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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正版包邮】京华通览·北京灾害史略于虹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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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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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虹 编著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ISBN9787200138658

出版时间2018-03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45元

货号1202217829

上书时间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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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前言

 概 述
北京是我国首都,也是自然灾害发生较多的都城之一,在古代典籍中,对北京地区所发生的自然灾害多有记述。其中既有自然灾害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巨大破坏,也有人类为防御自然灾害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及所取得的客观效果与经验。
北京地区历代发生的自然灾害不仅次数频繁,而且灾种繁多,曾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其中尤以水灾、旱灾和地震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虽然党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减灾防灾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但自然灾害一直是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严重威胁。1978年以后,伴随北京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国际交往的增多,除原有的自然灾害之外,又出现了热岛效应、光污染、温室效应、雾霾以及输入性传染病和生物病虫害等新灾种,形成新的灾害源。
2 / 北京灾害史略
北京自然灾害发生的原因与其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及所拥有的地质构造条件有着密切关系。北京大区域范围位于欧亚大陆东缘,背靠内蒙古高原,面向华北大平原,左望渤海,右拥太行,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半干旱半湿润季风气候区。西部、北部和东北部为山地,分别属于太行山山脉与燕山山脉。山峰多在800~1500米之间,*山峰达2303米。三面山体使北京的西部与北部形成一道弧状天然屏障。中部、南部和东南部为平原,海拔多在50米以下。山地约占全市面积的2/3,平原约占全市面积的1/3,地势走向西北高、东南低。特殊的地理因素决定了北京的气候条件比较复杂,其主要特征是冬季寒冷干燥,冬、春季多大风,易形成春旱;夏季炎热多雨,雨量高度集中于七八月份,且多暴雨。北京地区发生的气象灾害、生物灾害和某些地质灾害都与北京复杂的地理环境因素和气候条件有关。
北京正处于环太平洋地震带的附近,这成为北京与华北地区频繁发生地震活动的主要原因。该地震带是全球地质构造活动*为活跃的地区,全球75%的活火山和历史火山都分布在这条环状地带上,80%以上的地震,2/3的海啸、风暴潮,以及大量的地质灾害和海岸带灾害也都集中在这一区域;此外,北京所处的华北地区正处于新构造活跃期,华北断陷盆地仍在不断下沉,从而造成华北地区比东北地区、华南地区的构造地震活动更趋频繁和强烈。
北京位于太行山山脉北端,东近渤海,正处于沿海灾害带和山前灾害带的交接部位。灾害的叠加往往使北京地区的灾情更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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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
按照地理条件,北京的自然灾害可分为山区和平原两大区域。由于地理条件的不同,使两个区域自然灾害种类的构成也有明显差异。
山区发生的主要灾害包括旱、风、冻、雹、山洪、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矿山地面塌陷、岩爆和森林病虫害等。山区又可分为西北部多灾区、北山灾害多发区和西山灾害多发区。
平原区灾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地裂缝、洪灾、旱灾、水资源枯竭、种植业生物病虫害等灾害。平原又可分为平原旱、涝和农作物病虫害多发区,市区多灾害发生区和东南郊易旱涝、沉降区。
特殊的地理环境与复杂的地质条件使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种类繁多,主要有气象灾害、地质灾害与生物灾害几大类。其中气象灾害包括暴雨、雨涝、干旱、干热风、热浪、冷害、冻害、冻雨、结冰、雪害、雹灾、风灾、龙卷风、沙尘暴、雷电、连阴雨、浓雾等。气象灾害是北京*主要的自然灾害,占全部自然灾害的70%以上。
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崩塌、滑坡、地裂缝、沙土液化、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等灾害。
生物灾害包括病虫害、蝗灾、鼠害、瘟疫等农作物生物灾害、养殖业生物灾害和林业生物灾害。
在上述灾害中,以旱灾、水灾、地震灾害给北京所造成的破坏*为严重,其次是低温冷害、雹灾、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
4 / 北京灾害史略
沉降、虫害与瘟疫等。
旱灾是北京地区出现频率*的自然灾害。旱灾发生后,一般都具有持续时间长、受灾范围广的特点,所以对农业生产的危害尤为严重。北京春季和初夏*易发生干旱。在地区分布上,平原区比山区更易干旱。干旱的发生具有比较明显的周期性,明、清两代及民国时期发生的旱灾相当严重,在明代的276年中,干旱年有162年,平均不到两年就有一年发生旱灾。其中,特大旱灾有14年、重大旱灾有63年、一般旱灾有85年。清代入关后共268年,发生旱灾160年,其中特大旱灾4年,重大旱灾69年,一般旱灾87年。民国期间,有18年发生旱灾,平均约两年中就有一年发生旱灾。北京的春旱极为频繁,冬季无雪现象也常常出现,旱灾频率明显大于涝灾。旱灾常伴有严重的风沙和蝗灾,例如明嘉靖二年(1523年)就是少有的特大干旱年,是年冬季无雪,入春后“风霾大作”,黄沙蔽天,数月无雨,连续3个季度的干旱使农作物大片枯死,结果造成田地荒芜、饥民流离。明嘉靖三年(1524年),又是一个干旱年并伴随蝗灾。连续两年干旱,京城内外饥饿和冻死者到处可见。
