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之命脉: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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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命脉: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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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传银

出版社长江出版社

ISBN9787549227686

出版时间2014-08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28元

货号9572931

上书时间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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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宋传银,湖北洪湖人,1965年生。华中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为江汉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著有《湖北历史人口研究》等书。



目录

序一
序二
绪论
一 财源之内涵
二 税赋之内涵
三 中国历之税赋种类
第一章 先秦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第一节 先秦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
一 巴蜀天府国——先秦时期长江上游的财源
二 荆楚饶食地——先秦时期长江中游的财源
三 吴越鱼米乡——先秦时期长江下游的财源
四 “越地肥沃,其种甚嘉”——稻谷之源
五 “世界上第一片丝绸”——丝绸之源
第二节 长江流域的赋税
一 “任其土地所有,定其贡赋之差”——夏代长江流域的田赋
二 “量人修赋”——楚国的军赋
三 “收九泽之利,以殷润国家,家富人喜”——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田税
四 “得其金节则勿征”——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关税与市税
第三节 长江流域的土贡
一 “任土作贡”——夏代长江流域的土贡
二 伊尹制定“四方令”——商代长江流域的土贡
三 成周之会——西周长江流域的土贡
四 “包茅不入”——楚国的土贡
第四节 长江流域的财政地位“得其地足以广国,取其财足以富民缮兵”——天府之国:成就千古帝业(一)
第二章 秦汉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第一节 长江流域的财源
一 “天府之国”美名扬——秦汉时期长江上游的财源:稻谷
二 “家有盐泉之井”——秦汉时期长江上游的财源:井盐
三 “机杼相和,贝锦斐成”——秦汉时期长江上游的财源:蜀锦
四 “家有盐铜之利”——秦汉时期长江上游的财源:矿业
五 “火耕水耨”——秦汉时期长江中下游的财源:稻米
六 “东有海盐之饶,章山之铜”——秦汉时期长江下游财源:海盐
第二节 秦汉时期长江流域的税赋
一 “头会箕敛,以供军费”——秦汉时期长江流域的田租与口赋
二 “上起铁官,罢斥私铸,岁所增入五百余万”——秦汉时期长江流域的工商税
三 “民居深山,滨溪谷,习其风土,不出田租”——秦汉时期长江流域少数民族地区的赋税
第三节 长江流域的财政地位
一 “汉之兴自蜀汉”——天府之国:成就千古帝业(二)
二 公孙述称帝——天府之国:霸王之资
三 从“夜郎自大”说起——巴蜀:汉武帝开发西南夷的后方基地
第三章 六朝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第四章 隋唐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第五章 宋元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第六章 明清时期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
结语 历史视野下的长江流域财源与税赋
参考文献
后记
总后记



内容摘要
财源之内涵

财源即财富的来源,最早出现于《荀子》中。《荀子·富国》中说: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货浑浑如泉源,汸方如河海,暴暴如丘山,不时焚烧,无所臧之。这是说如果上得天时,下得地利,中得人和,则财富就像湍急的泉水一样滚滚而来,就会像大河大海一样多得无边无际,象丘山一样堆起,即使不时地焚烧,也无处收藏。

对于什么是财富之源,人们有多种不同的答案。有的认为源于农业生产,如古希腊学者色诺芬非常推崇农业,“农业是其他技艺的母亲和保姆,因为农业繁荣的时候,其他一切技艺也都兴旺;但是在土地不得不荒废下来的时候,无论是从事水上工作或非水上工作的人的其他技艺也都将处于垂危的境地了。他认为,对于一个高尚的人来说,最好的职业和最好的学问就是人们从中取得生活必需品的农业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取得财富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正当的方式“顺乎自然地由植物和动物取得财富,这种方式就是农业,表现为各种农业产品。另一种是不正当的方式,包括有酬劳动、商业和高利贷。

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认为中国和印度等东方国家与欧洲国家不一样,君主收入的来源就是地租:中印各国君主的收入,几乎都是以土地税或地租为唯一源泉。租税征收额的大小,取决于土地年产物的多寡。所以,君王的收益与收入,与国境内土地的垦治状况,以及土地产物数量的多寡,土地产物价值的大小,必然有极大的直接关系。而不能把资本或信用当作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能够维持政府的安全与尊严的,只有确实的、稳定的、恒久的收入,至于不确实的、不经久的资本及信用,决不可把它当作政府的主要收入资源。所以,一切已经越过游牧阶段的大国政府,从来都不由这种源泉取得其大部分的公共收入。他认为:土地是一种比较确实和恒久的资源。所以一切越过了游牧阶段的大国的收入,都是以国有地地租为主要源泉。他认为古代希腊、意大利的各共和国、欧洲各国都是如此,它们国家大部分必要费用的开支,在很长时间内是取给于国有地的产物或地租。而往时欧洲各国君主大部分的收入,亦在很长时间内取给于王室领地的地租。

重农学派认为,财富是一定数量的物质形式。这种物质形式表现为土地上生产出的农业产品,因而农业是创造社会财富的唯一经济部门,供给人们以自然果实的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工业仅仅是农业原料的加工部门,它不生产新的物质,只是使农业产品有了新的使用价值形态,但不能说它创造了新的财富。商业也不是生产性的,并没有使财富增加,只是改变了市场的时间和空间而已。其主要代表人物魁奈认为流通领域没有财富的增加,财富的增加只能源于生产领域。他引用了上述色诺芬《经济论》中的一段话,作为他的主要著作《经济表》的题词。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威廉·配第认为经济增长的源泉是土地和劳动这两个要素,他有一句名言: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人们把土地看作是最可靠的财富。发展农业,垦殖土地,才是富国之本。《周易·无妄》中说:不耕获,未富也。农耕被视为财富的来源。《尚书·洪范》中记载,周文王十三年,即武王克商的第二年,武王向大臣箕子咨询治国之理。箕子对武王说:天帝把九种治国安民的大法赐给了禹。其中第三种大法是努力实行八种政务,这八种政务中,第一是食,第二是货。根据郑玄的说法,所谓是指管民食之官,是指管财货之官。以这两种官名来代替两方面的政务,则应指农业方面,应指商业方面。

土地作为自然资源,只是为财富的来源提供了可能性。要使土地的这种可能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还必须有“的作用。即统治者必须能够安民养民,发展社会经济,这样才能保证国家有足够的财富和充足的税源。据《尚书·大禹谟》记载,禹在阐述自己的治国见解时说:德就是善于治理政事,治理政事在于教养百姓。水、火、金、木、土、谷等六件事情都要做好。端正人们的德行,便利人们的用物,富足人们的生活,这......

 



精彩内容

  长江流域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区,在当代中国,它的粮食产量占全国的百分之四十以上,GDP占全国的百分这四十,养活了全国百分之三十六的人口中。
  《中华长江文化大系26·国之命脉:长江流域的财源与税赋》是一部长江流域的财税制度史,讲述了从先秦至明清长江流域的主要财富来源及税收制度和税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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