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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浩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203951
出版时间2022-03
装帧精装
开本其他
定价76元
货号29394570
上书时间2024-10-25
《相似还是相异?—— 18世纪中英农村经济与社会 比较》即将出版单行本,该书原书名为《18世纪的中国 与世界:农民卷》,1999 年6月由沈阳的辽海出版社 出版,至今已逾二十年。值此旧作出版单行本之际,出版社编辑约我写个序言。思考再三,笔者拟对该书写作过程和选择这个新书名的原因做一简要说明,权且作为 单行本的再版前言。《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 :农民卷》撰写于二十多年前。1992年,戴逸先生主持的哲学社会科学“八五”国家规划重点课题《18世纪的 中国与世界》获准立项,该课题后来还入选“211工程” 重点项目“清史”子项目。与以往绝大多数中国史研究就中国论中国不同,该项目旨在将清中期中国的整体及其诸多方面放在世界历史的坐标系下进行审视,并以此为参照来评估古代中国最后一个专制王朝在最后一个主权独立的世纪的成就与局限, 正如戴先生在《18世纪的中 国与世界:导言卷》中谈到此书的研究意图和方法时所说:“它试图对18世纪的中国历史展开全景式的论述, 并立足于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在有可比性的方面进行比较。因此,有别于通常所见的国别史和断代史,其特点是按照政治、军事、边疆民族、经济、农民、社会、 思想文化、对外关系等范畴 ,对这一时期的中国作出比较宏观的、综合的历史分析 。”在项目从立项到完成的七八个春秋中,戴先生倾注了大量心血,主持召开了多次专题研讨会,不仅谋划全书主旨,还具体指导各卷写 作,最后又花费很大精力对书稿进行修改,充分体现出老一代学者严谨扎实的治学风范。承蒙戴先生信任,1995 年左右,非清史专业背景的我也有幸作为课题组成员添列其中。我1987年到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任教,从事世界中古史、中西历史比较 、西方史学理论及史学史的教学与研究。由于专业原因 ,加之当时未设历史学院, 历史系和清史所是两个独立单位,因而我与清史所绝大多数老师接触较少,彼此并不熟悉。那么,从事不同专业和身处不同单位的我,如何加入了《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课题组?具体原因和过程现在已经记忆模糊,推想起来大概有三个原因。一是如上所述,我的研究方向之一是中西历史比较,硕士论文题目为《英国中古时代行政、司法和教区体制述论 ——兼与中国封建社会相关体制比较》,并发表过《中英封建社会农村的行政、司法和教化体制的比较》(《 世界历史》,1988年第3期 ),②这样的专业背景有助于从事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的研究工作。二是由于从事中西历史比较研究,对中国史有一定了解,经历史系王汝丰先生引荐,1995年我考上了戴先生的博士生,他对我并不陌生。三是大约1995年左右,有一次我带女儿在操场玩耍,与也在操场带孩子玩耍的清史所郭成康教授邂逅,相谈甚欢。郭老师是《18世纪中国与世界 》课题组“政治卷”作者兼项 目“总管”,负责课题组的事务性工作。在此之前“农民 卷”作者出现人事变动,经郭老师介绍,戴先生批准, 我进入课题组负责“农民卷” 的撰写。课题组成员大多为清史所老师,外单位作者除我以外,只有“对外关系卷” 的作者吴建雍研究员是北京市社科院历史所的,非清史专业的作者则只有我一人。 在课题组成员中,我是倒数第二个入组的,最后进组的是军事卷第二作者(戴先生 是第一作者)张世明教授, 原因也是由于作者人事变动 。 …… 从中英人均GDP比较而言,在11世纪晚期的“末日审判调查”(Domesday Survey)期间,北宋要比英国富裕得多,堪称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然而, 中国的人均收入直到明朝末期一直没有变化。从14世纪中叶开始,随着英国人均收入的增加,在经历了黑死病 的危机后,英国在15世纪初 (1400年)赶上了中国, 并在16世纪逐渐领先。清朝时期,中国的人均收入下降 ,而英国的收入从17世纪中期开始迅速增长,中国远远地落在了后面。到19世纪中 期,中国的人均GDP仅为英国的20%。即使考虑到中国的地区差异,中国与西欧的大分流在18世纪工业革命开始前即已开始。②那么,西欧部分国家如何先于早期现代一两百年(该文认为意大利人均GDP早在1300年已超过中国),在中世纪晚期实现了赶超中国的艰巨任务, 究其原因在于中世纪中期以来那里出现的法律、社会、 经济等一系列结构性转型, 有学者称之为“大转型”。② 诚然,大转型在欧洲各地的发展并不平衡,在以英国为代表的西北欧,大转型率先使欧洲文明从封建文明过渡到转型文明,中世纪中晚期的转型文明奠定了早期现代的历史基础。③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转型是大分流的先决条件。显而易见,大转型导致了中世纪晚期西欧的脱颖而出,以及与中国的大分流。总之,中西历史比较不是中西历史攀比,说到底应该有助于提升我们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最后需要说的是,此次 出版的单行本与原书的结构和内容完全一致,仅对部分文字表述做了修改,订正了。