明代的旱灾有8个高发期:共发生特大旱灾9次,大旱灾50次,一般旱灾60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北京旱灾发生的频率仍然很高,从1949年至2000年,发生旱灾的年份达29年。其中严重和比较严重的旱灾有11 年,一般旱灾18年。特大旱灾的两年是1999年至2000年。1999年受灾面积198万亩,成灾面积80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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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收22万亩;2000年受灾面积248万亩,成灾面积80万亩,绝收22万亩。20世纪60年代以后,气候变化的总趋势是偏旱,降水量减少,但因大力兴修水利,旱灾所带来的损失反而减少。
水灾是北京地区出现频率较高而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据统计,自元代至今,平均每2~3年就发生一次水灾。连续2年、3年、4年的水灾也常出现,*多时可连续10年出现水灾。根据明清时期的历史资料,两个朝代的洪涝灾害相当严重,各有4个水灾群发期。在明代的276年中,水灾年有104年,特大水灾次数多达9次。清代入关后的268年中,水灾年有128年。特大水灾虽只有5次,但发生过一次连续9年,即光绪二十九年至宣统三年(1903—1911年);两次连续10年,一次是同治十年至光绪六年(1871—1880年),另一次是光绪十八年至光绪二十七年(1892—1901年)的大水灾,时间之长实不多见。所以明清两代,北京地区河流决堤、泛滥成灾的情况非常严重。清代永定河发生灾害36次,潮白河34次,北运河40次,大清河水系20次,蓟运河水系10次,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河流已成为北京地区安全的重大威胁。
在多发期内,水灾发生频率较高,一般两年一次,甚至还会出现连续发生的年份;严重水灾和特大水灾也较多,水灾高峰年相对比较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至2000年,较严重水灾(受灾面积100万亩以上)有12年。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前期水灾较严重。50年代有较严重水灾7年;60年代有3年;70年
6 / 北京灾害史略
代和90年代各有1年。因60年代后气候偏旱,降水量减少,再加上长期兴修水利,洪涝灾害明显减少。
地震是严重威胁北京安全的另一个自然灾害。历史上有关北京及邻近地区所发生地震的记载即有数百次之多,其中包括6级以上的强烈地震。北京地区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并不小于水灾和旱灾。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发生的三河—平谷8级大地震,对北京城和北京市民来说更是一场深重的灾难,伤亡人数达数万之多。此外,辽清宁三年(1057年)和清雍正八年(1730年)的地震所造成的损失也都很惨重,死亡人数均为两万多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北京周围又相继发生了1966年3月8日的邢台6.8级地震、1969年7月18日的渤海7.4级地震,特别是1976年7月28日,唐山7.8级地震发生之后,对北京影响*,致使数万间房屋倒塌、毁坏,199名市民丧生。预防地震已成为北京减灾防灾的一项艰巨任务。
北京的风灾比较严重,平均每年有30~40天大风天气。春季和冬季大风天数大体相当,都是15天左右,夏季和秋季大风天数也大体相当,都是7天左右。大风灾害几乎年年都有。大风引起的灾害范围较大,有时达几个区县或10多个区县,甚至是全市性的灾害,但以山区区县为主。如昌平、门头沟和石景山区每年的大风日达30~31天。春季的大风往往引起沙尘暴,遮天蔽日,由于能见度低,甚至可造成交通停顿。
台风是重要灾害之一,受其影响,在北京地区往往形成暴雨,成为造成洪涝灾害的直接因素。灾害主要发生在山前迎风坡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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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所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灾害,突发性强,很难预防。
冰雹也是北京地区的严重气象灾害。年平均降雹日数达21天,成灾日数1~3天。冰雹的危害范围变化较大,受灾面积涉及几个区县或十几个区县,平均每年受灾耕地39.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达几千万元。
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等灾害是北京地区的严重灾害,具有突发性强、危害大、损失严重的特点。1949年至2000年,北京有20个年度发生过泥石流灾害,平均2.55年一次。造成的死亡人数达529人,超过了同期其他任何一种自然灾害。灾害主要发生在密云、怀柔、昌平、门头沟和房山等山区,西山采煤区地面塌陷和平原区地面沉降也比较严重。
北京的生物灾害种类繁多,灾害频繁。历史上曾多次发生生物灾害而造成农作物毁种、绝收,或养殖业受重创,从农作物生物灾害看,病、虫、草、鼠四大类灾害比较严重,而病害、草害所造成的问题比虫害和鼠害更加突出。
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由于北京的地理环境、地质环境与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所以北京地区发生的灾害往往会形成灾害链,即一种或几种灾害发生之后往往伴生出一系列次生灾害,从而造成更大的人员与经济损失,其中大灾或特大灾害引发次生灾害的概率更高。由于多种灾害同时发生,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有些次生灾害的发生甚至比主要灾害还要严重。
就地区而言,北京的自然灾害有着明显的区域差异,同一种自然灾害有的地区多,有的地区少;有的地区危害大,有的地区
8 / 北京灾害史略
危害小,因此不同区域的减灾防灾重点各有侧重。北京市区防灾减灾的重点是防震,地震的破坏对北京的威胁*;通州、大兴、丰台、顺义、石景山、房山等地区特别注意河流泛滥与防洪;延庆冰雹的危害不容忽视;而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等山区对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应尤为注意;平原地区警惕的重点则是旱灾。
