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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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倪万英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08115644
出版时间2013-08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2元
货号1200756723
上书时间2024-11-2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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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从细微处观察法律生活的变化
――《二十世纪中期上海婚姻刑案研究》序
内容摘要
导言
一、选题的意义
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
三、婚姻刑案的特征
章 民国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
节 民国法律对重婚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重婚纳妾的态度
二、关于重婚罪的认定依据
第二节 民国法律对通奸罪的规定
一、近代中国对通奸的态度转变
二、关于通奸罪的认定依据
第三节 民国法律对和诱罪及其他相关犯罪的规定
一、民国法律对和诱罪的规定
二、对和诱罪的认定依据与标准
三、民国法律对其他妨害婚姻家庭罪的规定
第二章 官方对婚姻刑案的操作
节 警察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二、广泛地采用具保措施
三、拘提的补充使用
第二节 法院对婚姻刑案的审判
一、法院的判决及依据
二、法院审判的特点
第三节 监狱对婚姻刑案的执行
一、明确规定较为规范的收监程序
二、普遍运用保释措施
三、规定了特定条件下停止执行的情形
第四节 官方操作暴露出的社会问题
一、法律知识尚未在全社会普及,民众法律意识整体
很差
二、社会秩序混乱
三、人权保护不力
第三章 民间对婚姻刑案的处理
节 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特点
一、婚姻刑案多由男方提起自诉
二、案件常以告诉人撤诉而告终
三、婚姻刑案中自诉案的“传统背景”
第二节 民间处理的新时尚
一、婚姻刑案的发生成为离婚的主要诱因
二、婚姻刑案的受害人频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三、新时尚的社会背景
第三节 时尚与传统的较量
一、传统仍占主导地位
二、原因
第四章 法律规定、官方操作与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
节 民国刑法关于“告诉乃论”的规定
一、告诉乃论的渊源
二、告诉乃论的意义
第二节 官方操作婚姻刑案的方法
一、调解、感化是传统中国官吏的息讼技巧
二、压制讼师、拖延办案是传统中国官吏的共同选择
三、法官的办案诀窍:拒绝受理
第三节 民间对于婚姻刑案的处理
一、传统厌讼情结的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注重对讼的成本和利益的权衡
三、崇尚亲友调解
第四节 默契的原因是传统的无讼理念
一、中国传统社会关于“讼”的价值理念
二、“无讼”――传统法律文化的最高追求
三、中国传统的无讼思想的根源
附录一 案例索引
附录二 案件判决结果一览表
参考文献
后记
内容摘要
本书依据上海档案馆馆藏的1945-1947年的婚姻刑事档案,联系民国时期法律对婚姻刑案的规定,从法社会学的角度,以立体的结构,分析归纳出当时上海婚姻刑案的一大特色——法律规定、官方操作和民间处理达成了某种默契,这种默契恰好符合传统的无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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