本书力图通过比较18世纪中英农民与农村经济、中英农村生产关系,18世纪中英农村商品经济、中英农民生产生活、中英农民反抗斗争等,揭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作者指出,18世纪的中国与英国仍然是农村生产结构占主导的经济结构,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着差异,致使出现了不同的阶级分化,造成主导社会发展的力量不同,由此英国走向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道路,而中国仍受制于强大的封建势力的压制,发展缓慢,甚至“停滞”。
徐浩,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欧中世纪史(以英国为主)、中西历史比较研究、西方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著有《当代西方史学流派》(合著)、《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农民卷》、《农民经济的历史变迁——中英乡村社会区域发展比较》、《西方史学史》(合著)、《中世纪西欧工商业研究》《他山石集》等。
绪言
第一章 农民与农村经济的比较
第一节 农业人口比例与农民阶层
一 农业人口数量的估计
二 自耕农
三 佃农
四 农村雇工
第二节 农业生产条件
一 耕地面积
二 农田水利
第三节 农业生产力
一 生产技术
二 农村经济的多样化
三 粮食生产
第二章 农村生产关系的比较
第一节 地主阶级
一 身份性地主
二 非身份性地主
第二节 土地关系与地产经营
一 地产运动与产权关系的变化
二 租佃制
三 雇工制
第三节 剥削关系
一 地租形态
二 地租剥削量
第三章 农村商品经济的比较
第一节 制约发展的因素
一 社会生态环境
二 城乡关系
三 经济结构
第二节 农村市场
一 地方小市场
二 集散和专业市场
三 庙会和交易会
第三节 国内和海外市场
一 全国性商品市场
二 海外市场
第四章 农民生产生活的比较
第一节 小农生产
一 农民学研究的三大体系
二 小农的再生产
三 农民家庭经济
第二节 农民的家庭生活
一 婚俗
二 继承
第三节 小农分化
一 转变的机制
二 富裕农民经济
三 小农的贫困化
第五章 农民反抗斗争的比较
第一节 农民个别的和小规模的抗争
一 佃农和自耕农反抗剥削
二 雇工的反抗斗争
第二节 农村危机的加重与农民反抗
一 农村社会危机日益深重
二 乾嘉年间的几次农民起义
第三节 中世纪英国农民反抗斗争历史的回顾
一 为推翻农奴制和不平等的社会而战
二 农民地方性的反抗活动
三 1381年的农民起义
第四节 18 世纪前后英国农民的斗争
一 为土地和新社会而战
二 17世纪圈地和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农民斗争
三 18世纪农民的反抗运动
参考文献
本书力图通过比较18世纪中英农民与农村经济、中英农村生产关系,18世纪中英农村商品经济、中英农民生产生活、中英农民反抗斗争等,揭示一些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作者指出,18世纪的中国与英国仍然是农村生产结构占主导的经济结构,但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着差异,致使出现了不同的阶级分化,造成主导社会发展的力量不同,由此英国走向资本主义的快速发展道路,而中国仍受制于强大的封建势力的压制,发展缓慢,甚至“停滞”。
徐浩,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欧中世纪史(以英国为主)、中西历史比较研究、西方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著有《当代西方史学流派》(合著)、《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农民卷》、《农民经济的历史变迁——中英乡村社会区域发展比较》、《西方史学史》(合著)、《中世纪西欧工商业研究》《他山石集》等。
