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
全新正版 极速发货
¥
40.06
6.2折
¥
65
全新
库存4件
作者何剑锋著
出版社中国法律图书有限公司
ISBN9787519730307
出版时间2019-03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65元
货号1201853446
上书时间2024-11-2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商品描述
-
作者简介
何剑锋,1976年生,陕西彬州市人,西安工程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主要为金融法和民族法。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一项(已结项),参与国家社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和国家民委项目各一项(均已结项)。在《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理论月刊》、《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西藏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参与编写《银行法学》,合著《新形势下西藏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一书;曾获第三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征文三等奖。
目录
目 录导 论章 互联网金融概述与监管的必要性节 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界定与特征分析一、互联网金融的内涵界定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分析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界定与模式分类一、互联网金融的功能界定二、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分类第三节 互联网金融的价值定位一、宏观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价值定位二、微观视角下互联网金融的价值定位第四节 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与监管的必要性一、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分析小结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与价值取向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理论基础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经济学基础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学基础三、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社会学基础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价值取向一、平衡效率与安全二、维护公平三、包容创新小结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既有模式分析与监管原则的确定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既有模式及评析一、互联网金融功能监管模式及评析二、互联网金融目标监管模式及评析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基本原则的确定一、鼓励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原则二、适度原则三、金融消费者保护原则四、依法监管原则五、监管协调原则小结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制度设计与绩效评估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制度设计一、功能监管模式下的制度设计二、目标监管模式下的制度设计第二节 互联网金融监管制度设计的绩效评估一、功能监管模式下制度设计的绩效评估二、目标监管模式下制度设计的绩效评估小结第五章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完善构想节 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第二节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价值取向、模式选择与基本原则界定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价值取向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模式选择三、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基本原则的界定第三节 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制度完善一、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完善建议二、征信与网络安全方面的基础性制度的完善建议三、互联网金融各业务类型监管制度的完善建议小结结 论参考文献后 记附录 互联网金融监管文件法规一览表
内容摘要
《互联网金融监管研究》主要论述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问题。主体包括五个部分:部分为背景知识介绍及监管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介绍了相关的理论;第三部分介绍了现有的监管模式和监管原则;第四部分对监管制度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是作者对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完善建议。在国外资料奇缺的情况下,本书很后能够出版很不容易,作为一本靠前专享谈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研究型著作,有不可替代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精彩内容
总序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具有优化资源配置,调节经济运行之功效,其资本运作良善与否甚至关乎社会稳定的实现。基于此,金融业的发展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而通过制度供给促进金融业的良好发展也成为普遍并可行的路径。在此背景下,金融法研究乘势而起,成为近世之显学。兴起虽晚,却生机勃勃,在深入汲取相关部门法的理论积淀的同时,也广泛容纳各种跨学科知识与方法,并探求自身内省性之品格,最终成就如今的这个底蕴深厚、逻辑自洽的新兴学科体系。我国金融法的产生和发展伴生于改革开放的推进,经济体制转型的既有进路,型构了中国金融法制变迁之现实。虽然西方先验逻辑提供的立法技术素不匮乏,但我们真正所要面对的,却是如何让成熟的技术真正地契合本国的现实国情,发挥其应有的功效。内生金融交易秩序的制度根基的缺乏,曾使得中国金融法制在本土化复归的路途中一再迷失。同时在另一方面,全球化的推进,又敦促着中国必须及时完成经济转型,早日实现我国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的有效对接,从而更是加剧国内金融法制的发展困境。对于从事金融法研究的学者而言,任务艰巨如斯,前路漫漫,任重而道远。当然,恰逢这一转型之历史路口的吾辈,能直面历史之转折,兢兢业业,矢志科研;鉴前世之兴衰,考当今之得失;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显然,从另一个视角观之,这是一种幸运。“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厦门大学法学院是全国较早开展金融法教学和科研的单位之一。早在2005年,便开始挂靠其他专业博士点招收“金融法”方向的博士研究生;2006年,在厦门大学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基础上,设立经济法博士点,金融法研究成为主要招生方向之一;2010年12月,厦门大学法学院正式成立金融法研究中心。近年来,金融研究中心的学术团队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相继出版与发表大量的学术专著与专业论文,在国内开始产生一定的影响。而今,金融法研究中心日益壮大,已经形成一支老中青相结合的优秀学术团队,并成为我国金融法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之一。“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法研究中心的学科建设以及促进国内金融法研究的繁荣,我们于2014年起决定编辑出版连续性的《厦门大学金融法学文库》。期以“前沿意识、精品理念”为指导,以系列学术专著、译著的形式,集中展现我国金融法领域的专题研究成果,促进学术繁荣和理论争鸣。“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年寿有时而尽,荣乐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无穷。是以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不假良史之名,不托飞驰之势,而声名自传于后。”诚如斯言,我们期以本文库作为思想传播之媒介,学术交流之平台,博学审问,慎思笃行,自由争辩,自察自省,通过严肃认真的学术讨论和学术批评,推动金融法研究的不断创新。在法律出版社的支持下,2016年伊始,《厦门大学金融法学文库》正式更名为包容性更大的《金融法学文库》。本文库稿件来源不限于金融法研究中心的学者、校友,而以优选的诚意广泛征集海内外金融法专著、译著。当然,我们亦知,就整个金融法学研究而言,本文库仅为沧海一粟。庙廊之才,非一木之枝,希望能与学界同仁相濡相闻,砥砺共进。是为序。刘志云2016年7月22日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