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正版 西学断章 刘小枫 9787567543775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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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小枫
出版社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7543775
出版时间2016-02
装帧精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23910886
上书时间2024-10-18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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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前 记
我念大学的时候,学界对于基督教学术还相当陌生,研究和翻译文献都非常少。在学习西方思想史的过程中,由于经常碰到基督教的人名、术语、事件和观念,我深切感到,如果不了解基督教思想,就不可能深入了解西方思想史——如果我们要推进晚清以来汉语学界认识西方思想这一未竟事工,就必须从基督教入手进入西方思想史的纵深。
20世纪90年代初,我在香港设计了“历代基督教思想学术文库”编译计划。这个文库虽然注重基督教的思想史脉络,*终目的却是为深入认识西方思想史做准备。毕竟,基督教神学是西方思想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这一编译计划的过程中,一个重大问题浮现出来: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古典传统究竟是什么关系?
十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萦绕心际,断断续续做过一些研究,始终未得要领,直到近些年才恍然若有所悟,启迪得自尼采的一句话——尽管现代启蒙智识人的怜爱之心显得像是基督教的爱心,现代性精神其实来自普罗米修斯点燃的火堆:
我们的科学信仰的基础仍然是形而上学的信仰,就连我们现在的这些认知者,我们这些无神论者和反形而上学者,就连我们的火也是取之于那由千年的古老信仰点燃的火堆。(尼采,《论道德的谱系》,周虹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年,页126)
尼采在《快乐的科学》中已经说过这话,《论道德的谱系》再次引用这段话,可见尼采何等期望欧洲智识人懂得:反对基督教的精神力量*终来自普罗米修斯点燃的火堆。
中国学术要认识西方文明精神的底蕴,还需要数代学人的努力——这是当代中国学术无法规避的命运。本稿从古希腊自然哲人赫拉克利特谈起,致力考察西方思想史上三大历史时期哲学与宗教思想的关系,以此摸索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古典传统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的线索。尽管本研究贯穿整个西方思想史,关注的却是思想史上的一些具体细节,只能名之为“断章”——若干旧稿也作了不同程度的修订,因成文于不同时期,文献格式未作统一。
刘小枫
2014年元月
于中国人民大学宗教学研究基地
导语摘要
《西学断章》是刘小枫教授近年来关于西方思想史的心得专论,刘小枫教授从古典学的视域对西学(思想史)的重要史料、重要文本、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提纲挈领的解读,其问题意识显明。
《西学断章》从古希腊自然哲人赫拉克利特谈起,致力考察西方思想史上三大历史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基督教时期、西方现代化时期)哲学与宗教思想的关系,以此摸索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古典传统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的线索。尽管本研究贯穿整个西方思想史,关注的却是思想史上的一些具体细节,展现了近些年来作者在西学这块土地上辛苦耕耘的思想线索和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刘小枫,男,重庆人,四川外语学院文学学士、北京大学哲学硕士,瑞士巴塞尔大学神学博士。曾任深圳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比较文化研究所兼任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古典学中心主任、“逸仙”讲座教授。“经典与解释”系列书籍主编。主要学术著作有:《诗化哲学》、《拯救与逍遥》、《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沉重的肉身》、《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刺猬的温顺》、《圣灵降临的叙事》、《重启古典诗学》、《拣尽寒枝》、《共和与经纶》、《百年共和之义》等。