伴随北京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出现了某些新的趋向,使自然灾害与人为行为产生的灾害界限日趋模糊。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灾害原都属于典型的自然灾害,但随着北京经济建设的发展,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灾害的发生原因除自然因素之外,人为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矿物采掘所造成的地下空洞甚至已成为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产生的主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城市的扩展与人口的增加,北京郊区的植被受到破坏,长期过分的森林砍伐造成水土大量流失,加速了土地沙化,使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也呈增加之势。大量开发利用地下水,破坏了水的生态环境,水位和水质下降,总硬度和氮氧化物含量升高,部分水体已不能饮用,地下水的开发又进一步造成地面发生沉降。即使在城市内部,伴随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所形成的灾害同样不能忽视。沥青和水泥路面形成大范围不透水层,改变了城市水文结构,20世纪50年代,北京地表流动的雨水占总雨量的40%,到80年代剧增至80%,地表水排泄不畅,遇到一场大雨就会出现大面积积水,造成水害。夏季,城市道路产生的热岛效应给人们的生活与工作带来新的不便。城市的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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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高层建筑物的大量出现,导致城市风速减小,减弱了大气的自净能力,加重了北京城市的大气污染。在特定条件下,建筑物之间还会产生“狭管效应”,造成城市风灾。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能源消费剧增,结果加剧了城市的空气污染。这些都给北京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问题。因此,加强科学研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趋利避害,把自然灾害与人为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程度,已成为北京减灾防灾工作的重要任务。
减灾防灾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措施。辽金之后,为保护北京安全,历代政权对北京的减灾防灾都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重视,并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以减少灾害损失。在古代,为防御自然灾害,北京地区采取*多、*有成效的措施是水利建设。如战国时期燕国开凿的督亢灌渠;三国魏时期兴建戾陵堰,开凿车箱渠,引永定河水灌溉蓟城以北地区的耕地;元代开凿通惠河以通漕运,这些都是北京历史上的著名水利工程。这些工程对保护北京城、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古代由于受生产力发展的制约,人类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有限,对自然灾害一般都是被动应对,而对于大部分灾害基本上束手无策,面对自然灾害的威胁甚至采取祈祷神佛的方式,以求取平安。减灾防灾工作科学、全面地开展主要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1949年以后,党和政府对北京灾害防御工作非常重视,并采取了各种必要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减少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北京的减灾防灾工作以1978年为界线,大体可
10 / 北京灾害史略
分为前后两个时期。
1949年至1978年,由于国家财力还不充裕,全市还没有形成完整的减灾防灾体系,北京的减灾防灾工作主要集中在水利建设,农业灾害防治,泥石流、气象监测与预报等方面,对于对农业威胁*的水旱、虫害等灾害尤为重视。
1978年之前,北京的减灾防灾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总体说,全方位、多灾种的灾害监测与预防还有很大不足,主要着眼点是救灾,防灾、减灾注意不够,理论探求也比较欠缺,因而防御措施比较薄弱,对灾害的救援与救助水平还比较低。对地震及一些气象、地质灾害的认识还很肤浅,这些灾害一旦发生,仍然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威胁。
1978年之后,特别是21世纪以来,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减灾防灾工作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给北京的改革开放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保障,减灾防灾工作被提高到新的认识高度,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减灾防灾工作全面加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从20世纪80年代起,继续贯彻“以防为主”方针,在历次制定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中,减灾防灾工作都被正式列入北京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减灾防灾设施实行全市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政府减灾防灾机构与专业机构日趋完善,加强减灾防灾科学研究,使北京的减灾防灾工作走向更加科学有序的道路,减灾防灾能力大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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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17年,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温榆河、拒马河与泃河等河道经过多年整治,不仅大大增强了北京防洪抗旱能力,水害也大为减轻。永定河引水工程与京密引水渠的兴建,使北京城市与工业用水得到保障。
地震监测预报设施逐步完善,“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北京地区地震监测能力大大提高。
为提高灾害防御能力,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减灾防灾建筑标准、设计标准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建筑物、给水排水设施和燃气管道的抗震设计规范,实行新建工程的设防标准,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按8度抗震设防。特殊工程或重要部位的工程经批准可按9度设防。
对山区泥石流进行全面勘察,调查统计了现有和潜在泥石流沟的现状和分布。对泥石流易发区的部分居民采取了搬迁避险和修建防治工程措施。20世纪90年代以后,北京再未发生过大规模泥石流伤亡事故。
