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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珂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ISBN9787520815130
出版时间2020-12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48元
货号11017850
上书时间2024-08-18
张珂.曾任中央电视台编导,多个作品荣获各级奖励。研究生期间专攻数字媒体跨行业应用和数字项目管理,相关学术理论研究被评为优秀论文,毕业设计获得多项国内大奖。毕业后转至出版行业专门从事数字出版工作,参与申请和主持了数个千万级的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工作,其中两个项目已经结项并顺利通过财政部验收,项目成果和管理工作受到高度赞扬。
第一章全球出版业进入数字化时代
第一节数字出版传媒景况
一、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概念 -
出版业的构成包括出版单位、制作单位、复制印刷单位、出版专业教育单位及科研单位等。
(一)传统出版的概念
所谓出版单位,即进行出版活动的单位,主要指图书出版社、期刊社、报社等。我国目前有这类出版单位30多万家,其中图书出版单位500多家。出版单位根据出版介质、出版类别许可和出版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根据出版介质的不同,出版社可分为图书出版社、音像制品出版社、杂志社、报社等。根据出版类别许可的不同,出版社可分为综合性出版社和专业出版社,如一些图书出版单位侧重于教育、科技、少儿、文化、美术、古籍等不同类别。根据出版性质的不同,出版社可分为公益性出版社和经营性出版社。2006年,我国确定了人民出版社、民族出版社、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藏学出版社等为公益性出版社。传统的出版流程大致为:信息收集一策划选题一组稿一签订合同一编辑加工一复制印刷一销售一信息反馈。
(二)数字出版的概念
数字出版的概念是相对于传统出版的概念引出的。学术界、出版界对它的定义基本上一致,即数字出版是:“所有的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光、磁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则借助计算机或类似设备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
研究人员张大伟在《数字出版即全媒体出版论——对“数字出版”概念生成语境的一种分析》一文中对数字出版概念进行了新的补充,他认为以往对数字出版概念的定义存在“泛化”和“窄化”现象,不能从本质上反映数字出版本身的内涵及外延。由其补充后的数字出版的概念可以界定为:数字出版是以标记语言为基础,以全媒体为显示形式,以强大的链接、搜索功能和个性化定制功能为主要特点的知识组织和生产方式。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定义的结合更能准确定义数字出版的概念,前者虽然在概念上表现得“宽泛”,但为技术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数字出版方面的更新留有余地;后者所提数字出版即全媒体出版没问题,但强调以标记语言为基础,虽然目前来看没有什么问题,但技术在发展,由技术所带来的各种革命性的变革则无法预料,所以不强调也罢。
百度文库中对数字出版的定义为:数字出版是指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内容产品的一种新型出版方式,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目前,数字出版产品形态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报纸、数字期刊、网络原创文学、网络教育出版物、网络地图、数字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游戏、数据库出版物、手机出版物(彩信、彩铃、手机报纸、手机期刊、手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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