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上是遵循以下理论逻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矢志不渝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目录 民主立法与公众参与(代序)中国立法过程公共参与的理论与实践公众参与立法的实践及思考法案公开与公众参与立法从精英介入到草根参与论立法的技术路线健全立法听证程序对我国立法听证的反思 关于人大立法旁听制度的思考媒体中的公民立法参与论立法民主与公众参与的实现北京市地方立法中的公共参与 上海地方立法后评估中的公共参与 福建地方立法中公众参与的实践及其思考青岛市地方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中国的行政立法听证制度关于提高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有效性的若干思考论中国行政立法听证制度的完善社区公民参与立法的途径和程序社会组织参与立法工作的独特作用美国议会立法与公众参与美国立法和治理中的公众参与英国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形式瑞典立法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机制与程序参与和比利时宪法立法与公民社会:公众立法提案与立法透明性Public Participation in Legislation and Governancein the US Form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United Kingdom'S Legislative ProcessThe Learning State:Mechanisms and procedure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the legislative process in SwedenParticipation and the Belgian Constitution Legislation and Civil Society:Popular Legislative Initiative and Legislative ransparency 作者介绍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