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略式程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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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英姿 著
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
ISBN9787305275494
出版时间2024-06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78元
货号1203309376
上书时间2024-11-04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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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吴英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社会学、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出版专著和教材多部,并先后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中国法学会、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项目。
目录
导论/001
一、民事程序立法滞后于程序分化发展的需要/001
二、民事程序类型化研究的理论贫困/003
三、诉讼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论的理论缺陷/009
四、略式程序研究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013
五、研究进路/015
上篇 本体论
第一章 民事略式诉讼程序的历史渊源与现代发展/021
一、渊源:罗马法上的简易程序“summaria cognitio”/022
二、大陆法系现代略式程序的分化发展/025
三、英美法对罗马法略式程序的继受/027
四、我国略式程序制度构建的实践理性/029
第二章 民事略式诉讼程序范畴/035
一、略式程序范畴的家族相似:以普通程序为参照/035
二、略式程序与非讼程序的本质区别/042
三、略式程序与诉讼程序的相通性/045
四、略式程序与保全程序的区别/047
第三章 略式程序的法理与规则/054
一、确权型案件的正当程序迷思/054
……
内容摘要
略式程序是从罗马法诉讼程序简化变革过程中分化出来的独立的特种诉讼程序,与普通程序的简化版简易程序分属不同的程序范畴。各具体略式程序用途各异,但共享核心程序元素而具有家族相似性:略式程序的目的不是解纷,而是迅速形成执行名义;不对主诉案件进行完整、实质审理即作出裁判;其裁判有形式确定力和执行力,没有既判力。略式程序与诉讼程序相通,但不依附于诉讼程序独立运行,与非讼程序有本质区别。略式程序适合于当事人没有实质争议、对及时实现权利或寻求预防性保护有迫切需要的案件。其运行机理遵循实体权利逻辑,不能突破最低限度程序保障,适用“异议-撤销”简式救济机制。略式程序的制度目的、审理方式、制度逻辑、程序保障和救济机制等核心要素与确权型案件均有高度的匹配性,可以成为确权型案件程序规则构建的理论基础。如此可以正确认识督促程序、担保物权实现程序、司法确认程序的性质,补正有关程序规则,还可以为民事禁令程序、执行裁决权程序、破产司法审查程序的构建提供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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