章 债的保全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第二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五章 债的担保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债的担保概述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定金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六章 合同的概述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 合同的分类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七章 合同的订立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第二节 几种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第三节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八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合同变更

第二节 合同解除

实训l测试

实训I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九章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述

第二节 同时履行抗辩权

第三节 不安抗辩权

第四节 先履行抗辩权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章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缔约过失责任

第二节 违约责任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一章 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买卖合同

第二节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三节 赠与合同

第四节 借款合同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二章 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租赁合同

第二节 融资租赁合同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三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承揽合同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第十四章 提供服务的合同

本章导读

导引案例

节 运输合同

第二节 技术合同

第三节 保管合同

第四节 仓储合同

第五节 委托合同

第六节 行纪合同

第七节 居间合同

实训测试

实训测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附录1综合测试题

综合测试题参考答案及解析

附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附录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附录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附录5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附录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二)给付的形态

    在不同的债的关系中,给付具有不同的内容和表现方式。给付的形态,主要有以下几种:

    1.交付财物。交付财物是给付的*常见的给付方式。在买卖、租赁、保管、融资租赁等合同中,以及不当得利返还、侵犯财产所有权时的所有物返还等,都是以交付财物作为给付的形态的。

    2.支付金钱。支付金钱也是比较常见的给付形态。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在支付价金、报酬、支付损害赔偿金、违约金等情形下经常适用。

    3.移转权利。移转权利,广义上包括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他物权、股权等权利,由于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已为交付财物、支付金钱所包容,因而这里的移转权利,仅指不伴随物而单独作为转移对象的权利,即债权、知识产权、他物权、股权等。债权的转移,主要是通过债权让与的行为为之;知识产权的转移,主要是通过许可使用合同为之;他物权、股权的转移,也主要是依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合意而为之。当法律对某些权利的让与有特别规定时,应依法律的规定办理。

    4.提供劳务。提供劳务是指债务人以自已的劳作、服务供债权人消费。如雇用合同、委任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等,都是以提供劳务作为给付形态的。

    劳务的提供与债务人的人身难以分离,因而现代各国民法都止以人身奴役性劳务作为债的标的;对于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劳务提供,也在止之列。为保障债务人的人身自由,各国法律通常规定雇用合同不得无期限地存在。

    5.提交成果。提交成果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动、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成果交与债权人。如承揽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提交成果与提供劳务不同,提交成果侧重于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交工作成果,而提供劳务则只要求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单纯的服务或劳作。如果给付的形态为提交成果,则即使债务人付出了劳动、但没有工作成果,也构成债务不履行,也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6.不作为。不作为是指不为特定的行为。不作为包括单纯的不作为与容忍。

    单纯的不作为,如不为营业性竞争、不泄漏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容忍,如承租人容忍出租人对租赁物进行维修等。

    …… 

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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