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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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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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金根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3
版次1
装帧其他
货号A17
上书时间2024-12-1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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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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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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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22-03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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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76402315
-
定价
9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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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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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大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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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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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5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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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99999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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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功能不同,但本质上并无分别,都是遵循独立性原则与严格相符原则,两者实际运作过程也相同。 本文就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的研究,既包括商业信用证下的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也包括备用信用证下不当拒付的损害赔偿。
担保基础合同履行的独立担保工具,除了备用信用证外,还有独立保函。据学者研究,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本质上只是名称差异,而实质并无不同。 本文研究范围上也包括独立保函下的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但鉴于独立保函与备用信用证在实际运作上仍有很大差异,在备用信用证中存在的被指定人、保兑人、转开证人等等角色,在独立保函中都不存在。从行文便捷角度出发,除在必要范围内,本文行文措辞上以信用证为主。
然而,基于语言能力限制,本文不会涉及大陆法系国家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问题。而且本文也并未探讨英联邦国家有关问题。之所以如此,一方面是因为材料与精力限制;另一方面,基于笔者初步研究,美国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演变史更为曲折,对我们深入理解信用证以及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更为有价值。
另外,一旦开证人不当拒付,不仅受益人得追究开证人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申请人也可追究开证人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然申请人追究开证人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并非信用证,而是其与开证人之间的申请协议。 基于独立性原则,信用证显然独立于申请协议。 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自然也就仅限于信用证下的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而不涉及申请协议下的不当拒付损害赔偿问题。
总而言之,本文基于中美比较的视角,重点研究商业信用证与备用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问题,兼及独立保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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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序序ON ELEPHANTS AND GREYHOUNDS ILETTER OF CREDIT TRANSACTIONS绪论 一、研究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范围与思路 四、研究方法 五、基本概念章 信用证基本原理 节 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交易与信用证 二、信用证的类型 三、信用证的功能与目标 四、信用证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信用证的法源 一、信用证法源概述 二、国际性法律规范 三、国内法律规范 四、法律漏洞:我国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规则的缺失 第三节 信用证的法律性质 一、信用证法律性质的研究意义与角度 二、美国信用证法律性质经典学说 三、我国信用证法律性质观点梳理 四、我国信用证法律性质的应然立场:特殊合同 五、特殊合同说在我国的实践价值——以不当拒付损害赔偿适用法律依据为例 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二章 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一):有效信用证 节 信用证核心构成要素 一、主体要素 二、形式要求 三、内容要求 四、非必要要素 第二节 信用证尚未失效 一、有效期与交单日期 二、信用证有效期之例外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三章 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二):不当拒付 节 不当拒付内涵、类型与例外 一、承付、议付与偿付内涵 二、不当拒付内涵 三、不当拒付类型 四、不当拒付之例外:欺诈抗辩 第二节 严格相符下的不当拒付 一、单证相符标准 二、严格相符原则原因 三、美国严格相符不当拒付案评析 四、我国严格相符不当拒付案评析 第三节 失权规则下的不当拒付 一、UCP600失权规则 二、1995UCCS5失权规则 三、《结算办法》失权规则 四、其他规则下的失权规则 五、失权规则原因 六、美国失权不当拒付案评析 七、我国失权不当拒付案评析 第四节 预期不当拒付 一、预期不当拒付内涵 二、预期不当拒付类型 三、受益人有能力、有意愿且已准备履行 四、美国信用证预期不当拒付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四章 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的适格原告与被告 节 适格原告 一、受益人 二、第二受益人 三、款项受让渡人 四、法定受让人 五、被人 六、申请人 七、交单人 第二节 适格被告 一、开证人与保兑人 二、被人 三、偿付人 四、通知人 五、转开证人 六、申请人 第三节 本章小结第五章 不当拒付损害赔偿基本范围 节 美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演变 一、普通法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以纽约州为例 二、1962UCCS5-115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规则 三、1995UCCS5-111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规则 四、简要结论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二节 独立性原则与损害赔偿 一、独立性原则在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中的贯彻 二、美国不当拒付损害赔偿中独立性立场之演变 三、我国法院判决梳理及应然立场 第三节 减轻损失规则 一、减轻损失规则概述 二、美国受益人减轻损失规则演变 三、受益人无需减轻损失的原因 四、我国判决梳理及应然立场 五、信用证法与合同法减轻损失规定冲突及解决 六、商业信用证下避免货物损失之应对措施 第四节 附带损失与间接损失 一、附带损失与间接损失内涵 二、1995UCCS5间接损失赔偿争议 三、我国法院判决梳理及应然立场 第五节 律师费赔偿 一、美国法下的律师费赔偿:各自负担原则及其例外 二、美国不当拒付律师费赔偿规则 三、美国不当拒付律师费赔偿的司法适用 四、我国不当拒付律师费赔偿 第六节 本章小结结论附表 我国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案例表参考文献致谢
作者介绍
王金根,法学博士,泉州师范学院陈守仁商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银行法律与实务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佛罗里达大学、韦恩州立大学访问学者。主要研究兴趣集中于信用证法、比较合同法。 在 Berkeley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Banking & Finance Law Review、 The Banking Law Journal、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anking Law & Regulation、 Journal of Transnational Law & Contemporary Problems以及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等美国、英国与加拿大法学杂志与出版社发表英文论文十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社科、省社科等科研项目多项。博士学位论文“信用证不当拒付损害赔偿责任研究”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2019-2020学年博士学位论文;论文“信用证不当拒付减轻损失规则研究”荣获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20年论文二等奖。担任Banking & Finance Law Review论文匿名审稿人。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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