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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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品
仅1件
作者天津市档案馆 编
出版社档案出版社
出版时间1996-07
版次1
装帧精装
货号A12
上书时间2024-12-06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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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津市档案馆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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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档案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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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1996-07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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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00196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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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5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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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精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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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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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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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7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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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63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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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读者有效地利用本《指南》,帮助利用者查阅使用本馆档案资料,现将编写本书中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1. 由于部分档案材料数量、完整程度的限制以及有关国家机密等原因,按照国家规定,本《指南》不对馆藏全宗名册中的每一全宗档案内容逐一进行具体介绍。
2. 由于历史原因,本《指南》馆藏介绍的部分档案全宗,在时间上跨有几个时期,并没有按政权性质分开。如“天津商会”档案全宗,就跨有清代、前民国、日伪及后民国四个历史时期。因此,本书在档案全宗介绍的时期划分上,对每个全宗采取了以多数档案的时期为主的分类方法。还有曹勃档案全宗,属清代档案,但档案卷数不多,没有单独划分清代档案时期。
3. 档案全宗介绍分为两种形式:对于一般内容丰富的档案全宗(包括汇集全宗),均进行逐个介绍;对于同类或者性质、职能相近的机构档案全宗,采取了组合介绍的方法。
每一全宗介绍的文字,主要由“机构概况”和“档案情况及内容介绍”两部分构成。档案内容一般按问题进行分类介绍。另外,由于每一全宗均编有簿式案卷目录,绝大部分全宗编有卡片式目录,为减少赘言,除对编有多种检索工具的全宗,在简介文字中加以特殊说明外,一般全宗均未提及检索工具情况。
4. 馆藏档案全宗号由汉语拼音字头和阿拉伯数字两部分组成。汉语拼音字头分为3种:以“x”为字头者,指建国后“现行档案”;以“J”为字头者,指建国前“旧政权档案”;以“w”为字头者,指“外文档案”。
5. 关于历史纪年的使用,建国后采用公元纪年,建国前先写朝代年号或民国纪年(数字用汉字数码),其后在括号内注明相应的公元纪年。
6. 书中对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首次出现时均使用全称,再次出现时使用简称。对于1937年七七事变至1945年日本统治期间天津日伪各机构的名称,除在类名标题上冠以“日伪”字样外,正文中一般加以省略。另外,对畫后约定俗成社会公认的专用语及历次政治运动简称,均未加引号。
- 【目录】
-
第一章 天津市档案馆概况
第二章 馆藏日伪时期档案介绍
天津特别市政府
天津特别市各特别区公署(1~3区)
天津县公署
天津特别市新闻事业管理所
天津特别市防护团
天津特别市公署警察局
华北救灾委员会天津分会
天津特别市公署卫生局
天津特别市财政局
天津特别市财政局牙税稽征所
华北物资物价处理委员会食粮管理局天津特别市分局
天津特别市屠宰场
天津特别市公署公用处
华北政务委员会建设总署天津建设工程局
天津特别市第三公园
天津特别市内河航运局
第三章 馆藏民国时期档案介绍
政务档案
天津市政府
天津市各区公所(2~12区)
天津县政府(1912~1937年)
天津县政府(1945~1949年)
天津市参议会
国民大会天津代表选举事务所
天津市政府诉愿审议委员会
天津新闻检查所
天津市社会局
天津市训练团
行政院院长临时驻平办公处
行政院院长临时驻平办公处天津分处
经济部冀热察绥区特派员办公处驻津办事分处
监察院冀热察区监察委员行署天津办事处
军务档案
天津市筹购马料委员会
军事委员会战时运输管理局平津物资运输处
冀北师管区司令部
联合勤务总司令部平津被服总厂天津工厂管理处
涉外档案
天津市政府外事处
外交部特派河北交涉公署
外交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
天津市前英法意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
天津市日侨管理处
天津日侨归国准备会
警务、司法档案
天津市警察局第九分局
河北省高等法院天津分院及检察处(联合全宗)
天津市地方法院及检察处(联合全宗)
朱道孔法律事务所
第四章 馆藏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介绍
第五章 非全宗性质档案介绍
第六章 馆藏资料介绍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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