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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漆鲜萍 著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08993
出版时间2017-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52元
货号25102090
上书时间2024-10-19
本书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入手,讨论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理念后,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特有的作用机制,并对其发展新动向--政治化予以介绍和深入诠释,通过分析其主体、驱动力和传导机制,明确了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趋势。在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后,本书针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国在应对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其中包括通过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来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推动社会改善和进步。本书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多角度展开论述。
漆鲜萍,江西宜丰人,1978年11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文学学士,经济法法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经济学博士,现任教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社会法。先后参与编写《经济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教材,并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
引言
一、问题的缘起
二、选题的目的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五、创新与不足
章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运行机制及其功能演进
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兴起的背景
一、全球背景
二、国内背景
第二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理念
一、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二、互利共赢的理念
三、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
第三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运行机制
一、主体
二、驱动力
三、传导机制
四、运行趋势
第四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功能
一、劳工权益保障功能
二、社会权益保障功能
第五节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功能新动向——政治化
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政治化之行为规则
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政治化之社会主体治理模式
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政治化之社会民主
第二章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
节对企业的影响——经营成本增加
一、认证标准的多样化和强制性
二、劳工标准的强制遵守
三、产品标准的强制执行
四、社会责任的强制履行
五、企业内部治理和企业间规制的协调
第二节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国际统一竞争市场的形成
一、纳入国际统一市场和全球产业链
二、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的影响力日深
第三节对社会秩序的影响——社会动态稳定的失衡
一、社会固有秩序的打破
二、政府对社会管控的弱化
第四节对社会法制的影响——规范手段的冲突
一、对法律体系的冲击
二、对执法体制的冲击
第三章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不足
节企业层面的不足
一、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乏
二、企业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不强
三、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缺少
四、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应对体系缺位
第二节宏观经济层面的不足
一、市场竞争无序
二、经济发展模式落后
第三节社会层面的不足——社会基础薄弱
一、公民社会不成熟
二、社会配套制度不健全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体系缺位
第四节政府层面的不足——政府治理模式滞后
一、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
二、政府行政管控太严格
第四章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
节建立企业的内部社会责任制度
一、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
二、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三、完善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和报告制度
四、协调企业治理与企业间规制
第二节推动社会力量的发展和作用发挥
一、降低社会组织的设立门槛,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二、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制定、评估和认证
三、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沟通合作
四、强化对境外主控企业的制约
第三节完善社会配套制度
一、信息公开制度
二、社会诚信制度
第四节转变政府治理模式
一、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二、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三、监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
四、构建公平的市场环境,调整经济发展模式
五、减少政府管制和审批,完善政府服务体系
第五节法律的融入、协调和规范
一、法律回应社会——法制化的道路
二、社会治理从硬法到软法
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与法律的协调
总结与展望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英文文献
本书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入手,讨论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理念后,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特有的作用机制,并对其发展新动向--政治化予以介绍和深入诠释,通过分析其主体、驱动力和传导机制,明确了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趋势。在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后,本书针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国在应对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其中包括通过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来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推动社会改善和进步。本书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多角度展开论述。
漆鲜萍,江西宜丰人,1978年11月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英语文学学士,经济法法学硕士,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经济学博士,现任教于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研究方向为:经济法、社会法。先后参与编写《经济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等教材,并在国内外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主持和参与多项省部级等科研项目。
企业社会责任是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和哲学等诸多学科共同研究的热点问题。围绕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目前,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认识还远远不够。在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国际趋势下,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研究,既是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企业带来挑战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运用其劳工权益保障机制、社会权益保障机制、市场经济完善机制、"活法""软法"控制机制、社会治理机制和政府职能转变机制,推动我国社会完善和发展的关键。
