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平台版权滥用的法律规制研究
全新正版未拆封
¥
44.54
6.6折
¥
68
全新
库存2件
作者曾田
出版社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3-10
版次1
装帧其他
上书时间2024-11-20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曾田
-
出版社
对外经贸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23-10
-
版次
1
-
ISBN
9787566325068
-
定价
68.00元
-
装帧
其他
-
开本
16开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48页
-
字数
143千字
- 【内容简介】
-
本书针对数字内容产业版权滥用的法律规制问题展开。版权交易与市场竞争息息相关,版权许可中竞争限制常常成为版权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策略选择。在网络环境中,网络内容平台基于消费者注意力展开竞争,内容平台市场呈现出高度聚合的市场结构,再加上内容平台双边市场与网络外部性特性,使其常常具有“赢者通吃”的垄断地位,再加上版权本身的排他性,数字内容平台基于版权的限制竞争滥用行为需要法律介入规制,法律上可主要使用版权法与反垄断法进行规制。
版权法对版权滥用行为的规制体现为对权利人行使版权行为的限制,版权法基于产权规则赋予权利人行使权利的自由,一般情况下并不对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方式进行限制。但是当版权人利用版权不合理限制市场竞争,阻碍创新,使得版权法的立法政策目的无法实现时,版权法可利用版权限制制度对权利的行使进行调整,可被用来版权滥用的限制制度包括首次销售原则、法定许可制度、合理使用制度与禁止权利滥用制度,其中,法定许可制度与禁止权利滥用制度更适合用于对版权滥用的规制。
在反垄断规制层面,主要从反垄断规制的一般逻辑展开,即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力认定与竞争效应分析。传统上针对内容市场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可以对内容平台规制提供借鉴。与此同时,针对内容平台市场的特殊性,需要对传统反垄断法规制中的方法进行改进,例如对内容平台进行相关市场界定时,传统适用于单边市场的以价格为基础的方法不能直接适用,在相关市场界定时需要考虑双边市场的需求联动性,以及网络环境中注意力竞争的特征,区分“交易型”与“非交易型”数字双边市场,并对传统的相关市场界定方法进行改进。
在对数字内容平台版权滥用规制的体系中,反垄断法与版权法同样重要,一方面,二者具有相同的立法宗旨,在制度功能上具有互补性,另一方面,在当前创新竞争模型未统一的情况下,反垄断规制常常具有许多争议,此时,版权法内部规制的重要性体现,基于版权政策目的,促进版权相关内容产业的创新与发展。总的来说,反垄断与版权法二者属于殊途同归的关系。
- 【作者简介】
-
曾田,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网络法律评论》(CSSCI集刊)编辑,北京市娱乐法学会立法咨询与政府规制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研究范围集中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反垄断法。迄今在《知识产权》《私法》《网络法律评论》《河北法学》等CSSCI核心期刊独立发表论文多篇,独立主持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对外经贸大学青年教师项目等,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部级项目多项。曾获第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新叶奖(2018)等奖励。
- 【目录】
-
章问题的基本认知
一、版权滥用的表现形式与成因
(一)版权许可的市场本质
(二)版权许可中竞争策略选择
二、内容台的市场结构及其属
(一)注意力竞争与高度聚合的市场结构
(二)“赢者通吃”的台属
三、内容台版权滥用规制的必要
(一)内容市场与优质内容瓶颈
(二)版权滥用规制的正当
第二章版权法对版权滥用的制度安排
一、版权制度的利用
(一)版权滥用与版权法制度内规制
(二)版权制度规制的应然
二、版权法对版权滥用行为的事前规制
(一)销售原则的利用
(二)法定许可制度的利用
三、版权法对版权滥用行为的事后规制
(一)合理使用制度的利用
……
点击展开
点击收起
— 没有更多了 —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