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法教义学的面向 经验、反思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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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莹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1330333
出版时间2022-05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定价89元
货号1202659257
上书时间2024-12-05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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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王莹,北京大学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德国弗莱堡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员副院长。
研究领域为刑法教义学、人工智能法学,关照中国本土司法现实,积极探索中国语境下中国刑法教义学与人工智能法学构建路径。
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具有重要学术影响力的论文多篇,著有德文专著,译文、译著(含合译)多篇(部)。
目录
序一/陈兴良
序二/〔德〕埃里克·希尔根多夫
序三/〔德〕路易斯·格雷克
自序
第一章刑法教义学基本理论流派:问题与抉择
第一节法益理论与规范效力理论:刑法教义学的两种基本解释模型
一、法益理论与规范效力理论概述
二、法益理论与规范效力理论之争
第二节法治国的洁癖?——对话雅各布斯“敌人刑法”理论
一、引言:作为敌人的敌人刑法?
二、敌人刑法:雅各布斯的逻辑
三、对话敌人刑法理论
四、敌人刑法的刑事政策背景:“新惩罚主义”
五、结语
第三节角色与管辖:风险判断与特殊认知
一、一个不可能的概念:“中立”的“帮助犯”?
二、中立帮助犯可罚性主、客观说之争:教义学角度的解析
三、中立帮助犯行为客观意义与主观意义的分离:经验现象学层面的剖析
四、中立帮助犯的教义学内核:特殊认知的两种归途
五、我国刑法中立帮助犯“明知说”之证成
六、结语
第二章犯罪论的中国面向
第一节犯罪论理论之结:情节犯与我国刑法构成要件特征
一、定量因素与犯罪构成关系的国内研究现状
二、德国刑法中的犯罪量化理论
三、我国犯罪构成的构成要件性
四、情节犯之情节的教义学解剖
五、结语
第二节不作为犯理论之教义学匡正
一、先行行为作为义务之理论谱系归整及其界定
二、论犯罪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保证人地位
第三章财产犯罪教义学的本土维度
第一节盗窃罪之“非法占有目的”之辨
一、非法占有目的之概念
二、非法占有的对象:物的存在形式说、物的价值说与综合说
三、物的存在形式说、物的价值说与综合说的检验与适用
四、财产性利益是否可以成为盗窃罪的行为对象?
五、结论:关于使用盗窃问题
第二节诈骗罪不法之困:错误理论、处分理论与交易基础信息操纵理论
一、描述:被害人与行为人视角叠加中的诈骗罪教义学图景
二、解构:关系犯与自我损害概念误区
三、重构:作为交易基础信息操纵的诈骗罪
四、结语
第三节隐瞒真相型社保诈骗案之教义学解析
一、问题的引出
二、默示型欺骗理论适用性检讨
三、不作为诈骗罪的探讨
四、结语
第四章网络刑法教义学的中国方案
第一节网络信息涉罪归责的逻辑
一、归责的逻辑起点:信息网络传播服务行为
二、信息网络传播服务行为法益侵害的类型:交流犯与非交流犯
三、谁发布的信息?——以非法信息来源进行区分的二分法归责逻辑
四、对自己发布信息的责任——网络内容提供者责任
第二节网络共同犯罪归责
一、对他人发布信息的两种归责路径
二、网络共同犯罪归责路径
第三节网络不作为犯归责路径
一、形式法律义务理论
二、功能二分理论
后记
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当代中国刑法教义学经历了政治化工具的教义学、作为解释学工具的教义学及作为学科精致化工具的教义学三个发展节点。开展教义学研究需要警惕对德、日刑法教义学的过度路径依赖,突破“移植教义学”研究瓶颈,自觉立足中国法律实践观照中国法律问题,在承继与反思德国刑法教义学理论基础上努力尝试本土教义学理论建构。本书即是一本尝试建构中国本土刑法教义学理论的体系化的学术专著,也是一本致力于引入德国理论解析中国刑法中的争议问题的创新之作。
本书将德国刑法教义学的基本理论与中国本土刑法教义学研究方法有机融合,充分应用于中国刑法总论的方向性、基础性基本命题和刑法分论的多发、热点、新型问题的研究中,为中国刑法情节犯、不作为犯、财产犯罪、网络犯罪等问题困境寻找教义学上能够证成的答案,为我国司法实务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理论工具,也尝试以中国刑法命题为试金石对德国相关刑法教义学理论进行科学性、适用性检验,并以此为基础致力于探索建构中国刑法教义学的路径与方案,不仅有鲜明的实践意义,也有突出的学术价值。
主编推荐
本书一以贯之的宗旨是刑法教义学的中国化的努力。
作者以贯穿中德刑法的视角,摆脱对德日刑法教义学过度的路径依赖,突破“移植教义学”研究瓶颈,自觉立足中国法律实践观照中国法律问题,在承继与反思德国刑法教义学理论基础上对本土刑法教义学理论建构作出了可贵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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