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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宝良著
出版社中国工人出版社
ISBN9787500880851
出版时间2023-06
装帧线装
开本其他
定价108元
货号12555559
上书时间2023-10-28
从王阳明到李贽,再从李贽到黄宗羲,在礼的观念上显然存在着内在演进的“理路”,亦即对礼的阐释上与传统之见迥然有别。正是因为有了如此的理论基础,才使得妇女生活的“活力”与“多样性”成为一种可能。晚明妇女生活的“活力”与“多样性”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加以考察:一是士大夫女性意识的改观,二是女性自我意识的加强,三是女性生活开始冲破传统的礼教等级秩序。
士大夫女性意识的改观
在传统中国的礼教社会里,由于儒家伦理纲常的压制和礼教的束缚,妇女一直处于社会的最下层。在她们的头上,套着一条由“妇德”“妇道”“礼义”织成的无形绳索。依据礼教的要求,青年女子在家应该从父,出嫁应该从夫,夫死然后从子守节。节、孝、贞构成“妇德”的三大内容,成为扼杀妇女情性的无形枷锁。侮辱女性当然是野蛮社会固有的本质特征,但它更是文明社会的本质特征。假如说在野蛮社会里,统治者只是以简单的形式犯下了欺凌女性的罪恶,那么以繁复的、伪善的道德准则压迫女性则是文明社会的拿手好戏。
即就守节而言,在礼教重压下的节妇同样有正侧的等级差别。“从古来,只有守寡的妻妾,哪有守寡的梅香?” 这已成了人们习以为常的训条。做丫鬟的人,失节无损于己,守节亦无益于人,出身低微卑贱的女性被剥夺了做“节妇”的权利,却仍然难以逃脱作为主人玩物的命运。女性不仅受夫权这根绳索的压迫,同样受到族权的束缚。族长可以处死触犯名教、有伤风化的族人,这样的事例在明代中期已经出现。
明代正统的理学家、卫道士从维护传统统治出发,仍然对礼教恪守不渝。 但一些文人学士对传统的礼教却别有新解。号称“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唐寅,对慧眼识英雄的红拂妓极为赞赏,他有诗颂红拂妓云:“杨家红拂识英雄,着帽宵奔李卫公。莫道英雄今没有,
谁人看在眼睛中?”这是对女子“私奔”的肯定。李贽一旦对“礼”作出新的阐释,必将对妇女作出新的评价。李贽对“好女子”大加称颂,认为她们择婿往往以“道德”为重,不求门第势利,这样的女子与卓文君无甚差别。有了好女子,就可以成家立业,用不着男儿!在论及妇女的“才识”时,他举出 25 位夫人,都是“才智过人,识见绝人”的妇女,认为她们的“才识”,“男子不如”,因而将她们评价为“真男子”。在李贽的心目中,“男子”与“真男子”有着本质的区别,所以他“言男子,必系以真也”。可见,他评妇女为“真男子”,实是对蔡文姬、王昭君此类女子的最高褒奖。
继李贽之后,晚明很多著名的文人学者,在妇女问题上都不同程度地提出反对传统礼教的新观念。赵南星从男女生理、情感的相同点中,看出男女不平等的时代特征,从而对这种故意造成的男女差别甚感不满,并采用笑话的形式,对男女不平等的固有观念、秩序加以针砭。1 汤显祖也称颂某女“立侠节于闺阁嫌疑之间,完大义于山河乱绝之际”,她的事迹可歌可舞,如此“奇妇人”,男子不如。他笔下的杜丽娘,完全是晚明女子冲击传统礼教的缩影。袁宏道在诗歌中对妇女冲击传统礼教的行为百般称颂,他在《秋胡行》中曾写下这样的诗句:“妾死情,不死节。”这与其弟袁中道称颂声伎守情如出一辙。
