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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燕,张亮主编
出版社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65445798
出版时间2022-08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28元
货号11738250
上书时间2024-12-24
税收概述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
第二节税收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税收的本质与特征
第四节税收的职能与作用
税收与经济社会发展
第一节税收与经济
第二节税收与社会民生
第三节税收与政府公共服务
第四节 税收与政治
税收原则
第一节税收原则的概念
第二节税收的财政原则
第三节税收的公平原则
第四节税收的效率原则
税收负担
第一节税收负担的概念
第二节税收负担的确定
第三节税收负担的转嫁与归宿
税收制度
第一节税收制度与税法
第二节税制构成要素
第三节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第四节税制结构
第五节 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
第一节增值税
第二节 消费税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
第四节个人所得税
第五节其他各税
中国现行税收征管法
第一节税务管理
第二节税款征收
第三节税务检查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主要参考文献及资料
第一节税收的概念一、税收的定义对于什么是税收,古今中外有不少学者都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但这些定义表述很不一致。除了每人对税收的理解角度不同和表述方面的文字差异外,这主要是因为税收本身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因此,不同时期的学者对税收的认识和理解自然就有差异,面这种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税收的发展过程。例如,1776年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把税收定义为“人民拿出自已一部分私人收人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人”,并强调国家经费的大部分必须取自于各种税收。这一定义除了说明税收的纳税主体是“人民”外,侧重反映了税收是一种“公共收人”,以满足国家经费之需。1892年英国财政学家巴斯特希尔进一步认识到税收是一种强制性征收行为。他认为,“税收是人民或私人团体为供应公共机关的事务费用而被强制征收的财富”。日本学者汐见三郎则指出税收是凭借“财政权”征收的,而且论述角度也从纳税主体转向征税主体,他在其《租税之基本知识》一书中对税收作了如下定义:“‘租税’乃是国家及公共团体为了支付其一般经费,依财政权向一般纳税人民强制征收之财。”显然,这里的“财政权”所指的是区别于“财产权”的行政权力。而英国学者西蒙·詹税收基础姆斯等在1978年初版、1983年再版的《税收经济学》中将税收的无偿性纳人定义.认为“税收是由政权机构实行不直接偿还的强制性征收”。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对税收理论的研究十分活跃,对税收含义的认识在吸收西方税收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强调了税收的法律特征。至此,对税收的定义虽然在文字表述上仍有不同,理解的角度也同样存在差异,但对税收含义的认识已基本达成共识:第一,税收的征收主体是国家,征收客体是单位和个人。第二,税收的征收目的是满足国家实现其职能的需要(西方学者更强调“公共需要”)。第三,税收征收的依据是法律,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利,因此,征税体现了强制性特征。第四,征税的过程是物质财富从私人部门单向地、无偿地转给国家。第五,从税收征收的直接结果看,国家以税收方式取得了财政收入。因此,我们可以给出税收的完整定义如下:税收是国家(政府)为了维持其运转(或实现其职能).以及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人分配,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全体社会成员(个人和法人)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的一种形式。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手段多种多样,如税收、发行货币、发行国债、收费、罚没等,但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人形式。税收由政府征收,取自于民、用之于民。各国各地区税法不同,税收制度不同,分类不同,概念不尽相同。在中国,各个朝代、各个地区对税的称呼也有差异。历史上,税收有许多名称,如贡、助、彻、赋、租、税、捐、课、调、役、银、钱等,其中被广泛使用的是贡、赋、租、税、捐几种。这些名称不仅反映了不同时期税收的经济内容,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税收的发展史税制即指税收制度,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计税依据、减免税和违法处理等要素构成;税种指税的种类,差异表现为纳税人和课税对象的不同。马克思指出:“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19世纪美国大法官霍尔姆斯说:“税收是我们为文明社会付出的代价。”这些都说明了税收对于国家经济生活和社会文明的重要作用。
本书主要从税收的产生与发展,税收与经济的关系,税收原则,税收负担,税收制度,中国现行税收实体法,中国现行税收征管法七个方面展开,既保证了税收理论的完整性,又涵盖了税收理论的创新,充分考虑了该课程与税法课程的衔接,突出了该课程在税收知识体系中的理论基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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