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间(全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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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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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尔基
出版社吉林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ISBN9787567748521
出版时间2015-11
装帧其他
开本32开
定价18元
货号1772156876319477760
上书时间2024-11-14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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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摘要
阿廖沙11岁,他的母亲去世,外祖父破产,他走上社会,开始独立谋生。做学徒,当杂工,寄人篱下,受人欺辱,饱尝了人间的痛苦。但后来他遇到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激发了他追求正义和真理的决心。五年后,阿廖沙准备到喀山去,并满怀希望进入大学。
高尔基著的《在人间》再现了底层社会的种种现实,民众的辛酸痛苦;描绘了作者抗争的灵魂、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情节生动,细节真实,人物形象饱满。
作者简介
杨婷婷,女,吉林通化人,行政管理博士,思政教育博士后。201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现在吉林大学任教。工作以来,阅读和翻译了大量的外国文献、书籍,曾发表多部译作。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第十二章
第十三章
第十四章
第十五章
第十六章
第十七章
第十八章
第十九章
第二十章
内容摘要
《在人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他的《人生三部曲》之一。 作品记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1871年到1884年的生活。这段时期他为了生活,与外祖母摘野果出去卖糊口,还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船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学徒。阿廖沙历尽坎坷,但始终怀着坚定的生活信念,他一有机会就阅读大量书籍,16岁那年,他离开家乡奔赴喀山求学。
精彩内容
第一章我来到人间,在城里街边的一家“时式鞋店”里做伙计。我的老板是个身材矮小的胖子,他栗色的脸看上去不很光滑,牙齿泛着青绿色,黏糊糊的双眼里堆满眼屎。我觉得他是个瞎子,为了证实这一点,我常常做鬼脸。
“不要出怪相。”他低声严肃地说。
这双浑浊的眼睛盯得我很不好受,我不敢相信这对眼睛居然能瞧得见,或许他只是猜测我是否在做鬼
脸吧。
“我说了,不要出怪相。”他的声音更低了,两片厚实的嘴唇,几乎没有动弹。
“别搔手,”他冲着我干巴巴地唠叨着,“记着
,你是在城里大街上的头等铺子里做事!当学徒,就得跟塑像一样立在门口。”我不明白什么叫作塑像,而且也不能搔手。我的两条手臂,到臂肘为止全是红癣和脓疮,疥癣虫在里面咬得我奇痒难忍。
“你在家里是干什么的?”老板一边仔细查看我的胳膊,一边问道。
我回答他时,他摇晃着盖满花白头发的圆脑袋,使人难堪地说:“捡破烂儿,这比要饭还糟糕,比偷东西还糟呢!”“我也偷过东西呢。”我不无得意地说。
他当时把一双猫爪子一样的手撑在柜台上,吃惊地眨着瞎子似的眼瞪着我,低声嘶哑地说:“怎么,你居然还当过小偷?不简单啊。”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他。
“嗯,那倒不碍事。但是假如你胆敢在我铺子里偷鞋子、偷钱,我就把你送进牢里,一直关到你成人……”他说这话时语气很平和,但我却吓坏了,因此,也就更讨厌他了。
铺子里除了老板以外,还有舅舅雅科夫的儿子,我的表兄萨沙和一个红脸的大学徒,他是一个很机灵、很会兜揽生意的人。萨沙总是穿着红褐色的长礼服、衬胸、散腿裤,打着领带。他的样子骄傲得很,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外祖父带我去见老板时,拜托萨沙照顾我,教导我。萨沙傲慢地把眉毛一挑,老气横秋地说:“除非他听我的话。”外祖父把一只手放在我的头上,硬要我低下头。
“你得听萨沙的话,他年纪比你大,职位也比你高得多。”萨沙更是瞪着凸起的眼珠子嘱咐我:“记住了吧!”打从第一天起,他就开始热心地充分利用他比我大的优势。
“萨沙,别老瞪着眼!”老板冲着他说。
“我……我没有,东家。”萨沙低下头诺诺地回了一声,但是老板还是不停地叨叨着。
“别老是瞪眼,顾客会当你是一头山羊的。”老板难看地撅着嘴,大伙计也满脸堆笑,萨沙满脸通红地跑到柜台后面去了。我不喜欢这些话,许多话的意思我也不懂,有时候我觉得这些人是在说外语。
一旦进来一位女顾客,老板就把手从衣兜里抽出来,摸摸胡子,把甜蜜蜜的微笑挂在脸上。脸上绽开
无数的皱纹,但是那双瞎子似的眼睛却没有半点变化。
大伙计直起身子,两个胳膊肘贴住腰部,手掌恭敬地摊开在空中。萨沙怯生生地眨着眼睛,极力想掩藏那凸起的眼珠。我则站在店门边,不声不响地挠手,注视着他们卖东西的规矩。大伙计跪在女顾客面前,熟练地张开手指测量鞋子的尺寸。他两手颤抖着,极为小心地触碰着女人的脚,好像唯恐把脚碰坏了似
的。但事实上这位女顾客的脚是很粗壮的,像一只倒放的歪脖子瓶子。
有一次,一个女人竖起一只脚不停地抖动,缩起身子说:“哎呀,你弄得我多痒啊……”“这个,是我们的礼貌……大伙计涨红了脸,赶忙赔笑解释道。
他那纠缠女客人的样子实在滑稽,为了不笑出声来,我转身对着玻璃门,但又忍不住想看他做生意。
因为大伙计在服务时的模样总能令人发笑,同时又让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学不会那样礼貌尊敬地张开手指,那么熟练地给别人穿鞋子。老板经常躲进柜台后面的账房里,接着又把萨沙叫进去,只留大伙计一个人跟女客人周旋。
有一次,他抚摸一位棕发女顾客的脚,然后把手指撮起来,放到嘴上吻了一吻。
“哎哟!”女人尖声叫了起来,“你这个捣蛋鬼
!”他有些不好意思:“啧…一,啧啧。”这时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笑得前仰后合,几乎要站不直腰了,忙用手去抓门把手,门被撞开了,我的脑袋硬生生地磕到玻璃门上,碰坏了一块玻璃。大伙计冲着我气急败坏地直跺脚,老板用他沉重的金戒指敲我的脑袋,萨沙也凑热闹来拽我的耳朵。
傍晚我们回家的时候,他狠狠地教训我说:“你这样不知好歹,人家迟早会把你赶走的!这有什么可笑的?”“大伙计得到太太们的欣赏,生意自然就会源源不断地涌来。”他又解释道,“那女人本来是不需要
买鞋子的,可只要能看看招人喜欢的店员,她肯定会来多买一双的。可你却这么不懂事!真拿你没办法……”我对他的言论愤愤不平,没有谁会关心我,他更是不可能的了。
每天清晨,病恹恹的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比萨沙早一个小时叫我起来。我得擦好老板一家人、大伙计和萨沙等人的皮鞋,洗好他们的衣服,烧好茶水,给所有的炉子弄来柴火,洗干净装饭用的提盒。只要一
走进铺子里,便要扫地、擦灰尘、准备茶水,给买主家送皮鞋,之后再回老板家取午饭。每到这种时候,我那个站铺门口的差事,便由萨沙顶替。他认为这有失他的尊严,于是就对我破口大骂:“懒东西,叫别人替你做事。”我觉得枯燥乏味,苦恼寂寞。我习惯了游游荡荡的生活,从白天到夜晚,待在库纳维诺区的沙土路上,走在混沌的奥卡河边,躲在旷野和森林中。但是这里没有外祖母,没有小伙伴,没有可以谈话的人,而生活又向我展开了它全部的丑恶和虚伪的内幕。我憎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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