构筑三道绿色生态屏障工程、兴建水源保护林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前山风景区爆破整地造林工程与防沙治沙等工程,大大提高了北京地区的绿化程度。
为减轻气象灾害,建成了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其中包括大气探测网、多普勒天气雷达与发送处理系统。实施了人工影响天气工程,建设增雨和防雹作业基地。建成气象灾害警报预报系统,已形成由市内通信、国内基本气象情报传输、国际气象情报交换组成的综合通信系统。建成市级避雷检测中心。
12 / 北京灾害史略
为适应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在改革中实行了救灾分级管理体制,为有效应对水、旱、风、雹以及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减灾防灾救灾机构进一步完善,防灾抗灾救灾一体化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灾害快速反应机制及紧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强,进一步提高了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有效保证了灾民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首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区分别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防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等常设机构,由市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级发展改革委员会牵头,民政、水利、地质、地震、卫生、财政等30多个部委办局以及驻京部队参加,组成精干的办事机构,统一部署指挥防汛、抗旱、防震等工作。有效提高了自然灾害救助能力,保证了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工作部署的快速、高效实施。
在计划经济的体制下,北京市的防灾减灾工作主要依据转发国家的一系列法规法令和规定来进行。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与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需要,国家和北京市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减灾防灾救灾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北京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北京市救济捐赠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使北京的减灾防灾救灾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有序化。
在 “十三五”规划中,充分纳入了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内容,北京市政府对于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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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展需求的,具有世界水平、首都特点的防灾减灾的现代化体系,实现测预报精准化、灾害防御局地化、公共服务人性化、技术装备现代化的“四化”目标给予大力的投入和科学的布局。到“十三五”后期,北京城市运行和大型活动服务保障能力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灾害预报预警能力将达到同期国际先进水平。 
【书摘与插画】
 洪涝、干旱灾害
北京地区的洪涝灾害,*早可见之于西汉,但辽以前的文字记述大多比较简略,辽金以后才渐趋详细。
北京地区出现频率*的自然灾害是干旱。旱灾发生后,受灾范围较广,对农业影响比较严重,农作物产量大幅降低。严重旱灾发生后,在历史上甚至还出现饿殍千里,“人相食”的惨剧。
洪涝、干旱灾害 / 15
洪涝灾害
西汉时期
对于该时期有关北京地区的洪涝灾害,仅查到几例。
《汉书·五行志》载:“文帝后元三年(前161 年)秋,大雨,
昼夜不绝三十五日……燕坏民室八千余所,杀三百余人。”关于
此次水灾有不同意见,按清王念孙据《资治通鉴》《汉纪·文帝纪》,
改“燕”为“汉水出”,谓此次严重水灾发生在汉水沿岸,而非燕地。
但光绪《顺天府志》仍载入顺天府《详异》之下。
《汉书·五行志》:汉昭帝元凤元年(前80 年),“燕王都蓟
大风雨,拔宫中树七围以上十六枚,坏城楼”。
《汉书·成帝纪》:鸿嘉四年(前17 年),水旱为灾,关东流
冗者众,青、幽、冀部尤剧。
另外,在《汉书·五行志》中还有一些洪涝等灾害的记载,
亦殃及蓟城地区。如“成帝建始三年(前30 年)夏,大水,霖
雨三十余日,郡国十九雨,山谷出水,凡杀四千余人,坏官寺民
舍八万三千余所”。这次以三辅为中心,涉及19 个郡国大霖雨,
暴雨洪水当能殃及幽州地区。金 代
光绪《顺天府志》载:大定九年(1169年)中都水。大定十七年(1177年)七月,大雨,卢沟水溢。
《宣化府志》载:大定十八年(1178年)六月,中都大水。
《北京志·民政志》载:大定十九年(1179年)秋,中都,西京……水,旱灾害损伤民田十三万七千七百余顷,皇帝诏令蠲免其租税。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九月,中都水灾,免交租税。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五月,卢沟河复决于上阳村。大定二十七年(1187年)六月,免中都、河北等路水灾灾民之租税。金廷鉴于卢沟河为害甚剧,考虑塞河费工、效微,乃封卢沟河水神为“安平侯”,以求“平安”。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六月,卢沟堤决溃,赦免百姓租税。
水灾比较集中的年份是章宗明昌四年至六年(1193—1195年),出现了连续三年的洪涝。据《金史》《章宗纪二》《五行志》和《河渠志》载,明昌四年(1193年)五月霖雨,命有司祈晴。六月,卢沟堤决于玄同口(今石景山至卢沟桥间)至丁村(今大兴区西南)之间。五年(1194年)七月丙戌,久雨初霁。六年(1195年)六月丙寅,久雨。
金中都地区还呈现春旱而夏秋涝的特点。《金史》载:章宗明昌三年(1192年)四月“丙寅,以旱灾,下诏责躬”。五月“甲戌,祈雨于社稷,是日,雨”。可是这场迟到的雨却一发不可收拾,又造成涝灾,故六月“甲寅,以久雨,命有司祈晴”。章宗承安
洪涝、干旱灾害 / 21
四年(1199 年)“五月壬辰朔,以旱下诏责躬,求直言”。“庚戌,
谕宰臣曰:‘诸路旱,或关执政,今惟大兴、宛平两县不雨,得
非其守令之过欤?’”直至六月丁卯才降下这年的头一场雨,夏
粮近于绝收。但自此以后,雨水连绵不断,少有晴日,又造成涝灾,
秋粮无望,故七月“丙辰,以久雨,命大兴府祈晴”。金承安五
年(1200 年)春旱,三月“壬戌,命有司祈雨”。同月,中都地
区降雨。至五月雨水满足了农业生产的需要,故“乙卯朔……以
雨足,遣使报祭社稷”。至六月乙巳,又因雨水过多,“遣有司祈晴”。 

