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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洪义
出版社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ISBN9787562366676
出版时间2020-07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48元
货号11164614
上书时间2024-12-11
中国农民组织演进史:以农会组织法为例
侯欣一
【内窖摘要】执政党提出的“社会建设”目标对社会领域的组织提出了新的要
求。中国农民目前缺乏有效组织.多以家族、血缘等传统方式进行组织,已不
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回顾近代以来中国农民的组织.从理论到实践皆有可
总结之处。以有关农民组织的规范性文件为例,其组织方式先后经历了清末的
《农会简明章程》、中国共产党人推动的“新农会”运动中诞生的各种《农会章
程》、国民党政府时期制定的(农会法’等,都在一定时期有其作用。1949年
以后(农会法)废除,当代中国更多地以专业性农民协会的方式将农民组织
起来。
【关键词】农民组织 农会组织法 新农会 专业性农民协会 社会建设
为一本以地方法制研究为旨趣的出版物撰写文章,为什么会选择有关社会组织这样的题目?笔者有必要在动笔前对此进行说明。原因其实极其简单,在笔者看来,法治建设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极为密切。提到法治,就不能不说社会组织。
一、地方法治建设与社会组织之关系辨析
第一,完善学术研究之需要。尽管法治在中国的推行过程颇为曲折,但法治仍然是当下中国的热词,每天都以不同的表述方式充斥于各种媒体,支撑着国人的希望。但稍加观察又不难发现,到目前为止,在官方乃至在主流学术话语体系中提到法治还是一项更多与国家、政府联系在一起的事业。20世纪90年代初,学界曾一度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的主张,但由于未能将这一提法与中国的实际状况深度结合,拿出令人信服的制度方案,稍遇挫折之后,很快就销声匿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主张,但这里的“社会”仍然是管理或治理的对象。其实,任何一个社会只要任其自由发展,都会形成以血缘、学缘、业缘、地缘以及信仰等为纽带的社会组织。借助这些社会组织,社会逐渐成为一个有机体并达成稳定的秩序。当人类进入国家形态后,伴随着人类活动区域的加大,社会组织的类型不断增多,社会的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组织内部高度自治,组织之间彼此保持对话。与此同时,这些社会组织也与政府部门既分工又合作,在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同时,减小国家因可能的一时迷失方向给全社会带来的损失,法治的实现亦由此成为可能。
因而.法治建设,无论中央还是地方,都少不各类社会组织的参与;法学研究,不管是偏重纯理论阐释的,还是擅长实证研究的,也都不能不关注社会组织问题。
第二,网应执政党政策的调整。中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且各地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程度不均衡。改革开放之后,执政党放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政策,坚持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政策。政策的转换,不仅使压抑已久的个体成员的活力得以进发,带来了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国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更给国人带来了极大的成就感,与此同时,法治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由于种种原因在过往的一段时间内社会各界忽视了社会建设。特别是自1990年代起,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冲击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建起来的社会结构,社会组织迅速弱化,社会碎片化现象严重,各种社会问题逐渐显现。如何建设一个好的社会成了全社会关注的问题。
鉴于此,2004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我党正式提出“社会建设”的任务,标志着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政策的些许修正。会议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这表明,在这一时期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培育和扶植各类社会组织,增强社会粘合力的同时,加强对社会的有效管理或控制。党的十八大以后,再次将社会管理的提法修改为社会治理,一再强调通过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现社会和谐。此后,社会治理问题开始成为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话题。
统治和管理意味着,国家之外的其他所有成员和组织均须以服从为基本义务参与到构建社会秩序的活动之中。现代社会结构异常复杂,没有发达的社会组织从中联络、整合,仅靠国家和各级政府,社会有效治理根本无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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