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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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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富平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ISBN9787519457389

出版时间2021-0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95元

货号10893653

上书时间2024-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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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高富平
    教授199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博士学位后到华政任教。主要研究领域:财产法、电子商务法和网络信息法。2004至2014年担任知识产权学院院长,现为法律学院教授、民商法博士组负责人,财产法研究院院长、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数据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电子商务法研究所所长;高富平教授为上海市曙光学者、美国富布赖特高级访问学者、上海市模范教师、上海市领军人才,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信息服务和信息交易法律制度研究”首席专家,出版著作20余本、发表论文100余篇。
    自2000年开始研究电子商务、信息和网络法,在该领域的著作主要有:《电子商务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第2版;《电子商务法基础》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电子商务法律指南》法律出版社2003年;《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4年,《电子合同和电子签名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在线交易法律规制研究报告》北京大学出版社;《电子商务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中欧电子合同立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年;《信息财产——数字内容产业法律基础》法律出版社2009年(获上海市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著作类三等获);《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法律出版社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研究》法律出版社2015年;《个人数据保护与利用国际规则:源流与趋势》法律出版社2016年。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导论
  一、研究背景和目的
    (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
    (二)大数据价值的实现:人工智能
    (三)大数据时代的经济形态:数据经济
    (四)个人信息与大数据
    (五)我国大数据应用发展的困惑:研究主题的确定
  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法律规则与社会需求的冲突
    (一)我国个人信息有关法律扫描
    (二)政府对大数据产业政策
  三、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评估方法
第二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行为模式评价
  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基础:个人身份信息保密规范
  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基本内容
    (一)《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四)《民法总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六)《征信业管理条例》
    (七)小结
  三、个人信息保护规范评价
    (一)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定位
    (二)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缺失
  四、现行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的司法实践
    (一)知情同意规则适用
    (二)未尽到个人信息安全保障义务的适用
    (三)个人信息侵权的举证规则
第三部分  个人信息保护:责任规范评估
  一、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规范
    (一)现行法对侵害个人信息的民事责任规定
    (二)司法解释的解读
    (三)侵害个人信息民事责任规范存在的问题
    (四)案例评析
  二、侵害个人信息的行政责任规范
    (一)现行法律对行政责任的规定
    (二)网络安全法监督实施典型案例
    (三)行政责任规范存在的问题
  三、侵犯个人信息刑事责任规范评述
    (一)侵犯个人信息犯罪规定
    (二)《刑法释2017》评述
    (三)我国刑法个人信息保护犯罪规定及其适用存在的问题
第四部分  个人信息安全:**国标评析
  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基本内容
    (一)《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制定背景
    (二)个人信息及其类型
    (三)《规范》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二、个人信息安全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原则

精彩内容
本书旨在构筑数据经
济的基础制度,是一部研
究大数据产业发展或数据
经济基础制度的著作。人
类进入到大数据时代,数
据成为社会的基础资源,
数据分析(也称为人工智
能,简称AI)可以服务于
科研研究、社会治理、经
济运行等。人们把这种数
据支撑的社会经济形态称
为数据为基础的经济
(data-based economy
)或者数据驱动的经济。
但是,每个单位所掌握的
数据是有限的,如何获得
足够“大”的数据是大数据
应用的关键。这就要求掌
握数据的各个主体愿意将
数据提供出来,供他人使
用。数据的自由流动
(free-flow)、协同处理
(interoperability)和可
移转性(portability)成为
数据为基础的经济的基本
需求。这便是数据开放。
数据开放即披露或公开数
据为他人使用。数据开放
使得每个数据控制人数据
可以为他人所用,实现数
据的社会化利用,因而数
据开放制度是大数据利用
制度基石性制度,没有各
个数据控制主体的数据开
放,就没有数据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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