目录
前记 /1
一、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哲学与宗教 /1
1.浑在自然之神 /3
2.伊壁鸠鲁与宗教 /26
3.卢克莱修笔下的阿刻戎深渊 /44
二、西方基督教时期的哲学与宗教 /77
4.司各脱和他的《论**原理》 /79
5.辩证法与平等的思想自由习性 /109
6.德意志神秘派小识 /155
7.霍布斯的申辩 /170
三、西方现代化时期的哲学与宗教 /191
8.特洛尔奇与神学的现代转型 /193
9.洛斯基父子与现代俄国东正教思想 /247
10.西美尔论后宗教时代的宗教 /287
11.阿伽通与后现代的“神” /323
内容摘要
《西学断章》是刘小枫教授近年来关于西方思想史的心得专论,刘小枫教授从古典学的视域对西学(思想史)的重要史料、重要文本、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提纲挈领的解读,其问题意识显明。
《西学断章》从古希腊自然哲人赫拉克利特谈起,致力考察西方思想史上三大历史时期(古希腊罗马时期、西方基督教时期、西方现代化时期)哲学与宗教思想的关系,以此摸索基督教思想与西方古典传统的关系这一重大问题的线索。尽管本研究贯穿整个西方思想史,关注的却是思想史上的一些具体细节,展现了近些年来作者在西学这块土地上辛苦耕耘的思想线索和研究成果。
主编推荐
刘小枫,男,重庆人,四川外语学院文学学士、北京大学哲学硕士,瑞士巴塞尔大学神学博士。曾任深圳大学中文系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大学比较文化研究所兼任教授,中山大学哲学系古典学中心主任、“逸仙”讲座教授。“经典与解释”系列书籍主编。主要学术著作有:《诗化哲学》、《拯救与逍遥》、《走向十字架上的真》、《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沉重的肉身》、《这一代人的怕和爱》、《刺猬的温顺》、《圣灵降临的叙事》、《重启古典诗学》、《拣尽寒枝》、《共和与经纶》、《百年共和之义》等。
精彩内容
霍布斯的申辩
霍布斯的《利维坦》英文本在1651发表以后,当时便有人看出,作者在讨论到诸多神学主题——尤其预言、奇迹、上帝的身位以及圣经作者等问题时,表面看起来是在表达基督教信仰,实际上是暗中实施对基督教教义的批判。十多年后,斯宾诺莎发表了《神学—政治论》(1670),当时也有人马上看出,斯宾诺莎明显在摹仿霍布斯的宗教批判,只不过表达异端思想时更为露骨、大胆——换言之,霍布斯的宗教批判马上就有哲人在跟着学,斯宾诺莎是**个著名的学徒,但绝非*后一个……
可是,霍布斯在看了斯宾诺莎的书后却说:“我可不敢如此肆意著述”……霍布斯比斯宾诺莎更胆小或更审慎?其实,明眼人不难看到,霍布斯对宗教的批判更为彻底……斯宾诺莎只是显得更大胆而已,霍布斯的表述非常讲究修辞术,显得比较老到。西方的霍布斯研究早已经注意到霍布斯写作讲究修辞术,但霍布斯研究尤其关注其修辞术,却是晚近十来年的事情。
写作时讲究修辞术使得宗教批判显得不那么激进,可以出于不同的动机:要么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要么是出于顾及到人民的宗教需要——前者意味着,宗教批判理所应当,小心写作不过因为政治处境不允许,一旦政治处境允许,就应当公开地、不加掩饰地批判基督教。倘若是后者,那么,哲人即便自己不认同民人们的宗教信仰,也不会公开大肆批判宗教,甚至在所谓言论自由、完全开放的政治处境中,也会小心写作。
霍布斯的情形属于哪一种呢?
小心写作的两种不同动机——“害怕”与“顾及”——与哲人的德性(virtue)问题相关。
《利维坦》的两个版本
1648-1649年间,已经年届六旬的霍布斯着手《利维坦》的写作,用的是当时大多数人不认识的拉丁文。在宗教问题极为敏感的英国,对异端的检查和惩罚制度相当严——1648年5月,英国国会还新出台一项反渎神法令:凡不承认三位一体学说、否认耶稣的神性、否定末日审判及终末预言者,当治以重罪。在这个时候,霍布斯用拉丁文写《利维坦》,其中的宗教批判也相当收敛,显然是为了避免遭受异端指控。
拉丁文本的《利维坦》很可能才仅仅搭起框架并写出了几章,时势就发生了变化。1648年底,新的长老派得势,一年多以后(1650年8月),教会中的新派人士终于废止了早先的严法,代之以一个温和得多的渎神法案:即便犯有严重的异端思想罪,也不过判刑入狱六个月,累犯不改则不过逐出英联邦——在一时的宽松处境中,身在巴黎的霍布斯赶紧用英文写完《利维坦》,随即公之于世(1651)。拉丁语是“学术语言”,那个时候的“学者”与今天比起来实在太少了,但恰恰是这些少数人(往往是有学养的教会神职人员)看得懂霍布斯在哪些地方背离了启示宗教——相反,英语是当时的俗语,也就是说,可以看英文书的人要多得多,霍布斯却偏偏在用英文写的《利维坦》中更为露骨地批判基督教,几乎显得要拆除整个建制宗教传统的基础,的确“在哲学上、神学上”堪称“一名勇敢的斗士”(《利维坦》中译本“出版说明”……霍布斯在《自传》中说:“我以母语完成此书,是为了让我的同胞英国人民能够常常阅读它,并得到教益”——《利维坦》英文本出版后,霍布斯反倒害怕会在法国受到天主教神职人员迫害,赶紧溜回英国……
