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评注:婚姻家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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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仅1件
作者薛宁兰;谢鸿飞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0-10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A8
上书时间2024-12-13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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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薛宁兰;谢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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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0-10
-
版次
1
-
ISBN
9787521611106
-
定价
1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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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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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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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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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6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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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667千字
- 【内容简介】
-
《民法典评注》是民法领域迄今鲜见的宏大学术工程,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民法学者相携学界同道共同完成的厚重学术作品。
《民法典评注》以融通学术性与实践性为创作取向,对民法典1260个法条逐一进行深入系统的规范解释,使读者既能从整体图景视域掌握民法典的法治精神,又能从细致入微视点理解民法典的规范含义;既能基于本书继续深化对民法典的创新研究,又能借助本书广泛普及对民法典的有效应用。
《民法典评注》的撰写者立足于中国法治场景,建构体现中国法治意识的法律阐释时空坐标,切实契合中国法治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彰显中国法学话语表达特点,并吸收熔炼国际上一些有重要影响的法律评注模式,充分彰显了我国民法研究水平的突破性提升,以及撰写团队的深厚学术积累与卓越创新能力,是中国民法典编纂成功之后衍生的优质学术成果。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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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宁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多年致力于婚姻家庭法学研究,发表诸多重要学术论文;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成员及著名婚姻家庭法学者参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的立法研讨,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谢鸿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民法研究室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多年致力于民法学研究,在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等领域研究成就卓著;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工作项目组秘书长及民法学者全程深度参与民法典编纂,对民法典诸多条文的确立与完善贡献了智慧。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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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一般规定
千零四十条【调整对象】
千零四十一条【基本原则】
千零四十二条【禁止规定】
千零四十三条【婚姻家庭论理】
千零四十四条【收养的原则】
千零四十五条【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的范围】
第二章 结婚
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
千零四十七条【定婚龄】
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亲属】
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
千零五十条【婚后成为一方的家庭成员】
千零五十一条【无效婚姻的情形】
千零五十二条【胁迫婚姻及其撤销】
千零五十三条【疾病婚姻及其撤销】
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律后果】
第三章 家庭关系
节 夫妻关系
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律地位等】
千零五十六条【夫妻姓名权】
千零五十七条【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
千零五十八条【夫妻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义务等】
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扶养义务】
千零六十条【常家事代理权】
千零六十一条【夫妻相互遗产继承权】
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有财产】
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范围】
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
千零六十六条【婚内析产】
第二节 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
千零六十七条【父母子女间的扶养费请求权】
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对父母婚姻权利的尊重】
千零七十条【父母子女相互遗产继承权】
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的权利】
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千零七十三条【亲子关系异议之诉】
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扶养义务】
千零七十五条【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
第四章 离婚
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的条件】
千零七十七条【登记离婚的程序期间】
千零七十八条【离婚登记】
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程序与裁判标准】
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的时点】
千零八十一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千零八十二条【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千零八十三条【复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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