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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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德)舍勒 著,倪梁康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73103
出版时间2011-03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1023页
定价64元
上书时间2024-05-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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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
定价:64元
作者:(德)舍勒 著,倪梁康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11-03-01
ISBN:9787100073103
字数:
页码:1023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大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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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首先涉及伦理学中的进化论、价值论、义务论、代价论、成效论、律令论、功利论、幸福论、实然、应然与能然的关系理论,如此等等。同时也涉及到例如社会政治理论中的“权力”和“强力”、“共同体”与“社会”等等概念范畴。例如第五篇第6章中对“自身谋杀”的讨论,对“宽恕”的讨论,对“良知”的讨论,对“责任”的讨论,都丝毫不逊于诸如涂尔干、德里达等等当代思想家。第五篇第9章中对“需求”的分析更可以被看作是现象学描述的典范。
目录
版前言第二版前言第三版前言部分 引论性的说明 篇 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与善业伦理学或目的伦理学 章 善业与价值 第2章 “善”与“恶”价值与其他价值以及与善业的关系 第3章 目的与价值 追求、价值与目标 意愿目的、追求目标与价值 第二篇 形式主义与先天主义 A.先天与形式一般 B.伦理学中的先天质料 章 形式的本质联系 第2章 价值与价值载体 第3章 “更高的”与“更低的”价值 第4章 在价值高度与“纯粹”价值载体之间的先天联系 a.人格价值与实事价值 b.本己价值与异己价值 c.行为价值、功能价值、反应价值 d.志向价值、行动价值、成效价值 e.意向价值与状况价值 f.基础价值、形式价值与关系价值 g.个体价值与群体价值 h.自身价值与后继价值 第5章 价值样式之间的先天等级关系 第三篇 质料伦理学与成效伦理学 志向(纯粹愿欲)与意图、打算、行动作为质料价值的载者 行动统一的各个阶段和纯粹意愿内容与做的实施内容 (“成效”)之间的关系 志向的价值结构对于“实践对象”所具有的意义,以及环境的状况 本能调整——本能萌动——感性的感受状态 康德的各个学说及其对伦理学的效应第二部分 第四篇 价值伦理学与律令伦理学 章 关于价值概念之起源与伦常事实之本质的不充足理论 第2章 价值与应然 a.价值与观念的应然 b.规范的应然 c.能然与应然 第五篇 质料的价值伦理学与幸福主义 章 价值与快乐 第2章 感受活动与感受内容 第3章 关于价值之“相对性”(与“主体性”)命题的意义 第4章 价值对于人所具有的相对性 第5章 价值对于生命所具有的相对性 第6章 伦理学的价值评价及其维度的历史相对性 点 伦理的变更 第2点 伦理学的变更 第3点 各种类型的变更 第7章 所谓伦常价值的良知主体性 第8章 关于情感生活的层次划分 幸福主义的问题 第9章 感受状态与伦常价值的关系 a.在“更深的”情感自我规定性的否定规定性情况下对替代物的倾向法则 b.所有朝向肯定的和相对更高的价值实现的意愿方向原初都永远不会发源于作为源泉的否定性 感受状态,而是发源于作为源泉的肯定性感受状态 0章 幸福与伦常价值的联系与制裁和报复之观念的关系 通过正价值对幸福的奠基与通过幸福对正价值的追求与意愿的奠基 第六篇 形式主义与人格 A.对人格一般的理论理解 章 人格与理性 第2章 人格与先验统觉的“自我” 第3章 人格与行为人格与具体行为的心理物理中性人格以内的本质中性阶段 a.人格与行为 b.人格的存在永远不是对象人格及其行为的心理物理中性它们与“意识”的关系 c.人格与世界 d.微观宇宙和宏观宇宙与上帝的观念 e.身体与周围世界 “身体”与“周围世界”不是区分“心理”与“物理”的前提 f.自我与身体(联合与分离) g.说明心理学的先天质料原理 B.伦常关系中的人格 章 伦常人格的本质 第2章 人格与个体 第3章 人格的自律 第4章 我们的人格概念与人格主义伦理学的其他形式的关系 点 人格的存在作为在历史和共同体中的自身价值 第2点 人格与本己价值意向 第3点 人格与个体(人格主义与“个体主义”) 第4点 个体人格与总体人格 第5点 私密人格与社群人格 第6点 a.各种流行的伦理之起源法则榜样与效法 b.纯粹价值类型之等级秩序的观念附录 编者对正文与脚注的附注 作者著述索引 概念索引 人名索引 译后记
作者介绍
在一部即将出版的篇幅较大的著述中,我试图阐释一门建立在现象学经验之宽泛基础上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针对这样的一部著述,迄今仍在起效用的康德伦理学会提出异议。由于我在那部著述中不愿批判其他哲学家的观点,而只想以适当的方法引述他们的学说来澄清自己的肯定性命题,所以我想在这里通过对整个伦理学中形式主义的批判,尤其是对由康德所提出的论据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为我的那部肯定性的著述开辟一条无障碍的通道。终有效的是斯宾诺莎的话:真理是对它自己和对谬误的标示。因此在这部著述中,我只能以这样一种形式来进行批判:我试图用正确的前提来取代康德式的前提的谬误性,以此来指明他的前提的谬误性。 在我看来,如果人们以为,质料伦理学的某个后康德学派已经反驳了康德的学说,那么这意味着一个极大的谬误。我不这样认为,而是宁可相信,所有那些以一个质料的基本价值,如"生命"、"福利"等等,作为伦理学论证之出发点的新学派,都只是为这样一个预设提供了例证,而对这个预设的拒绝恰恰就是康德实践 哲学的功绩,甚至严格说来就是它的功绩。因为质料伦理学的所有那些形式都鲜有例外地同时也是善业伦理学和目的伦……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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