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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荷]格老秀斯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76401011
出版时间2020-04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59元
货号11309722
上书时间2023-06-19
第一章 根据万国法,所有人都享有航行自由
我的目的是简明扼要地说明,正如荷兰人——即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臣民——现在所做的那样,荷兰人有权从事前往东印度群岛的航行,并与那里的人们进行贸易。我的论点的根据是下面一个被称为初级规则或首要原则的最明确和无可置疑且其精神实质是不证自明和永恒不变的万国法基本准则,即每个国家均可自由去往任何其他国家并与之进行贸易。
上帝自身借大自然之口阐明了这一原理。由于上帝的意志并没有要求大自然为每个地区都提供人类生活的全部必需品,因此,他命令某些民族在某一行业拥有优势,另外一些民族则在其他行业拥有优势。为什么说这是上帝的意志呢?我们只能说因为上帝希望人类通过相互满足对方的需求和资源共享来促进他们之间的友谊,以免个人在认为自己完全能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与世隔绝,拒绝与他人进行交往。由此可见,根据上帝正义的命令,一个民族应当为另一个民族提供必需品。正如罗马学者普林尼(老)指出的那样,通过这种方式,无论任何地区生产的任何产品似乎都注定是为所有地区的人生产的。(1)维吉尔也在他的诗中写道:
“并非每一种植物都能生长在每一块土地上。”(1)在另一部作品中,他又写道:
“其他人最好铸造大量可以流通的货币吧……”等等。(2)
因此,那些否定这种法律的人破坏了人类友谊中这样一条最值得称道的纽带,剥夺了人类相互提供服务的机会。简而言之,这种做法有悖于自然本身。难道上帝创造的环绕整个地球并可在其上四通八达地航行的海洋以及有规律的季风和时而从这里吹向那里,时而又从那里吹向这里的不规则的海风还不足以充分证明大自然赋予了每个民族与其他所有民族互相交往的权利吗?塞内加(小)认为,大自然为人类提供的最伟大的服务就是通过海风把散居在各地的人民联合起来;同时,因为大自然将其产品分布于世界各地,从而使商业往来成为一项人类必须从事的活动。[3)由此可见,航海和贸易是平等地属于所有国家的权利。事实上,最著名的法学家们把这种权利扩大适用于否定任何国家或任何统治者有权实施阻止外国人与其臣民进行交往和从事贸易的行为。[4)在此基础上,最神圣的善待外国人的法律即应运而生了。
诗人维吉尔曾经抱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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