自范晔在正史中设《列女传》之后,后史沿袭成风。但后史“列女传”实已成为“烈女传”,千篇一律,毫无风采、个性可言。当然,明代史乘也流行这样的弊端,一设《列女传》,其中所列必定是“早寡守志,及临难捐躯者”,除“贞”“节”之外,其他妇女一概摒弃不录。谢肇淛一反成见,认为记载妇女,除了节烈之女以外,其他“才智”“文章”之女,都应列于传中,使《列女传》中的女子有血有肉,风采照人。这种合理主义的设想逐渐为一些进步的文人学士所接受。他们先后为一些出身卑贱而又完全符合传统道德准则的女子列传。如袁中道称颂妓女陈姬“守志不改”;黎遂球记载了一位活泼巧慧的美丽歌妓张丽人;侯方域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为奇侠慧丽的妓女李香君列传。如此等等,均可说明自明代中期以后,在史学传记日趋平民化的大势之下,妇女传记文学亦开始出现新的转向。
女性自我意识的加强
在妇女解放思想渐趋萌芽的晚明时代,不仅一批启蒙思想家在理论上存在着男女平等的思想,而且在实际的行动上妇女也在逐步冲破礼教的防线,追求男女平等,随之而来的则是女性自我意识的加强。这种思想乃至行为,既体现在大量的历史事实中,同样在晚明的文
艺作品中也时有反映。
早在弘治、正德年间,女子追求个性自由的意识已初露端倪。焦竑在《我朝两木兰》一文中,记载了两个身份不同的女扮男装的女子。其中后一则史实与传统戏曲中传诵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颇为相似,只是男主人公由书生变成了商人,女主人公由女扮男装求学,变成了女扮男装外出经商。两人的爱情也不像梁祝那样,建立在同窗共读三载的基础上,而是在旅途贸易中,在同舟共济的日日夜夜中建立。这种妇女追求个性自由的思潮,万历年以后达到了高潮,不但思想家不时流露出男女平等的思想,而且妇女自己也在某种程度上追求平等,大有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如草衣道人王微,“才情殊众,扁舟载书,往来吴会间”,流传下来不少诗作。黄皆令也是清文丽句,有禅家本色。她们的诗作,功底深厚,意境广远,大有“不服丈夫胜女人”的气概。 明朝女子在才情上不服男子,在明末的戏曲中也有所反映。吴炳在《绿牡丹》中,除了有“馆阁不如闺阁”之叹外,在《晤贤》一出中,更是唱出了“莫欺儿女亚君贤”的新声。
明代妇女个性意识的自我觉醒,在文学作品中更是得到了深刻的反映。这种自我意识体现在具体的爱情观上,就是择夫标准与男女爱情观的变化。凌濛初在一篇小说中描述了书生凤来仪与父母双亡的小姐素梅冲破包办婚姻的枷锁,自由结合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女主人公素梅自小就立愿,要自己选择丈夫,而择夫的标准,不是门第、财富与官衔,而是“只要人好”。这种男女爱情观的变化,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自己大胆地去追求爱人。如在另一篇小说中,王维翰与谢天香以及周国能与妙观的结合,一是两个写字的成了一对,一是借围棋传情结双成对,完全是一种志同道合的配偶。如果说从“女子守闺阁”向“裙钗入学堂”的转变,还只是明代妇女个性解放的起点;那么“文武习成男子业,婚姻也只自商量”,就不仅仅是文人学士那种理想主义的美好愿望而已,而是有客观现实基础的女性自我意识逐渐深化的最好体现。
随着这种妇女个性自由思潮的深入,至明末,更是出现了“文人不能诗,而女子能诗;谏臣不上书,而女子上书”的奇异现象。这种变异,与其说是“世之季”所体现出来的“阴阳易位”,毋宁说是女子追求个性解放的必然结果。
……
《明代妇女生活》是一部厚重的讲述明代妇女生活的专著,主要内容为:明代人的女性观、明代社会各阶层妇女、礼俗与妇女生活、明代妇女的教育、明代妇女的服饰、明代妇女的社会活动、明代妇女的才艺及其成就、明代女性的“活力”及“多样性”八章内容,每章又分为若干节进行条分缕析的论说。作者通过对明代妇女生活多方位的考察,阐明了明代妇女在传统礼教闭锁世界中形成的妇女群体人格;另一方面,明代中期以后,人们思想活跃,兴趣广泛,视野开阔,受这种社会思想风气的影响,晚明妇女生活也更具有活力与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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