霍布斯在《利维坦》的英文本中对三位一体说作出的新解释,像布拉姆哈尔(Bramhall)这样的主教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刻毒:“神圣不可分割的三位一体说伟大的令人敬慕的神秘性变成了什么?变得一无是处啦……”《利维坦》行市以来,实际上霍布斯不断遭到诸如此类的揭发和指控,让胆子真的有些小的霍布斯惊骇不已,意识到自己身处的毕竟还不是一个彻底“言论自由”的时代,于是不断写文章为自己辩解……
历史运程又颠了过来,进入所谓“复辟时期”……霍布斯在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Seven Philosophical Problems)一书的献辞中表明,他对有人指控自己是异端又惊惧起来。1666年10月,国会中果然有人提出一项彻底清查“无神论和渎神”分子的法案,矛头直指“霍布斯先生的《利维坦》”——尽管这项调查法案*后不了了之,霍布斯终于按耐不住,在1668年抛出了拉丁文本的《利维坦》。
1668年的拉丁文本当是以差不多20年前仅仅开了个头的书稿为底本,主要部分实为1651年英文本较为自由的翻译,部分地方有简缩(比如第三部分,这一部分直接涉及基督教的传统教义),整体结构和大部分具体章节没有变。当然,与1651年的英文本比较,1668年拉丁文本中有一些段落是英文本中没有的,从而可以推断,这些段落当写于英文本之后。英文本中有、但拉丁文本中没有的,则可以推断是英文本在原来的拉丁文稿基础上扩写的。不消说,1668年拉丁文本中的异端立场明显有所退缩,凡涉及宗教批判的地方都有意味深长的修订(攻击罗马教会的第四部分成了为英国国教辩护)。总体看来,拉丁文本远不如英文本激进、有激情,好些细节的处理也不如英文本细致。而且,拉丁文本显得更为学究化,比如按原文或整段引用古典作家的话,英文本则大多是转述古典作家的话。
如果说,英文本的《利维坦》带有向普通人宣传宗教批判的意图,那么,拉丁文本的意图是什么呢?
与英文本尤其不同的是,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增写了一篇《附录》,似乎在为自己的信仰真诚辩白——这篇“申辩”“有着很精致的结构”,分为三章,依次论及“尼西亚信经”、何谓“异端”和针对《利维坦》的驳议,用意不外乎是要说:倘若他对尼西亚信经的解释是对的,《利维坦》的立场就是正统信仰;倘若他对异端的理解是对的,别人就没理由指控他是异端——结论是,针对《利维坦》的驳议其实是误解:我霍布斯并没有动摇基督教信仰,毋宁说倒是“以自己的方式巩固了这一信仰”(参见马蒂尼奇,《霍布斯传》,前揭,页376)。
那么,拉丁文本在宗教批判方面的退缩和修改是否表明霍布斯放弃了自己在英文本中的激进立场?没有——仅仅是显得温和得多而已,而且缓和的地方大多避重就轻……换言之,拉丁文本仍然坚持英文本的宗教批判立场——霍布斯的“申辩”是真的吗?1662年的《七个哲学问题》的献词用了apology这个语词,但这个语词有两个含义:“道歉”或“辩护”。我们知道,柏拉图写过著名的《苏格拉底的申辩》,对古典作品非常熟悉的霍布斯为拉丁文本写的《附录》是在摹仿苏格拉底吗?
施特劳斯在1933-1934年间写的《霍布斯的宗教批判:论理解启蒙》中说:尽管霍布斯在《附录》中由于害怕异端迫害采取了退缩立场,但即便*没有疑心的读者也会看得出来,他的退缩并非真心的。(见施特劳斯,《霍布斯的宗教批判》,杨丽、强朝晖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2,页92。)英文本的《利维坦》已经表明,在国情宽松的条件下,霍布斯如何大胆地不顾及宗教状况实施宗教批判,拉丁文本的小心写作则完全是因为害怕招致宗教迫害,而非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如果要确定霍布斯是否在摹仿苏格拉底,就得搞清楚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面对雅典人民法庭的审判时是“道歉”还是“辩护”——这事关哲人的德性,但我们在这里不可能来展开对这一问题的探讨。无论如何,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提出的小心写作的要求是一种对哲人提出的道德要求(参见柏拉图《斐德若》276a-277c7),如此要求明显是出于顾及到宗教状况,而非出于害怕招致迫害。
霍布斯对古希腊经典非常熟悉,当然清楚苏格拉底—柏拉图首倡的哲人当小心写作关涉的是哲人的德性——在《利维坦》英文本快到结尾的地方(第46章),霍布斯在与《圣经》对比的框架下陈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传统,并指出“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和本质给教会带来错误”,紧接着便说:
可能有人明明知道这是错误的哲学,但由于害怕苏格拉底的命运,于是便把它当成符合而又能确证他们的宗教的东西写出来了。(《利维坦》,第46章,中译本,页546)
霍布斯多会说话呵……
霍布斯临逝前病重时说:“请按我们教会的仪式祈祷”—— 其时在1679年。于是,有人认为,说到底,霍布斯仍然是个虔诚的信徒,尽管是按英国国教的方式在信仰,拉丁文本《附录》中的态度也是虔诚的……于是,我们面临的问题是:霍布斯批判建制宗教的“理所当然”之理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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