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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肥燕瘦9787510444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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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2.5折 29.8 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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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米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ISBN9787510444890

出版时间2013-09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29.8元

货号1780756441025073152

上书时间2024-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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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八品
商品描述
前言

  开篇之前,我想先打个招呼:如果你不喜欢胖姑娘的故事,如果你只喜欢《山楂树之恋》里老三那样的伟大情人,如果你只爱看令人唏嘘泪下的生离死别,如果你看故事就是为了对人物进行道德审判,那么请你现在就打住,该干吗干吗,别抱着一腔幻想喜滋滋地跟读,然后发现与你期盼的大不一样,于是说些“艾米江郎才尽了”,或者“艾米的文笔越来越差了”之类的话。
  什么叫“才气”,什么叫“文笔”,我在这里从写故事的角度简单说说这两个词的意义和用法。
  所谓“才气”,就是构思,也就是编故事。
  会编故事的人,可以编出引人入胜的故事;不会编故事的人,编出的故事漏洞百出,干巴无味。会编故事就叫“有才气”,不会编故事就叫“没才气”。以前能编出引人入胜的故事,后来越编越不引人入胜了,就叫“江郎才尽”。如果编出的故事从来就不引人入胜,那就不叫“江郎才尽”,而是根本就没才气。
  一般来讲,会编故事的人也就会讲故事,因为人是用语言思考的,编故事的过程其实就是在脑子里讲故事的过程。如果一个人能在脑子里编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那么她也就能用文字写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同样的道理,如果一个人讲出的故事不吸引人,那一般都是因为她在脑子里就没编出一个吸引人的故事来。
  有没有人只会编故事,但不会讲故事呢?
  还是有的,两种可能。
  一种是故事的梗概还是编得很奇巧很吸引人的,但因为不懂得选材和组织,讲的时候事无巨细,全都流水账一样地讲出来,结果搞得不吸引人了。
  当然,这也可以归结为不会编故事,就看你把选材和组织归在哪里了。如果归在“编故事”里,那么不会选材就叫不会“编故事”;如果归在“讲故事”里,那么不会选材就叫不会“讲故事”。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某个人所经历的生活本身够离奇,够惊艳,够感人,但这不等于她会编故事,因为故事不是她构思的,而是生活造成的。至于她本人能不能引人入胜地讲出来,那就看她的造化了。
  我写故事,基本不需要“构思”这个环节,因为我写的故事并不是我编出来的,而是别人提供的。我所做的,只是选材和组织,什么写,什么不写;什么先写,什么后写;什么详写,什么略写;等等。
  如果你看了《山楂树之恋》后说我很有才气,而看了《梦里飘向你》之后说我“江郎才尽”,我就知道你其实是个不懂写作的白痴,因为这两个故事的“构思”部分都是由生活来完成的,而不是我编出来的。生活中老三死了,所以他在故事里也就死了;生活中徐教授没死,那他在故事里也就不会死。
  我对这两个故事所做的,就是选材和组织,而我使用的都是同样的方法:围绕题目,从后往前推,与故事发展或人物刻画有关系的情节就写,与故事发展或人物刻画没关系的情节就不写。
  你喜欢《山楂树之恋》,不喜欢《梦里飘向你》,那只是你的个人爱好,可能你比较喜欢两情相悦的爱情,而不喜欢单恋的爱情。也许你看到很多名人推荐《山楂树之恋》,所以你觉得应该喜欢它,才显得自己跟名人一样有水平。你可以有一万个理由喜欢一个故事,不喜欢另一个故事,但那和我的才气没关系。
  什么是文笔呢?文笔就是表达方式。
  举个例子来说,同样是描写哭泣,有的人可能会用“泪水缓缓流过脸颊”,有的人可能会说“哭了一通”,还有的人可能会说“号丧”。
  也许你比较喜欢第一种表达方法,但那只是你的个人爱好,不等于第一种表达方法就比第二种和第三种高明,更不等于用第一种写法的人“文笔”就比用其他表达方法的人更好。
  哪种表达方法好,要看用在什么场合。如果上面几种表达方式是故事中人物的语言,那么,哪一种更符合人物性格,哪一种表达方法就更好。如果人物是个爱看琼瑶小说的感伤女生,那么第一种表达方法更符合她的性格;如果人物是旧社会乡下没文化的大妈,那么第三种表达方法就更符合她的性格。
  符合人物性格的表达方法就是好方法。如果一个写手对各种人物的语言都能写得符合他们的性格,那就叫“文笔好”。
  小说里除了人物语言,还有叙述语言,这个叙述者可能是作者本人,也可能是故事中的某个人物。
  比如鲁迅的《狂人日记》,叙述者就不是作者本人,而是一个“狂人”,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用狂人的口气写的”。你不能责怪鲁迅在《狂人日记》里说话颠颠倒倒,也不能因为《狂人日记》没有使用华丽的辞藻就说鲁迅“文笔”不好,因为叙述者根本就不是鲁迅,而华丽辞藻也不符合“狂人”的性格。
  如果是作者本人在叙述,那么你认为哪种表达方式更好,就完全是你个人的爱好了。
  有的人喜欢风趣幽默的表达方法,那么她可能不喜欢“泪水缓缓流过脸颊”的说法,会觉得酸溜溜的;有的人喜欢伤感的小资情调,那么她可能不喜欢“号丧”的说法,会觉得粗鄙。
  但这都只是某位读者的个人爱好,和作者的文笔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我从上网写第一个故事开始,都是同一种“文笔”,那就是我自己的“艾式文笔”,绝对不是感伤型的,但也不是鄙陋型的;不是一本正经的,但也不油腔滑调,更不脏话连篇。
  如果你认为我写《山楂树之恋》的文笔很优美,而写《梦里飘向你》的文笔不优美,那就是胡说八道了,因为我写这两个故事的文笔都是一样的,静秋与贺飘,无论谁哭了一通都是“哭了一通”,而不是“泪水缓缓流过脸颊”。
  先清个场,是为序。



