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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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凡 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出版社
ISBN9787508713656
出版时间2011-04
装帧平装
开本其他
定价19.8元
货号1200340717
上书时间2024-12-23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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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引言
第一章 音乐与民间音乐
什么是音乐
什么是民间音乐
第二章 民间音乐谱菜
色彩斑斓的民间歌曲
种类繁多的民间器乐
精彩纷呈的民间曲艺音乐
嬉笑怒骂的民间戏曲音乐
轻歌曼舞的综合性民间乐种
第三章 民间音乐建构
草根文化的口头传统
口头传统中的民间记谱法
民间音乐建构中的口传与谱传
民间音乐建构中的集体创作
第四章 民俗中的民间音乐
民俗中的民间音乐
秩序空间中的民间音乐及其符号特征
第五章 作为人类口头及非物质文化的民间音乐
民间音乐的生态系统
维护民间音乐的生态系统,保护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
未结之结语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是民间文化中最富色彩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人类创造的一切艺术中,生命最活跃,涉及最广泛。它以古朴纯真的艺术手段,反映着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理想和追求。它的无数珍品,是当之无愧的美的典范……
《民间音乐》是《中国民俗文化丛书》之一,主要介绍了音乐与民间音乐、色彩斑斓的民间歌曲、口头传统中的民间记谱法等内容。
《民间音乐》作者是吴凡。
精彩内容
民间音乐常常顽强地抗拒着宫廷音乐、宫廷音乐却又吸收着民间音乐,来滋育它自身。宫廷音乐往往是(差不多完全是)曲解了的、硬化了的“民间音乐”。民间音乐在音乐史上往往站在革命(对宫廷音乐的革命)立场上。
1946年,吕骥的《中国民间音乐研究提纲》中分段论述的标题分别为:
研究中国民间音乐的目的;研究中国民间音乐的原则和方法;民间音乐的范围;应该研究的问题。
在全文六千余字的撰写中,“民间音乐”一词频频出现,行文涉及了民间音乐诸多方面的因素。
经历半个多世纪的学术研究,在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多学科的影响下,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音乐学界不断对“民间音乐”一词作出各类阐述。如:
牛龙菲解释:所谓“民间音乐”,正是在文明传播过程中,以某种“主控音乐文明”发生母体为中心逐渐扩散并在边缘地区保留住往昔高度发达之“主控音乐文明”因子的“亚音乐文明”。
耿生廉认为,民间音乐就是各族人民在长期社会生活过程中,集体创造出来的一种广泛流传于民间、深为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传统的音乐形式。
周青青认为,民间音乐一般是指在民间形成并流传于民间的各种音乐体裁。
伍国栋认为,民间音乐是当今世界各国、各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中仅存的一部分既古老又现代的音乐文化类型,是创始于人民大众又供人民大众在日常生活社会中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来共同操纵、共同享用、共同演绎和共同传承的一种非专业创作的社会音乐文化产品。
程天健认为,民间音乐是指历代在民间形成并且流行于民间的,由民间音乐家表演的各种音乐品种,既包括传统音乐形态范畴中的民间音乐,又包括传统音乐范畴以外的那些新兴的民间音乐。
之所以给大家呈现百家之言,意欲强调对于“民间音乐”概念理解的变化。20世纪40年代之前对于“民间音乐”的理解,生发于20世纪初的中国民俗学运动的兴起。概括地说,正是民主主义思潮使平民文化,包括民众艺术(歌谣、谜语、谚语、曲本、唱书、神话、童话、传说、故事、寓言、笑话等)、民众信仰、民众习惯,不仅成为了新兴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同时也作为音乐学界的重要创作源泉。而20世纪90年代之后的理念阐发,侧重于作为音乐文化中的“民间音乐”的历史性、民俗性、共生性及多元性。其中,“民间音乐”的多元特性,正如人类学家费孝通以凝练的语言所概括的“中国文化的多元一体格局”那样,在百家之言中的“中国民间音乐”亦展现出精彩纷呈的画卷。
2.本书界定
虽然“民间音乐”一词使用频繁,但是在过往的20世纪至今近百余年音乐史中,对“民间音乐”存在不同的名称,如传统音乐、民族民间音乐等。从其不同的名称中既能看到不同历史时期对于民间音乐的关注视角,同时也映射出音乐分类中的概念模糊现象,显现出对于惯用词汇界定的忽略。
综观上述百家之言,结合学术界新近研究成果及前沿动态,本书对“民间音乐”的阐述如下:
第一,从流传人群来看,民间音乐的主要接受者与传承者为普通民众,尤以生存于村落中的农民为传播主体。对于拥有13亿民众的人口大国中国来说,农民在人数上占据了绝对的主体位置。但是,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民间音乐,与民俗活动、民间信仰密不可分的民间音乐,却在较长的历史时期中处于被忽略的地位,作为相对于处于核心地位的城市中的“大文化传统”的“小文化传统”而悄无声息地存在着。其中,作为民间音乐传承者中重要因素的优秀民间艺人更是应该得到重视与支持。
第二,从创作者的角度而言,民间音乐多为集体创作,难以找到明确的初始作者。在其传承过程中,每一首流传至今的经典歌曲或乐曲均是经过了历代诸多民间艺人的加工与个性化、地方性演绎与阐释。在集体创作的过程中,不仅让民间音乐深入人心、广为流传,同时,也因不同族群或地域特点形成了“同名异曲”或“同曲异名”的现象。
第三,民间音乐的传承方式,多以口传心授为主,但并非排斥谱传因素的存在。在某些乐种的传承中谱传为主体,或以口传、谱传两相结合的方式传承。从某种角度来说,口耳相传的确形成了一定的封闭性,是造成民间艺术因为艺人的过世而失传的因素之一。但是,也正因为这一特殊的传承方式、这种不改祖法的执拗,变成了得以抗衡外来影响的保护性措施,形成了对于传统音乐的原态保存,构成了后世之人管窥原貌的有利条件。
第四,民间音乐是“边缘性”与“主流性”的矛盾统一体。此处的“边缘性”指的非官方、非专业院校使用,纯然的民间性,边缘于国家教育体制之外。“主流性”,则指虽然民间音乐以“边缘化”状态而存在,却并非代表它的流传地域的狭小或受众面的狭窄,而是流传在各个地域中、各个生活层面之中,得到人民大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喜闻乐见及自发传承。
第五,民间音乐还具有“民俗性”特征。可以说,民间音乐与族群或社区的岁时节庆密不可分,与每个人的人生礼仪相随相伴,与民间信仰融合一体。换言之,人们的日常生活浸染在民间音乐营造出的氛围之中。作为一种集体记忆,作为族群及社区秩序空间的象征符号,人们在对生活的朴素实践中体现着对于民间音乐的真实理解。P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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