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国时期监狱文献史料(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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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监狱文献史料(全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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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出版社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出版时间2010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1300元

上书时间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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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正版 民国时期监狱文献史料 3册
作者: 本书编委会
出版社: 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
出版时间: 2010-01
开本:16开
装订:精装

国家之建立,首要者为道德与法律。道德防杜于未萌,法律制裁于事后,二者相辅而行。法律用以济道德之穷,而道德亦常寓于法律之内。因此上古时舜命皋陶曰:“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其于予治,刑期于无刑。”《论语》中也说:“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当时申明刑律是为了“弼教”,申明教化也是为了“止刑”。因此,“画地为牢”也只是上古盛世才能产生的奇迹!

中国监狱之滥觞,可推之为夏之夏台,殷之羡里,据《风俗通》解释称:“夏曰夏台,言不害人,若游观之台;殷曰羡里,言不害人,若于闾里。”如此设狱之意,自然纯在感化。到了西周,监狱被称为“囹圄”,则已是令人“幽闭思愆,改过为善”之用,再也没有“夏台之若游观之台,羡里之若闾里”那样的景象了。《周礼》所载:“大司寇以圜土聚教罢民,凡害人者,寘之圜土而施职事。”据《郑注》所言:“圜土,狱城也。聚教罢民其中,困苦以教之为善也……施职事以所能役施之。”以此推断,则所谓圜土,当是现代国家监狱之雏形,其宗旨在惩戒矫正。《尚书·吕刑》中称:“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则更可知当时所谓“刑”者,也是用以辅教之不足,而不是用来虐杀民众的。

及至春秋战国,古代文明渐衰,刑狱之制度,尽弃古意。自秦以至近代,刑罚遂成为纯粹威吓之用,监狱更是沦于残酷黑暗之场所。如《初学记》中所载晋代民谚:“廷尉狱,平如砥;有钱生,无钱死。”即是当时现实生活的写照。

到了清代,现代文明的滚滚洪流不断冲击着中国这个古老国家,监狱改良的呼声,虽然极其微弱无力,却也震激着腐朽的清廷。光绪廿八年,山西巡抚赵尔巽奏请各省通设罪犯习艺所,将“军、流、徒”等罪犯收所习艺,经刑部议决实行,揭开了中国监狱改良的大幕。此时,革命潮流磅礴海内,专制政体日薄崦嵫。为了挽救即将灭亡的政权,清政府乃有立宪之准备及刑事革新之酝酿。光绪三十三年,新刑律草案告成,同时改刑部为法部,设典狱司,并改刑部监为管守所。其实这所谓的新刑律,也不过是大清律例换汤不换药的东西而已。直至民国成立,建立司法部,试行新刑律,形式上的监狱才真正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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