以往,历史学家认为英国人有早婚习俗,这种印象来自于莎士比亚的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该剧有这样一个情节:朱丽叶在14—15岁时,其母为其议婚。除此之外,并没有更多的史料可以印证存在着早婚的习俗。随着20世纪60年代西方家庭史学的崛起,关于前工业化时期,主要是16—18世纪包括英国在内的欧洲婚龄的研究取得重要突破。家庭史学家依据教区的洗礼、结婚和丧葬记录,以及19世纪以前村庄居民分户记录等重要基层资料,对西欧在工业革命前几百年里,人们的婚龄做了统计。如彼得•拉斯勒特在其家庭史的代表作《历史上的户与家》中指出,西欧在工业革命前的几百年里,在占全部人口90%的底层群众中,男女婚龄一般都比较晚。他依据英国伊灵(埃塞克斯郡一村庄)1599年的一份数据和法国朗格尼斯1788年的一份数据,同塞尔维亚的贝尔格莱德1733—1734年的一份数据加以对比,指出:伊灵和朗格尼斯两地24岁以下男子的成婚率为零,而贝尔格莱德20—24岁男子的成婚率为33%;伊灵20—24岁女子成婚率为13%左右,朗格尼斯24岁以下女子成婚率仍旧为零,而在贝尔格莱德,15—19岁女子成婚率为77%,20—24岁女子成婚率为92%。在伊灵,男女初婚年龄比英国其他地区要低。在1550—1724 年,112名初婚男性的平均年龄为25.3 岁,而178名新娘的初婚年龄为24.6岁。在被统计的新婚夫妇中,最低年龄分别为22.5岁和21.3岁,最高年龄分别为27.7岁和27.5岁;而在曼彻斯特郡,新郎的初婚年龄为29.4 岁,新娘则为28.1岁。这里1/4的新娘和1/3以上的新郎初婚时年龄在30岁以上,而在伊灵,男女晚婚的比例分别为1/4和不足1/6。彼得•克里特也对16—18世纪英国人的婚龄进行了研究。他依据德文郡的科利顿、曼彻斯特的博福斯佛德和谢波希德三个村庄教区登记,考察了这些村庄自16世纪中叶至18世纪末农民婚龄的变迁历程。1550—1599年,科利顿村婚龄为27岁,其他两村不详;1600—1649年,科斯顿为27.1岁,博福斯佛德为25.7岁, 谢波希德为28.1 岁。1650—1699年, 三个村分别为29.4岁、26.4岁和28.1 岁;1700—1749 年, 为28.3、27.5、27.4 岁;1750—1799 年,为26.3、26.5、24.1 岁。虽然拉斯勒特和克里特考察范围仅限于四个村庄,但著名家庭史学家劳伦斯•斯通在其评述80年代的西方家庭史研究状况的文章中,直言不讳地说,占人口95%的下层群众,男女婚龄都变晚,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的英格兰和法国都是如此。通常的情况是,年近三十的男子娶24—25岁左右的女子。应该说,对早期现代英法两国晚婚模式普遍性的揭示,是人口史和家庭史最近二十年最令人吃惊也是最有意义的重要发现。
目前,西方学者已不怀疑底层群众晚婚现象的普遍性,但对其出现的确切时间及其原因还未得出一致的结论。特别是后者,更令学者们颇费精力。为什么青年男女在青春期后的十几年方才男婚女嫁?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是由于14、15世纪以后“新居制”(neoLocal residence,或称单居制)的推行。在晚婚流行的地区,新婚夫妻普遍地建起自己的新居,而不是同父母合居。因此,为了结婚,他们需攒钱购买生产生活用品,如购买房屋甚至土地。这一切需要长期艰苦劳动和节俭生活才能做到。也就是说,导致晚婚的原因主要是经济上的,即年轻夫妇婚后或者立刻离开父母,或者尽快离开父母建立新居所。为此,新婚夫妇必须在婚前储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样做的后果是大多数妇女的生育高峰期减少了十年左右时间,因而降低了人口出生率并促进了资金的积累。以伊灵为例,1550—1724 年,20 岁以下结婚的妇女有6.6 个孩子,20—24 岁有5.1 个,25—29 岁有3.8个,30—34岁有2.7 个,35—39岁仅有2 个。a此外,对继承习惯的研究,也为以新居制解释晚婚提供了佐证。历史学家发现,在英国农村人们认为无土地即无婚姻。在实行不可分割继承制地区,继承人因等待父亲将土地交给他,婚龄一般较晚;没有继承土地的幼子,因积资购地需要数年,也推迟了婚期。而且至少从中世纪以来,社会上还存在数量很大的终身未婚人群。同时斯通也看到,18世纪下半叶起,西欧的婚龄又出现下降的趋势,这从前引克里特对英国三个村庄的研究中也得到印证c。但是,斯通对此未做进一步的分析。导致18世纪婚龄有所降低的原因,可能也同非农业人口的迅速增加有关。这一时期,非农业人口的增长明显快于农业人口的增长。农业人口落后于工业人口的增加,这一点看来不会有问题。
但是否工商人口的增加同婚龄下降之间有联系,还没有更直接的证据,也没有这一时期农业人口和工商业人口婚龄的对比资料。但工商业人口的增长不再受到土地资源的限制,同时乡村纺织业又以家庭成员的劳动为主,客观上需要人口增加,而在预期寿命仍较低的18世纪,增加人口数量就要延长妇女生育时间,那么婚龄就得降低。而农业人口的下降,可能同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妇女婚龄的推迟,致使其育龄期限缩短,降低了出生率;二是越来越多的家庭依赖工资劳动者,家庭的生育率同家庭劳动力的相互制约性被打破,农家没有必要因家庭需要劳动力而多生孩子,劳动力除夫妇外通过雇工解决,雇工人数依农事多寡疏密而定,从而在家庭内部使过剩人口问题得到有效控制。是否可以说,农户中人口再生产和家庭生产方式下劳动力再生产的分离,是晚婚、晚育和控制生育的主要原因。18 世纪的中国,以及英国乡村纺织业集中地区,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家庭作为生产单位的延续,恐怕有相应的关系。
——摘自 第四章第二节“农民的家庭生活” ,第330-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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