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共和国刑 根据刑修正案(11)新修正 法律单行本 新华正版
刑新一修,完善低龄未成年人犯罪规定、完善疫情控犯罪规定、完善金融市场乱象犯罪规定、完善冒名顶替犯罪规定、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规定,加大惩治污染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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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作者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52507
出版时间2021-01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页数144页
字数106千字
定价12元
货号xhwx_1202199709
上书时间2024-01-2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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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十三届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6表决通过刑修正案(十一),共48条,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疫情控、金融市场乱象等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对刑作出修改完善。刑修正案(十一)将自2021年3月1起施行。修正案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关规定作出调整,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高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修正案强化公共卫生刑事保障,修改妨害传染病治罪,进一步明确新冠肺炎等依确定的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的传染病,属于本罪调整范围;与生物安全相衔接,增加规定了非从事人类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犯罪,严重危害人类遗传资源安全犯罪和非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犯罪。为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修正案加大对证券犯罪的惩治力度,提高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资本市场违犯罪的刑罚;完善非集资犯罪规定,将非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优选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严厉惩处非讨债行为,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完善洗钱犯罪,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将实施一些严重犯罪后的“自洗钱”明确规定为犯罪。修正案加大对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打击药品“黑作坊”,将高空抛物、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大学”等写入刑,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惩污染环境犯罪。
目录:
中华共和国令(第六十六号)
中华共和国刑修正案(十一)
中华共和国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买外汇犯罪的决定
内容简介:
收录:2020年刑修正案(十一)通过后的刑修正文本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买外汇犯罪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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