导语摘要
 《环肥燕瘦》由艾米所著,打造比《致青春》更不朽的友谊,比《小时代》更奢华的爱情!
只爱苗条,不鸟丰满?没门!
好色无罪,花痴有理?滚粗!
一个女胖子如何和“外貌协会”厮杀,如何对“骨感当道”说不,又如何步步经营,完成爱的逆袭,艾米首度公开对“江郎才尽”传言说不,开篇超长序言《才气与文笔》,一个“胖姑娘”艰难上演爱的逆袭,一份平凡中透着泪水与欢笑的丰满幸福!

作者简介

  艾米,被誉为继张爱玲之后最有才华的华裔女作家。2005年开始在文学城连载纪实性长篇故事,著有:《山楂树之恋》、《致命的温柔》、《十年忽悠》等作品。



目录
《环肥燕瘦》无目录。

内容摘要
  

 李燕环,体重75公斤,身高160公分,从小到大,在同学眼里,她的外貌是负分,男孩子见了她,心里一句话就是”滚粗“。从小她就知道,对她这样的“胖纸”来说,追求爱情的过程就是求虐的过程。于是,她只有努力刻苦地学习,跑去美国留学,希望在美国的胖人堆里展现自己的“凹凸有致”。 

 

 但爱情从来不容易。认识了看似憨厚的学长,却被指“自作多情”;遇见了美丽善良的闺蜜,让她明白了原来自己很有”立体美“;撞到了酷似莱昂纳多的老板,人家也早已“名草有主”;结识了帅到掉渣的室友。最终为了他的绿卡,两人在美国领了“证儿”,然而最终才知道自己还是被骗了。 

 

 在这个”以瘦为美“”骨感当道“的时代,李燕环遇到的桃花是不少,但是最后都败成了菊花。她还能不能冲破自己身上层层的脂肪,得到她自己的幸福? 



主编推荐
  

打造比《致青春》更不朽的友谊

 

比《小时代》更奢华的爱情

 

只爱苗条,不鸟丰满?没门!

 

好色无罪,花痴有理?滚粗!

 

一个女胖子如何和“外貌协会”厮杀

 

如何对“骨感当道”说不

 

又如何步步经营,完成爱的逆袭

 

艾米首度公开对“江郎才尽”传言说不,开篇超长序言《才气与文笔》

 

一个“胖姑娘”艰难上演爱的逆袭

 