本书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入手,讨论其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在阐述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理念后,分析了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特有的作用机制,并对其发展新动向--政治化予以介绍和深入诠释,通过分析其主体、驱动力和传导机制,明确了其特有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趋势。在对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进行多层次多角度的分析后,本书针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以及我国在应对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其中包括通过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来推进我国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推动社会改善和进步。本书从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多角度展开论述。
部分(章),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运行机制及其功能演化。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与全球背景以及我国的社会背景密切相关。全球化使世界各国更加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在全球范围内,随着跨国公司等主体实力的日益扩张和话语权的加强,国家规制已难以全面奏效,全球治理和社会主体治理逐渐占据重要地位。我国长期以来都是政府一元结构,政府力量过于强大,社会空间被挤压殆尽。随着企业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政府管制出现失灵和缺陷,这就要求政府与社会二元模式取代政府一元模式,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在这种社会转型和制度真空状态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逐渐兴起并发展。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兴起也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倡导的理念密切相关。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现代经济活动互利共赢的理念以及权利义务对等的理念,因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推进客观上能够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间的合作以及提升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履行能力。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运行机制是以跨国公司为主导,消费者、投资者、非政府组织和国际机构等其他多种社会力量、发达国家政府和工会及发展中国家政府参与,以消费力和跨国公司控制力为驱动力,通过全球产业链的传导,对企业主体发挥作用的机制。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其影响范围将进一步拓展,标准也将逐步趋同,并出现从企业向社会非企业组织渗透的趋势,且其执行方式也将变成企业的自律性执行,并注重内部劳动者的参与。
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功能主要体现在对劳工权益和社会权益的保障上。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从早期的反"血汗工厂"到全面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一直是阻止劳动条件的"探底竞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社会手段。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责任标准除劳工标准外,还包括产品标准、环境资源保护标准、社区建设标准等。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能够促使企业承担各种社会责任,抑制社会问题恶化,保障社会权益。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发展,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功能逐渐出现了政治化的倾向。从社会学法学的角度来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的企业规则在民间社会中自然形成并得到遵从,能够有效地规范社会行为,维持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控制,属于法社会学研究中的"活法"。而且,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通过企业自治和企业间规制,推动着企业主体参与的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新模式,能够促进企业治理和社会治理创新,而且,它使得企业决策与公民社会讨论联系起来,是一个正在变化的民主参与和民主控制方式。
第二部分(第二章),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对我国的影响。
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随着全球化席卷而来,对我国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劳工标准、产品标准和其他社会责任标准的强制遵守,认证标准的多样性和强制性。这必然导致国内企业经营难度加大、经营成本提高,同时,企业还要协调好内部治理与这种企业间规制的关系。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影响是,我国企业进入国际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纳入国际劳动分工体系,成为全球产业链中的一环。因而,大型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将越来越深入,必然触及我国经济结构的稳定和经济有序发展。对我国社会的影响是: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各种社会力量出现萌芽、重组和发展,而政府的职能内容和对社会的管控方式都开始受到冲击。对我国社会法制的影响是: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的企业规则作为"社会法""活法"规范,利用其特有的执行手段约束社会主体,尤其是企业主体行为,对国家制定法体系的独立和现有的执法体系都会造成影响。
第三部分(第三章),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不足。
面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给我国带来的各方面影响,我国在应对时仍存在种种问题,缺乏系统应对策略。从企业层面来看,企业治理机制不完善,表现在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缺乏、履行缺位,企业经营能力和创新能力不足,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缺乏,企业系统应对策略缺乏等。从宏观经济层面来看,我国经济体制还不太完善,缺乏统一、公平的市场环境,经济发展过于依赖外贸出口,且我国企业整体处于全球产业链的低端,产业结构亟待升级。从社会层面来看,我国公民社会尚不成熟,社会配套制度不健全,缺乏我国自己的社会责任标准体系。从政府层面来看,我国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政府的行政管制太严格。因此,面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我国在企业、宏观经济、社会和政府等各层面都存在应对不力、被动接受的问题,且有些问题甚至给我国带来严重损失。
第四部分(第四章),我国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对策。
基于我国在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上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提升企业的经营治理能力、强化社会力量的作用机制、建立社会配套制度和转变政府治理模式等。在企业的经营治理能力上,要树立企业社会责任的理念,提高企业的创新竞争力,建立企业的内部社会责任制度,协调企业自治与企业间规制。在社会力量的作用机制上,既要降低设立门槛,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评估和认证,又要加强我国社会力量与国际组织之间的沟通、合作,同时,社会力量还可以利用我国的消费市场优势,强化对境外主控企业的反控。在社会配套制度上,必须尽快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社会诚信制度。在政府治理模式上,既要鼓励、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还要尽早建立我国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服务企业和社会,并监控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的开展,纠正不法行为,构建良好的市场秩序,转变经济发展模式,减少政府管制和审批,完善政府服务体系。
另外,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还要与我国现行的制定法体系相互协调和配合。法律应适应社会生活。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中的企业规则作为"活法"和"软法"应与我国制定法相互配合。社会治理应从单一依靠硬法转变为软法和硬法进行共同治理。在此过程中,我国的制定法除了规制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使其走上法制化的道路以外,还要与企业社会责任运动相互协调,完善我国制定法。这是两种规则体系相互适应的过程,也是全球法律和规则的发展趋势。
总之,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既带来了国际生产守则(标准、指令)的强制要求,也能成为解决我国当前劳工权益受侵害、产品质量低下、消费者信心丧失、内需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社会问题的有效机制。因而,我国要从企业、经济、社会和政府等多层面制定对策,积极应对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解决我国在应对中存在的种种问题,避免损失,并借助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机制,促进我国社会协调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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