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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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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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7 1.8折 68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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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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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志伟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11054

出版时间2017-08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68元

货号1082837285395349507

上书时间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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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九品
商品描述
前言
第十版编写说明 

《刑法规范总整理》一书自2005年6月出版以来,因编辑方法新颖、实用,查询方法简单、便捷,内容全面、准确,法典与解释各自独立、完整而又有合理的连接,受到读者朋友的广泛认可与好评,因而得以重印和修订再版。 

《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版)在保持前九版的优点之同时,借助二维码技术,使本书的查阅功能和刑法规范的收容量实现了质的提升!本书具有如下突出优点: 

第一,查阅规范快捷、集中。为了在保持刑法典与各相关刑法规范的独立性与完整性的前提下,实现具体刑法条文与各相关刑法规范具体规定之间的快速连接,方便读者快捷而集中地查找相关刑法规范的编写宗旨,本书采用了两种独特的查阅方法:一为脚注查阅法。首先将所有刑法规范分为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与其他法律、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性意见、司法解释、指导案例七个部分,对刑法典之外的各个部分的刑法规范分别按照刑法条文的排列方法及发布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列,然后针对刑法典的条文以脚注的形式,将所有与该条文有关的单行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刑法规范的发布时间、名称、具体规定的条款序号与其所在本书的页码标示出来。这样就在刑法条文与其相关刑法规范之间实现了连接,使读者能快捷地通过各个刑法条文之下的脚注查阅与之相关的刑法规范。二为二维码扫描法。在本书收录的刑法典的每章(分则第三章、第六章的每节)名称后设置二维码,链接该章(节)各个法条所有的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及司法解释性文件等刑法规范,读者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即可查阅各个法条有关的所有刑法规范。 

第二,收录规范全面、准确。为了既便于刑法规范的适用,又方便学术研究与今后刑法立法、司法规范文件的修改完善的工作,本书不仅了收录现行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至2017年7月31日颁行且目前有效的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司法答复、通知、会议纪要等各类刑法规范共398件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自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37件,而且收录了穷尽各种途径和方法收集到的已经失效的单行刑法、司法解释等刑法规范。为了保证本书收集的刑法规范全面、准确,我们广泛收集并仔细查对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与数十部各种刑法规范汇编书籍,因此,可以说本书是迄今为止收录中华人共和国成立以来发布的刑法规范最为全面和准确的书籍。 

第三,保持刑法典与时俱进。根据现行刑法典颁行后国家立法机关发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9个刑法修正案,本书对刑法典的相关条文进行整理,使刑法典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体现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实现了刑法典的与时俱进,保持了刑法典的完整性。同时,为了便于领会刑法典条文的主旨和精神,本书根据刑法理论和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有关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对刑法典总则的各个条文归纳了主题名称,对刑法典分则的各个条文确定了罪名或主题名称。 

第四,本书与出版后新发布的规范同步。纸本法律工具书一出版就会因有新的法律法规发布而很快过时,因而使读者常有不能通过纸本书查阅最新法律法规的缺憾,为此出版社会频繁地出修订版,而读者购买修订版会增加经济负担。本书第十版借助二维码技术首次在出版界解决了上述问题。具体通过两种方式实现本书与出版后新发布的刑法规范同步:一是本书出版后一有新发布的刑法规范,即及时按照其涉及刑法典法条的情况,对刑法典相关章(节)名称后设置二维码所连接的刑法规范进行补充、修改或更新;二是在封底设置连接本书出版后新发布刑法规范的二维码,一有新的刑法规范发布,即将其收入二维码链接。 

本书为刑事司法实务工作者乃至广大公民快速查阅、综合理解和正确运用刑法规范提供了便捷的途径,也为刑法学教学与科研人员和广大刑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分析、研究、比较中国刑法提供了颇有价值的立法和司法资料。对于众多学习法律的本科学生与参加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本书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刑法工具书。 