一份平凡中透着泪水与欢笑的丰满幸福



精彩内容
 终于到了一小时!
李燕环气喘吁吁地从跑步机上下来,脱了个一丝不挂,把换下的衣裤扔进洗衣机里,才开始做拉伸。
她把右脚蹬在靠墙的椅子上,向下压右边的大腿,左腿尽力向后向下压,一直到小腿肚感觉拉扯痛为止。然后换左脚蹬椅子,重复上述动作。
这是她从网上学来的,目的是拉伸腿部肌肉,据说如果跑前跑后不做拉伸的话,会把腿越跑越粗。
她的腿可不能再粗了!
本来就不细,以前读高中的时候,有些毒舌男生
爱在背后叫她“大象腿”。
为此她专门观察过大象的——照片,但她觉得自己的腿不像大象腿。大象的腿多丑啊!不仅粗,还皱巴巴的,她的腿哪有那些一层一层摞着的厚皮?
她觉得自己的腿顶多能算“萝卜腿”,有点粗,没脚脖子,但还是很可爱的。她妈妈最喜欢的日本女演员山口百惠就是“萝卜腿”,一点不难看,还非常可爱。
因为自己是“萝卜腿”,所以她看人时特别留意人家的腿,于是她发现了另一个虽然长着“萝卜腿”但仍然很漂亮迷人的女演员,就是人称“阿汤嫂”的KatieHolmes(凯蒂·霍尔姆斯)。
还有美国女歌星AliciaKeys(艾丽西亚·凯斯),也算得上“萝卜腿”。
她对“萝卜腿”女星们情有独钟,越看越亲切,多励志啊!“萝卜腿”能当电影明星,那还有什么星是“萝卜腿”们所不能当的呢?
可是山口百惠爆红的年代貌似已经过去了,现在华人圈里时兴“筷子腿”“小鸟腿”“牙签腿”,她可不能让本来就够粗的腿长得更粗。
她做完了拉伸,用干毛巾擦掉汗水,又去上了趟
洗手间,才小心翼翼地站到电子秤上,只见那个显示器心急火燎地一阵奔跑,最后停在了“150”上。
不可能!
跑之前也称了的,是150磅。现在跑了一个小时,小心脏都快从嘴里跳出去,汗水把一个毛巾都湿透了,居然一磅都没减,这还有天理吗?
别说天理,连物理也没有啊!
气体,液体,固体,都是有重量的吧?难道她流
掉的那些汗水,就一点重量都没有?还是她吸进的空气瞬间就变成了肥肉,补足了那些汗水带走的重量?
这个破秤!是不是又把memory(记忆储存)里的数据拿出来糊弄人啊?
她买的这个电子秤是有记忆功能的,如果你刚称完下来,别人就踩上去称,它会显示刚才记忆下来的重量。
她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怎么改进,因为她懒得读说明书,但她知道有这么回事,因为有次闺蜜来玩,紧跟在她后面去称体重,结果称出个150磅,把闺蜜气得大喊大叫,非让她把电子秤退
了不可。
但过了一会儿再称,又啥事没有了,闺蜜恢复到105磅。两人试了好几次,终于发现了这个规律,估计是电子秤动用了自己的记忆功能。
所以她还备了个机械秤,就是有指针的那种。
两个秤,一个电子,一个机械,互相监督,互为审计,看你还能搞什
么鬼!
她站上那个机械秤,看到那根指针像刚睡醒一样晃动了几下,就老马识途地跑回150去了。
那就是150了,总不能说两个秤都错了吧?
她愤愤地想:再不跑了!打死也不跑了!跑来跑去,一丁点儿都没减,有啥用啊!
她一口气喝了半瓶水,然后去淋浴。
这两件事一定得放在过磅之后做,不然的话,喝进肚子的水再加上含在湿头发里的水,称出来就不准了,怎么也得加个半磅一磅的。
秤不准她倒不怕,以前她用的一个机械秤,是前moommate(室友)毕业后留给她的,不准,总比真实体重轻个两三磅,但她从来没介意过,轻点就轻点,看着舒服,多好!
但现在这两个秤就太可恶了点,可没让她少踢,踢坏了拉倒,谁叫它们总爱揭露丑恶的事实的!
消息不好就杀那个报信的,这是古今中外普遍实行的政策。
对于一个身高一米六,体重150磅的女生来说,增加半磅一磅那是可以让人急出眼泪来的,就像减轻半磅一磅可以让人欢喜得笑出眼泪来一样。
她一边洗头,一边在心底抱怨,跑步真麻烦,跑之前要换衣服做准备拉伸四肢,花掉半小时;跑个步花掉一小时;跑完了又得拉伸四肢,还得洗澡洗头洗衣服,最少也得一小时。
就这点破事,两三个小时就没了。
其实洗澡洗头本身不是个麻烦事,美国家家户户都有热水箱,随时有热水用,一拧龙头热水就出来了。再加上天天洗澡洗头,也不会太脏,随便洗洗,把跑出来的汗味洗掉就行了。
但每次洗完头,她都可以从下水孔那里抓起一大把落发,黑黑的一团,不下:100根。那还是没冲走的部分,如果算上从下水孔冲走的部分,最少有300根!
她敢担保被冲走的绝对是一大半,因为每过一段时间,她淋浴间的下水道就会被头发堵住,下水就不通畅了,得去。HomeDepot(家得宝)买药水来疏通。
想想看,那么粗的下水道都能被头发堵住,那得是多大一团头发啊!
粗略算一下,洗一次头,掉300根头发。一个星
期跑七次步,洗七次头,掉2100根头发。一年365天,就算只跑300次,那也得掉9万根头发!
可别到最后一磅肥肉也没跑掉,却因为每天洗头让满头黑发全掉光了,那可真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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