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志:春秋时期-2008:建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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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志:春秋时期-2008:建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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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甘肃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甘肃省志·建制志》编纂委员会编纂

出版社甘肃人民出版社

ISBN9787226051191

出版时间2017-09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218元

货号9103546

上书时间202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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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目录

概述
春秋秦国至清代篇
第一章 郡县制以前甘肃的封国氏邦
第一节 商代内外服制下的封国氏邦
第二节 西周五服制下的封国氏邦
第二章 春秋战国秦郡县制度确立
第一节 秦武公创建县制
第二节 秦穆公霸西戎
第三节 秦国郡县制度的确立
第三章 秦汉甘肃郡县制度推广与调整
第一节 秦朝甘肃东部郡县建置
第二节 西汉甘肃郡县制度推广
第四章 东汉甘肃郡县制度的调整
第一节 新莽更改郡县及长官名称
第二节 东汉郡县制度调整
第五章 三国晋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魏蜀行政建置
第二节 西晋行政建置
第六章 十六国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前凉行政建置
第二节 前秦行政建置
第三节 后凉行政建置
第四节 后秦行政建置
第五节 西凉行政建置
第六节 南凉行政建置
第七节 西秦行政建置
第八节 北凉行政建置
第七章 北朝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北魏行政建置
第二节 西魏北周行政建置
第八章 隋唐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隋朝行政建置
第二节 唐朝行政建置
第九章 宋金西夏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北宋行政建置
第二节 金与南宋行政建置
第三节 西夏行政建置
第十章 元明清时期甘肃行政建置
第一节 元朝行政建置
第二节 明朝行政建置
第三节 清朝行政建置

中华民国篇
第一章 北京政府时期甘肃建置区划
第一节 甘肃省道县制的建立
第二节 道县建置
第二章 南京政府时期甘肃建置区划
第一节 甘肃分为三省
第二节 从省区县制到省县制
第三节 行政督察区
第四节 狄道等十县改名
第五节 设治局与管理局
第六节 新县制
第七节 兰州设市
第八节 民国38年建置区划
第三章 陇东革命根据地建置区划
第一节 建置沿革
第二节 行政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篇
第一章 甘肃省建置区划沿革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1956年)
第三节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7~1965年)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
第五节 改革开放时期(1977~2008年)
第二章 甘肃省行政区划
第一节 概况
第二节 1949年至1976年行政区划
第三节 1977年至2007年行政区划
第四节 2008年行政区划

附录
一、历史文献资料节录
《汉书·地理志》(节录)
《后汉书·郡国志》(节录)
《晋书·地理志》(节录)
《魏书·地形志》(节录)
《隋书·地理志》(节录)
《旧唐书·地理志》(节录)
《新唐书·地理志》(节录)
《宋史·地理志》(节录)
《金史·地理志》(节录)
《元史·地理志》(节录)
《明史·地理志》(节录)
《清史稿·地理志》(节录)
《水经注》(节录)
二、现代学者论文选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
秦人早期都邑考
西汉武都郡属凉州刺史部辨
汉河西四郡建置年代考疑
河西地理略考
天水放马滩木板地图内容及相关问题探讨(节录)
泾州地望新议——论临泾、安定、泾州的历史演变
泾河中上游汉安定郡属县城址及其变迁研究(节录)
西汉酒泉郡若干县城的调查与考证
武都郡属县城址考(节录)
汉晋金城郡允街县方位考
北朝时期瓜州建置及其所属郡县考
再谈兰州历史上几个问题
唐宋成纪故址及秦安县名考
唐诗地名“临洮”辨正
后记




内容摘要

 《甘肃省志(建制志 春秋时期-2008)》:
  隋文帝开皇九年(589年),隋朝灭掉南朝的最后一个政权陈,又走上了大统一的局面。为适应大统一的新形势,隋文帝、隋炀帝进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巩固统一、强化中央集权的改革。鉴于南北朝地方行政体制中州郡增设太多的弊端,隋开皇三年(583年)罢郡,以州统县。炀帝大业三年(607年),又改州为郡,以郡统县。自隋初至唐前期,地方行政建制为州(郡)县两级制。州可上达君相,县俯亲民事,形式上与汉代郡县制相同,但在实质上却有很大差异:第一,秦汉郡府、县廷的组织与相国僚佐相同,唐代州、县以功、仓、兵、法、士6司分职,与尚书省六部同型。第二,秦汉郡县的佐吏由府主自辟,属吏与长官有君臣之分。隋开皇十五年(595年)废除州、郡自辟佐吏,州、县佐官的任用全出自中央,僚佐与长官之间只有行政统属关系而无君臣之分。第三,秦汉时郡府内部曹吏分职细,吏员多。隋唐佐官少,但常依赖地方人士的协助,幕宾弄权由此而起。第四,汉代重治民之官,当时不存在重内轻外现象。唐前期,仕官者多重内任而轻外职,中叶以后,京官俸薄,士人为求利而出为外官,少以政绩显于当世,地方吏治不佳。
  安史乱后,诸道藩帅总揽境内诸州军民行政,成为地方行政的重心。地方行政变为道、州、县三级制。宋代诸路分置使职,又以京朝官知府州事,均为唐制的沿用而加以发展。另外,节度、观察的佐官如副使、支使、判官、推官等亦为使职,他们佐助节度、观察分判诸务,而无曹司分职之制。使职名号与所分判的职务无相当的联系性,实由藩镇制度开其端。
  隋及唐前期地方行政体制采取州(郡)、县两级制,府是州的特例,都督府是掌理一州政务兼督数州防务的军政机关。县以下的组织为乡、里。
  隋唐都督府的设置,源于南北朝时期。当时州刺史有领兵与不领兵之别,领兵的刺史兼督数州军事,由督军事而兼总民事,为地方行政的最高机关。北周改都督府为总管府。隋沿置,文帝为并、益、荆、扬四州置大总管府。武德七年(624年)改称都督府。隋唐以总管、都督专掌辖区诸州的兵马、甲仗、镇戍等事,虽仍兼任驻在地的州刺史,但不能指挥本州以外的行政事务,所以不是州以上的.层政权组织。唐初都督府一般置于缘边及军事要冲之地,管io+i,i以上为上都督府,不满10州只称都督府。
  州为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区划,分上、中、下三等,行政长官称刺史。隋炀帝与唐玄宗时两度改称为郡,州刺史改为太守。县为隋唐五代州(郡)以下的行政区划,按其户口多寡和地位轻重分等。隋制分为上、中、下三等,每等又各分上、中、下,共为九等。唐制,县之等级依次为京县、畿县、上县、中县、中下县、下县等。其长官称为县令。
  今据《隋书》、新旧《唐书》、《通典》和《元和郡县图志》以及相关资料,对隋唐甘肃地方行政建置进行叔述。
  ……




精彩内容

本书全面系统记述甘肃行政建制沿革的历程,全志以2008年甘肃省行政区域的地域范围为基础,民国以前的建置区划,按从东向西的记述顺序,即依次为陇东、陇西(包括河湟)、陇南、河西,以符合中原政权由东向西开拓经营甘肃的历史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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