法律出版社学术分社前任社长蒋浩先生、朱宁女士,现任社长孙东育女士,前任编辑张旭辉女士、刘彦沣女士、易明群女士,现任编辑黄倩倩女士及其同仁,我指导的研究生周国良、侯书栋、杨静、周骞、马鄢君、潘文博、林玉玉、刘斯奋、周悦然、胡树琪、陶琳琳、卢少楠、冯伟、梁文彩、郑祖星、许晨夕、张莹、郑洋、吴波为本书的出版付出了辛勤而卓有成效的劳动,著名刑法学者赵秉志教授、黄京平教授、阮齐林教授等很多专家学者充分肯定了本书的编辑方式并提出了非常好的改进建议,许多读者数年来对本书一直给予厚爱和支持,特别是罗庆东博士、周加海博士、卢宇博士、喻海松博士、杨建军博士、刘志洪博士、王吉春博士、余枫霜博士、胥开军先生、汤筱娴女士指出了本书中的一些错误或提出了完善的建议,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对《刑法规范总整理》的修订,虽然我们尽心竭力,但仍不免会有疏漏和不足,真诚希望读者诸君不吝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发至liuzhiwei@bnu.edu.cn邮箱或者发微信至liuzhiweijs(微信号),以便我们今后修订本书时予以完善。为了及时传送最新发布的刑法立法、司法解释以及有关刑法规范整理、刑法问题研究等信息,编者特开设“刑法规范总整理”微信公众号(xfgfzzl),敬请大家关注! 

刘志伟 

2017年7月 

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作者简介
刘志伟,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兼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等社会职务,主持国家ji、省部级项目6项,参与各类科研项目30余项,独著、合著、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

目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二、刑法修正案 

三、单行刑法与其他法律 

四、立法解释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性意见 

六、司法解释 

七、指导性案例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80.1.1) 

附录二已废止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 

详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1条刑法的目的与根据 

第2条刑法的任务 

第3条罪刑法定原则 

第4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第5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第6条属地管辖 

第7条属人管辖 

第8条保护管辖 

第9条普遍管辖 

第10条对已被外国刑事追究的领域外犯罪的处理 

第11条外交豁免 

第12条刑法的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13条犯罪概念 

第14条故意犯罪 

第15条过失犯罪 

第16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17条刑事责任年龄 

第17条之一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18条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 

第19条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第20条正当防卫 

第21条紧急避险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22条犯罪预备 

第23条犯罪未遂 

第24条犯罪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25条共同犯罪的概念 

第26条主犯 

第27条从犯 

第28条胁从犯 

第29条教唆犯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30条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 

第31条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第三章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32条主刑和附加刑 

第33条主刑种类 

第34条附加刑种类 

第35条驱逐出境 

第36条犯罪行为的民事责任 

第37条非刑罚处罚措施 

第37条之一职业禁止 

第二节管制 

第38条管制的期限与执行 

第39条被管制罪犯的义务和权利 

第40条管制期满解除 

第41条管制刑期的计算 

第三节拘役 

第42条拘役的期限 

第43条拘役的执行 

第44条拘役刑期的计算 

第四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第45条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46条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第47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 

第五节死刑 

第48条死刑的适用条件及核准程序 

第49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第50条死缓的法律后果 

第51条死缓的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第六节罚金 

第52条罚金数额的裁量 

第53条罚金的缴纳、减免 

第七节剥夺政治权利 

第54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 

第55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第56条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 

第57条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第58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和执行 

第八节没收财产 

第59条没收财产的范围 

第60条以没收的财产偿还正当债务 

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一节量刑 

第61条量刑的根据 

第62条从重处罚情节与从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第63条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第64条犯罪所得之物与所用之物的处理 

第二节累犯 

第65条一般累犯 

第66条特别累犯 

第三节自首和立功 

第67条第1款自首 

第3款坦白 

第68条立功 

第四节数罪并罚 

第69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第70条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第71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第五节缓刑 

