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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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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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50817
出版时间2021-07
版次1
装帧精装
开本A5
纸张胶版纸
页数476页
字数333千字
定价88元
货号SC:9787519750817
上书时间2024-12-0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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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婚姻家庭、人身权利、劳动争议、房地产及相关合同、农村承包合同等纠纷案件;审查和审判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有关民事案件;指导有关审判工作和人民法庭工作。
主编推荐:
一线法官倾力编写聚焦《民法典》司法适用聚焦一线法官实际审判工作实践中复杂疑难问题突出《民法典》颁行后新增规范与司法实践确保全书收录的问题及解答接近与现行法有效衔接涵盖实体和程序并对程序问题给予更多关注
内容简介:
重视实用性 强调说理性 关切程序性
聚焦审判中的新问题、新关系与新理论知识:所有问题均来自一线法官的实际审判工作,收录问题具有较高的法律价值和解决难度。
重视实用性:直面民事审判实务中的前沿争议问题,采用一问一答形式,问题解答直截了当,力求直接给出答案及具体操作规程。
强调说理性:力求论证充分、说理详细、逻辑严密,使结论水到渠成,有助于理解文本规范背后的法理与逻辑、当前民事纠纷的裁判理念、价值取向以及法律适用方法。
关切程序性:涉及审判程序贯彻“新两便原则”,既便于当事人利用审判制度,又便于人民法院独立、公正和高效地行使审判权,体现出民事审判权和当事人诉权的相互调和、相互尊重和相互平衡。
目录:
实体篇001
物权003
001.公证能否引起物权变动003
002.如何认定《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明示属于个人的绿地004
003.小区道路上的车位是否属于业主共有005
004.未办理完成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能否构成善意取得006
005.应以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为标准计算业主表决权007
006.公路、桥梁等收费权能否出质009
合同总则011
合同当事人011
007.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011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013
008.以物抵债协议未履行,债权人可否请求债务人履行原债务013
009.若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主合同展期需要取得抵押人的同意,否则抵押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这种约定是否有效014
010.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能否以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为由主张出租人与
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016
011.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有何区别017
012.未生效合同与无效合同有何区别019
013.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020
014.法院认定合同未生效与无效有何区别021
015.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醉酒之际签订的合同能否得到支持024
016.催收公告能否使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的债权“起死回生”025
017.租赁合同未经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027
合同的解除028
018.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满足某种条件时合同自动解除,当该条件成就时,能否认定此合同不经通知对方即已解除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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