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高等院校法学案例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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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
仅1件
作者陈光中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L551
上书时间2023-08-08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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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光中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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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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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03-10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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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03644863
-
定价
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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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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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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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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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3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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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401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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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书
高等院校法学案例丛书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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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基本法之一,又是重要的程序法。在现代社会中,刑事诉讼法既能帮助公安司法人员正确行使国家刑罚权,通过发现、证实和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国家安全和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又能约束公安司法人员滥用权力,防止对公民合法权益造成威胁和伤害,从而实现司法公正,体现其独立价值。
刑事诉讼法学与法理学、法史学等理论法学不同,具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操作性,多年的教学实践证明,运用案例是十分有效的教学方法,木书正是适应本学科这一特点而编著的。编著本书旨在帮助教师丰富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寻段,既使教师运用生动、形象和真实的案例进行课堂讲授和组织讨论,又方便学生(学员)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诉讼原理及相关知识范畴深入理解、掌握和应用,促使其对所学知识能够深刻领会,融会贯通;不仅牢牢掌握木学科的“三基”、“三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重点、难点和疑点),而且可以实现“三个统一”,即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的统一,理性与感性的统一,法律科学与操作艺术的统一,从而使学生提高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增强在校学习与未来择业的针对性、指向性和适用性,
造就更多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
本书具有如下三个主要特点:
1、以全国高等学枝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刑事诉讼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为依据,以刑事诉讼法典的编、章、节为顺序,对每个案例从三个层面进行剖析:一是介绍案情,对案件的实体内容和所进行的诉讼程序作精练叙述;二是提出问题,将案内涉及的理论问题、知识要点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来,以便启发思考;三是评析,首先指出正确的答案及错误的观点,然后从立法上、学理上阐明理由。
2、所选择的案例基木上以1997年以后发生的为主,并且尽量选用最近、最典型和颇具影响的案例,这样既体现了本书的时代性,又能加深学生(学员)对修改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理解和应用。此外,本书在第二部分“刑事诉讼法的历丈发展”还编写了国外、我国古代颇具典型的案例,帮助学生了解历史、理解当时政治、经济和法制背景及相关诉讼理念,以探索如何补充完善当代立法。该部分也是本书亮点之一,是其他类似书籍所未及之处。
3、本书的作者队伍强大,适用对象广泛。该书由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著名法学家陈光中教授(资深博导)任主编,组织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资深教授、博导和年青骨干教师、博士、博士生等撰稿,因此,它既能应全国备政法院杖(系)的任课教师之所需,也可急这些院校的学生学习之所求,还可供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者参考,可以说,该书是理论研究者、律师、在校学生及司法实务工作者之良友。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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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任务
(一)刑事诉讼
(二)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任务
二、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三、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
(一)人民法院
(二)人民检察院
(三)公安机关
四、诉讼参与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被害人
(三)单位当事人
(四)证人
(五)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原则
(二)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
(三)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五)依靠群众原则
(六)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七)对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八)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
(九)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
(十)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十一)审判公开原则
(十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十三)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十四)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
(十五)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六、管辖
(一)立案管辖
(二)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三)级别管辖
(四)地域管辖
(五)专门管辖
(六)指定管辖
七、回避
(一)回避的人员范围
(二)回避的种类
(三)回避的决定
(四)回避的理由
八、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二)辩护人的诉讼义务
(三)刑事指定辩护制度
(四)刑事诉讼代理制度
九、证据概述
(一)证据的本质特征
(二)证据种类
(三)证据分类
十、证明
(一)证明对象范围
(二)证明标准 (证明要求)
(三)证明责任
(四)收集证据
(五)审查判断证据
十一、强制措施
(一)拘传
(二)取保候审
(三)监视居住
(四)拘留
(五)逮捕
(六)强制措施的变更与解除
十二、附带民事诉讼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条件
(二)二审中的附带民事诉讼
(三)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
十三、期间、送达
(一)期间的计算
(二)送达
(三)期间
(四)诉讼期限的恢复
(五)诉讼的中止和终止
十四、立案
(一)案件的受理
(二)自诉案件的立案
(三)立案监督
十五、侦查
(一)侦查中的证据收集
(二)侦查的基本原则
(三)侦查必须依法进行
(四)侦查终结
十六、起诉
(一)审查起诉的内容
(二)补充侦查
(三)审查起诉的程序
(四)不起诉
(五)不起诉的监督
(六)不告不理
(七)审查起诉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问题
(八)审查起诉与简易程序的适用
(九)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应提起公诉
十七、第一审程序
(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二)开庭前的准备
(三)法庭审判
(四)自诉案件第一一审程序
(五)简易程序
(六)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
(七)判决
十八、第二审程序
(一)提起上诉的主体
(二)抗诉的机关
(三)上诉的方式和程序
(四)上诉的期限
(五)二审法院可以到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审判
(六)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处理
(七)上诉不加刑原则
十九、死刑复核程序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复核权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启动
(三)被告人数罪中有一罪或共同犯罪中部分被告被判死刑立即
执行案件复核权的行使
(四)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案件的复核
(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核准权
(六)死刑复核程序的审限、方式及审判组织
二十、审判监督程序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材料来源及其效力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
(三)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必须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四)指令再审与提审
(五)抗诉与再审
(六)提出申诉或决定再审后是否停止原生效裁判的执行
(七)再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和程序
二十一、执行
(一)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二)宣告无罪或免除刑罚的判决应立即执行
(三)死刑的执行
(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五)无期徒刑的执行
(六)有期徒刑的执行
(七)监外执行
(八)拘役的执行
(九)管制的执行
(十)对漏罪与新罪的追究
(十一)减刑与假释
(十二)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活动的监督
二十二、末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应遵循的原则
二十三、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
(一)涉外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涉外刑事诉讼管辖
(三)涉外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
(四)涉外刑事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五)刑事司法协助制度
二十四、刑事赔偿程序
(一)刑事赔偿的范围
(二)刑事赔偿程序
综合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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