第72条缓刑适用条件 

第73条缓刑考验期限 

第74条不适用缓刑的对象 

第75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76条缓刑的执行及其法律后果 

第77条缓刑的撤销及其法律后果 

第六节减刑 

第78条减刑的适用条件及限度 

第79条减刑的程序 

第80条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计算 

第七节假释 

第81条假释的适用条件 

第82条假释的程序 

第83条假释考验期限 

第84条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第85条假释的执行及其法律后果 

第86条假释的撤销及其法律后果 

第八节时效 

第87条追诉期限 

第88条追诉期限的延长 

第89条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90条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刑法的变通或补充 

第91条公共财产的范围 

第92条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第93条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 

第94条司法工作人员的含义 

第95条重伤的含义 

第96条违反国家规定的含义 

第97条首要分子的含义 

第98条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第99条以上、以下、以内的界定 

第100条前科报告与报告义务免除 

第101条总则的效力 

第二编分则 

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102条背叛国家罪 

第103条第1款分裂国家罪 

第2款煽动分裂国家罪 

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 

第105条第1款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2款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第106条与境外勾结犯罪的处罚 

第107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第108条投敌叛变罪 

第109条叛逃罪 

第110条间谍罪 

第111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第112条资敌罪 

第113条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及没收财产的适用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4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5条第1款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2款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116条破坏交通工具罪 

第117条破坏交通设施罪 

第118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19条第1款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2款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第120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第120条之一帮助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二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第120条之四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实施罪 

第120条之五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第120条之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第121条劫持航空器罪 

第122条劫持船只、汽车罪 

第123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第124条第1款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2款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第1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2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第127条第1款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2款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第128条第1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第2款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29条丢失枪支不报罪 

第130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第131条重大飞行事故罪 

第132条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第133条交通肇事罪 

第133条之一危险驾驶罪 

第134条第1款重大责任事故罪 

第2款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第135条之一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6条危险物品肇事罪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8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39条消防责任事故罪 

第139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40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141条生产、销售假药罪 

第142条生产、销售劣药罪 

第143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第144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第145条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第146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第147条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第148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149条竞合的适用 

第150条单位犯本节之罪的处罚 

第二节走私罪 

第151条第1款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 

第2款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第3款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第152条第1款走私淫秽物品罪 

第2款走私废物罪 

第153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154条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155条间接走私 

第156条走私罪的共犯 

第157条武装掩护走私与抗拒缉私的处罚 

第三节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158条虚报注册资本罪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第161条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第162条之一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第162条之二虚假破产罪 

第163条第1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第2款受贿罪 

第164条第1款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第2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第165条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第166条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第167条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第169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第169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内容摘要
  《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版)》为刑法工具书,汇编了我国目前所有有效的刑法规范,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人大法工委解释性意见等。自2005年出版以来,因编辑方法新颖、实用,查询方法简单、便捷,内容全面、准确,法典与解释各自独立、完整又互相交叉索引,受到读者广泛认可和好评。本版为第十版,除了对近一年新的司法解释等进行更新补充外,本版将采用二维码等新技术,嵌入纸质书未收录的内容,以达到增加图书内容的可读性和丰富性,更好地为读者服务的目的。

主编推荐

这是一本实用、便捷的刑法工具书,适用于刑法实务、司法考试、刑法教学与科研。 
特点一:查阅规范快捷、集中。 
提供目录查阅法、脚注查阅法、二维码查阅法三种查询方法,刑法条文和相关法律解释之间有明确的页码指示,细化到条款。关联检索,简便易查。 
特点二:收录规范全面、准确。 
截至2017年8月1日,所有现行有效的刑法条文、修正案、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完整收录,还有二维码连接已失效的全部刑法规范。一册在手,通览刑法。 
特点三:保持刑法典与时俱进。 
及时、全面、准确地体现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的修改与完善,实现刑法典的与时俱进,保持刑法典的完整性。理解全面,与时俱进。 
特点四:与出版后新发布规范同步。 
扫描二维码,获得zui新发布刑法规范,刑法条文相关司法解释实时补充、修改、更新。全新资讯,及时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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