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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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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亚玲 编著

出版社当代世界出版社

ISBN9787509011423

出版时间2017-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39.8元

货号1201483540

上书时间2024-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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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刘亚玲,笔名刘雅琳,国家不错礼仪培训师导师。从事高等教育工作30年,经历20年大型企业中高层岗位的历练,具有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现为中国形象行业管理联合会会长,兼任领导干部国学大讲堂副秘书长。曾多次担任国家大型活动、国家部委、世界500强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咨询培训师或智库专家;曾受邀在全国各地讲学近千场,听众达百万人次;其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学经典与现代社会应用。

目录
第一章 法家智慧――法家学派与《韩非子》
法家学派思想概述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韩非子的生平及其著作
韩非子的法家智慧
韩非子的哲学思想
法家智慧对于现代社会的意义
第二章 精明为人,积极处世――韩非子的为人处世
信用
君子求名要取之有道
决定大事时要慎重
锋芒不可毕露
谦虚是人生进步的阶梯
莫为小利失大利
宽以待人
私怨不入公门
识人识物,需洞若观火
第三章 运用之妙,存乎一心――韩非子的心计谋略
胜者为王败者寇,阵前不嫌伪诈多
击虚避实,以静制动
计谋是决定事情成败的关键之一
做人要懂得进退之道
见人所未见,思人所未思
以物治物,有胜即为大
巧诈不如拙诚
第四章 得人才者得天下――韩非子的人才观
给下属以足够施展才华的机会
以恰当的方法去使用人才
成功必得人相助
将好的人才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
集众人之智来成就大业
不拘一格用人才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任用人才要不避亲仇
第五章 让下属甘心为你服务――韩非子的领导艺术
用好下属的长处才能发挥大效益
喜怒不形于色,不以貌取人
领导者管理好下属的诀窍是激励
宽以待人
不可过分信赖自己的下属
奖励手段十分重要
不可使自己的下属过于显贵
领导者要懂韬晦之策
恩威并用,赏罚分明
第六章 统御臣民,富国强兵――韩非子的“法制”思想
君主要威严但不可过度
明君要能辨忠奸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信赏必罚,言出必践
执法不应避开权贵
刑过失民,以德服人
君主以铁腕来维护自己的统治
国君不可玩物丧志
君王沉迷于女色是国之大害
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
君主要能纳忠言
第七章 说话说到点子上――韩非子的说话艺术
说服别人要讲究技巧
迂回出击,巧妙说服
说话讲究实效,不做无用之功
赞美的语言别人爱听
谬论还需歪理治
直谏不如婉谏
事以密成,语以泄败
批评的语言是苦口良药
第八章 谋事在人,成事也在人――韩非子的办事技巧
善于借助朋友的智慧
做事要有好点子
创新才会赢
遵循事物的规律去办事
利用同仁的力量成事
办事要灵活
办事要注重细节
从细微之处寻找机遇
立足自身,敢于冒险
第九章 小人是针,沾着穿心――韩非子的防小人术
千万不要“与狼共舞”
小人不会风光一辈子
远离小人为上策
小人猖獗是国家的祸害
小人是针,沾着穿心
小人兴风作浪,忠臣补漏填缺
忠臣当道,小人便销声匿迹
对待小人要勇于斗争、巧于斗争
第十章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韩非子的智慧箴言
自信人生二百年
把苦恼丢一边,快乐要靠自己找
凡事要留有余地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参天大树生于毫末,百尺高台起于垒土
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有大志向才有大作为
贪心不可取,知足者常乐

内容摘要
《韩非子》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作。其核心是以君主专制为基础的“法”“术”“势”结合思想,秉持进化论的历史观,强调以“法”治国,它对中国封建社会制度的建立产生了重大影响。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一直是我们所提倡的。对于韩非子的思想,我们在分析的基础上,应该结合时代发展,更加注重其现实意义,寻找其中的积极因素,古为今用,这才是我们研究《韩非子》的目的所在。刘亚玲编著的《韩非子公开课/国学公开课系列》结合韩非子的思想,探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主编推荐
中国历代统治者的治国之道基本上可以用“外儒内法”来概括,法家是保持统治者地位和权势的核心所在。因此,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法家思想不但没有消亡,反而在封建统治者的权术和谋略中不断被运用。重视法家智慧,研究法家智慧,运用法家智慧,对当今时代依然有着积极的意义。

