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致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致 李燕杰 信札 1页『坐拥百城YXY20221207A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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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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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致宽
年代不详
页数1页
尺寸26 × 17 cm
上书时间2022-12-07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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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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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致宽 男,1922年8月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委员会副秘书长,专职常委。民办教育在我国具有悠久历史,又是改革开放后的新兴事业,为了完善法治,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起草《民办教育法》任务纳入工作日程。本人于北京社科院离休后投入即投入民办教育行列并参与创建民办高教社团组织,为积极配合立法部门起草"民办教育法"工从关民办教育机构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拟写了建议草稿,提供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参用。在进行重点调研中主要是切入有关民办教育机构财产权的归属、掌握、支配以及由此引发的争议及纠纷问题,1995、1998年曾两度赴新疆与自治区高层领导人配合协调处理有关维护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案件,在实践中深切体会到维护民办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与发展民办教育事业的关系及完善为民办教育立法的重要性、迫切性。1988年初曾在美国旧金山接受当地华文《世界日报》记者专访,于1月13日发表题为"大陆民办教育亟待立法"的谈话。同年10月获(全国)民办高教委员会授予"创业奖"。发表文章有:"老传统和新形势》、《重灾区与"买方市场》、《权、钱、法》、《权、侵权护权法、立法执法》、《新疆几所民办院校被侵权调查》、《不平则鸣无讼为贵》、《声向于"两会"》、《权与法的较量12载至今未果》、《由"条例"引发的思考》,《利的困惑》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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