 
 
 
 

商品简介

 本书是“京华通览”丛书的一个分册,书稿是在《北京志·自然灾害志》《北京志·地震志》《北京志·水务志》等数百万字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梳理而成。本书简洁、通俗、明了地介绍了北京市域内有史以来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生物灾害等发生的地理因素和社会因素,灾情和危害,以及防灾减灾的措施。本书的出版于今人了解地情、了解历史、辅政资治,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作者简介

于虹,1962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编审,北京市新闻出版领军人才,从事出版工作30余年,从事北京规划志书和北京特色志书编辑、审稿工作近20年。

目录

步展现其真善美,释放其精气神,提高其含金量。
2017年11月
洪涝、干旱灾害
目 录
CONTENTS
概 述/ 1
洪涝灾害/ 15
西汉时期/ 15
东汉至南北朝时期/ 16
隋唐及五代时期/ 17
辽 代/ 18
金 代/ 20
元 代/ 21
明 代/ 22
清 代/ 24
中华民国时期/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27
历代重点水灾灾情/ 28
地质灾害
气象灾害
干旱灾害/ 55
西汉时期/ 55
东汉至南北朝时期/ 55
隋唐及五代时期/ 56
辽 代/ 56
金 代/ 57
元 代/ 57
明 代/ 59
清 代/ 61
中华民国时期/ 6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65
历代重点干旱灾情/ 69
地震灾害/ 86
清代以前/ 86
现当代时期/ 87
历代重点地震灾情/ 87
泥石流灾害/ 96
清 代/ 96
民国时期/ 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99
历代重点泥石流灾情/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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