精彩内容
    法家主要代表人物及其思想
    商鞅的生平及其思想
    商鞅(约公元前390一前338年),战国中期政治家。出身于卫国(今河南省内黄县)贵族,名公孙鞅,亦名卫鞅。公元前340年,因有功于秦,秦孝公封卫鞅于商(今陕西省商洛市)十五邑,号为商君亦称商鞅。商鞅少年时代喜读刑名之学,到了青年时期,他已经成为一个有学问有才干的人。很初,他在魏惠王的相国公孙痤手下做小官,深得公孙痤重视。公孙痤临死对魏惠王说:如果不用卫鞅,就把他杀掉,绝不能让他离开魏国。魏惠王把公孙痤的话当成耳边风,既不重用,也没有杀他。商鞅听说秦孝公下令招贤,就来到秦国,通过秦孝公的亲信景监引荐,与秦孝公面谈了三次。前两次商鞅讲的是帝王之道,孝公不感兴趣,听听就睡着了。第三次讲“霸道”,富国强兵,孝王听得很高兴。从此商鞅受到秦孝公的赏识和重用。
    商鞅的一生,可谓是大有作为的一生,人们称赞他是思想家、改革家、军事家。他对人类历史的主要贡献有两大成就:一是抢先发售提出并建立了法治思想体系;二是在中国形成了官僚政治体制。因此,商鞅变法被看作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标志。
    商鞅的法家智慧可以从以下两点来理解:
    1.以“法”治国的法治思想
    实行以“法”治国是商鞅思想的核心。他认为实行法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之理”,也是现实社会“必为之时势”。为了推行法治,首先必须“立法分明”。法是判断是非功过和施行赏罚的专享标准,万民百姓都得一体遵行。
    其次,颁布成文法,并解释清楚,力求做到家喻户晓。“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万民皆知所避就”,“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干法官。”(《商君书·定分》)
    再次,法令颁布后,严格执行,使人们对法有信心。“民信其赏,则事功成;信其刑,则奸无端。”(《商君书·修权》)
    总览商鞅的法治思想大致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靠前,法是治国三要素――法、信、权中的要中之要。商鞅认为,法是君臣需共同遵守的;信是君臣共同确立的;只有权属于君主,由他单独掌握。君与臣,无论是谁,都不能“释法而任私”,不能“以私害法”,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必乱。权属于国君,但要依法用权。法与信,为君臣共有,谁都不能违背,这样,国家就会有良好的政治秩序。
    第二,君主以法为准绳来行使自己的权力。商鞅主张君主要有保证的,君主必须牢牢掌握权力,并对全国实行有效的统治。他说:“权制独断于君则威。”这就是说,君主的权力是不容许旁落的,国家的大计必须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虽然他还没有明确提出对君权的制约问题,但他主张以法来限制君权。在商鞅看来,君主只能依法行事,与民众一样,无权做任何违法的事情。
    第三,使民知法、守法。商鞅之法,对于民众的原则是“求过不求善,借刑以去刑”,强调刑罚,主张严厉。商鞅倒也并不讳言于此,他承认法的目的是胜民、制民,而绝不能让民胜法,“民胜法,国乱”。为了让民众知法、守法,商鞅主张在法的问题上不搞神秘主义,而提倡公开。
    第四,设置法官。商鞅主张,在中央即天子周围设置三法官:一设于宫廷中,即很接近国君的一个;二设于御史和丞相那里;三设于诸侯、郡、县。这些法官的职责有二:其一,“吏民(欲)知法令者,皆问法官”,群众读书少,甚至不识字,要知法就去找法官;其二,如果有官吏为非作歹,“遇民不修(当为循)法,则问法官,法官即以法罪告之”,做官的不好好为官,法官就可以对其提出起诉。这实际上就是法律咨询、法律监督的思想。
    商鞅在法律思想上的独特之处在于,他以重刑著称于世,公开主张“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商君书·赏刑》);并针对儒家的“以德去刑”,提出“以刑去刑”的主张。在他看来,禁奸止过,不但不能用轻刑,即使重罪重罚、轻罪轻罚也不行。商鞅的重刑思想为实行严刑峻法创造了理论依据。秦始皇具体实践了这一理论,并将商鞅的片面性、保证化的重刑理论推向了特别,结果导致秦王朝二世而亡。
    2.“不法古、不循今”的社会发展观
    法家是在新兴地主阶级推翻奴隶制,建立和巩固封建制的斗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思想政治派别。因此,他们在哲学上首先面临的课题是如何看待历史、如何看待古与今、如何对待社会变革等重大问题。法家主张,历目前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时代变了,制度也应该改变。法家既反对复古,又要改变现状,那么就得创新,只有这样,社会才能进步,才能发展,否则社会将停滞不前。
    商鞅的观点拥有有代表性。他认为历史是一个发展的过程,不应法古。商鞅把是否符合时代的要求和历史的趋势,作为反对循礼守旧、坚持变革的理论依据。
    他说:“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商君书·画策》)这是强调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必然之理,据此来“为必治之政”“行必听之令”,实际上是认为一切社会制度的建立和改革,是顺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不法古、不循今”,就必须改革,改革的整个过程充满了激烈的斗争,这种斗争是新旧制度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商鞅变法首先遇到的斗争是与甘龙、杜挚之争。甘龙认为:圣人是不改变人民的礼俗来施行教化的,智者是不搞变法来治理国家的;按照人民的习惯来进行教化,不费工夫而功效明显。依据成法来进行统治,官吏熟悉而人民安定。如今要变法,不按老规矩办,换一套办法约束人民,恐怕天下都要议论甚至笑话国君的。P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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