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第3辑) 大中专理科建筑 编者:陈忠谦 新华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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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第3辑) 大中专理科建筑 编者:陈忠谦 新华正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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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者:陈忠谦

出版社清华大学

ISBN9787302470267

出版时间2017-05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

页数306页

定价65元

货号732_9787302470267

上书时间2024-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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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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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篇
案例1:的效力如何认定?
案例2:中标后增加工程价款,效力如何认定?
案例3:施工人没有施工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4:承包人非法转包承包工程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要点提示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篇
案例1:如何确定工程款结算依据?
案例2:未完工的工程如何结算工程款?
案例3:履行瑕疵能否作为不支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
案例4:承包人承诺如结算未能达到约额,放弃追究分包人的经济责任,分包人以此作为不退还多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能否成立?
案例5: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是否享有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案例6:工程价款应以备案合同还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案例7:双方对工程价款无法达成一致时,如何确定该工程价款的数额?
案例8:施工合同因违法分包而无效,实际施工人能否主张工程款?
案例9:合同对违约责任未作出约定,如何确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案例10: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经对建设工程进行结算,承包人能否以
建设单位未与其结算工程款为由拒付分包人的工程款?
案例1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能否主张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案例12:承包人以建设单位未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审核作为拒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要点提示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篇
案例1:承包方未按要求交付设计成果是否可要求发包方支付设计费?
案例2:工程屋面渗漏,承包人应如何承担责任?
案例3:工程存在个别质量问题能否拒付工程款?
案例4: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是否需承担发包人自行维修的费用?
案例5: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否承担返工责任?
案例6: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设计工程,发包人可否要求返还设计费?
要点提示
建设工程工期纠纷篇
案例1:承包人提前完成工程,发包人是否应支付奖励金?
案例2:备案合同与双方自行签订合同关于工期约定不一致,应如何确定工期?
案例3:承包人逾期完工应如何承担责任?
案例4: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修改是否可顺延工期?
案例5:因天气、甲供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造成逾期完工,承包人是否可以责?
案例6:承包人按约定程序申请顺延工期,发包人未予回复,是否可顺延工期?
要点提示
其他建设工程纠纷篇
案例1:如何认定设计方逾期提交建设工程设计图纸的责任?
案例2:土方工程变更能否认定为合同重大内容变更?
案例3:如何认定建设工程中的实际施工人?
案例4:发包方能否以承包方未开具为由拒付工程款?
案例5: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责任主体?
案例6:承包方不配合工程造价鉴定的法律后果?
案例7:双方未按合同约定结算,如何认定工程价款?
案例8:双方因工程变更方案问题导致合同解除,责任应如何认定?
案例9:增加监理工程面积应否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
案例10:如何认定消安装工程增加或减少项目?

内容简介:

建设工程仲裁案件专业强、材料复杂、周期长,且往往需要对涉案工程进行评估鉴定,在实践中属于难度较高的一种案件类型,因此建设工程仲裁案例单独成篇。本书分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纠纷、建设工程结算纠纷、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建设工程工期纠纷、其他建设工程纠纷五大类型。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自2013年首辑出版以来,在法学界和建筑学界引起了热烈反响,建设工程仲裁案例选编第三辑的出版将进一步回馈广大读者的支持和厚爱。

作者简介: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原名广州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95年8月29,是中华共和国仲裁法颁布实施后广州地区组建的专享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本会自组建以来,秉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宗旨,锐意改革,立志创新,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受案数量逐年增加,2015年,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10631件,案件标的额316亿元,位居仲裁机构前列。本会现拥有一支1700多人的仲裁员队伍,荟萃内地和港台地区法律、经济及其他领域的有名专家、学者、资历律师、退休法官、师等。现有工作人员170多名,绝大多数工作人员通过了律师资格试或试。所有办案秘书都是从社会公开招聘,层层选拔,择优录用。现有的办案秘书多数是从靠前知名高等院校和留学归来的硕士,他们具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广受社会各界赞誉。为适应现代化办案需要,本会努力提高现代化办公手段在仲裁机构中率先实现“无纸化”和“网络化”办公,优选限度降低仲裁成本,提高仲裁效率;本会拥有1万多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仲裁庭室,仲裁庭室宽敞、肃静,配备有电脑、大屏幕显示仪和优选的录音、录像设备,可适应英语等多语种交流,为当事人提供语言交流方面的便利。借助仲裁自身优势,顺应社会发展需求,本会适时而变,在证券期货、消费、金融、旅游、科技、医疗、体育、电子等领域积极探索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制定专业领域的特别仲裁规则,有针对地培育专家仲裁员,不断提高仲裁效率和仲裁质量。本会现设有案件受理部、办公室、仲裁秘书部、靠前仲裁部、仲裁发展部、网络事业部六个职能部门,并根据发展需要,先后成立了东莞分会、中山分会和南沙靠前仲裁中心。2008年,本会还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合作,成立了中国广州仲裁研究院,专门从事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2011年7月,本会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采取全新的探索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2014年本会率先在靠前探索网上仲裁新模式,并制定了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网络仲裁规则。2015年3月,成功推出自主开发的在线仲裁办案系统和律师网上服务台,在法律界引起广泛关注。同年9月,根据院法制办的要求,牵头成立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得到各界的积极响应。目前,网络仲裁云台即将推出,云台的推出,必将进一步提升仲裁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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