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冤录今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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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冤录今译

36.5 8.7折 42 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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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元] 王与 著,甘建一,朱金生,何维贵,邓超浩 译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ISBN9787544339780

出版时间2011-10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392页

字数99999千字

定价42元

上书时间2024-11-25

相逐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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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五品
商品描述
基本信息
书名:无冤录今译
定价:42.00元
作者:[元] 王与 著,甘建一,朱金生,何维贵,邓超浩 译
出版社:海南出版社
出版日期:2011-10-01
ISBN:9787544339780
字数:383000
页码:392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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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内容提要
《无冤录》是我国古代的法医学专著,由元朝人王与撰写,是了解、研究古代法医成就的重要文献,至今仍值得法医工作者参考和借鉴。同时,也反映了元代司法检验制度的状况,是当时司法工作的真实写照。  四位译者一直从事法医检验工作,在工作时借鉴《无冤录》中许多检验方法和治学精神。《无冤录》中记载的许多真实案例,与今时今日的许多案件有相似之处,译者将原著与注释、译文相对比,可以看出古人观察之细致,考虑之周到,今日科技进步之神速,侦查案件手段之先进。在每一章之后,译者们还细心的编写了译后感,并且加入当今的现实案例,使读者在阅读古书、理解古书的同时加深了对法医学的了解,亲临每一个让尸体开口说话的过程。
目录

作者介绍

序言
    因为法医学教学的需要,我经常查阅中国古代法医学史的著作及相关文献,久而久之,对古代法医学的发生与发展萌生了浓厚的兴趣,也由衷地钦佩法医先辈们对法医学孜孜不倦地追求、探索与治学精神,是他们率先开创了我国法医学的先河。    春秋战国时期,神州大地上有一支类似现代法医专业的吏役,实际上就是仵作的前身。他们尽职尽责地在各地衙门里从事司法检验工作。根据尸体征象判断死亡方式,研究如何检验干尸、怎样显现生前伤、如何观察细微的骨折等等。在科技不发达的封建社会时代里,正是仵作们一丝不苟地工作,使获取的检验证据,弥补了某些官僚的主观臆断、轻信口供的办案缺陷。    秦朝的《贼死爰书》记载:某亭求盗甲告曰:“署中某所有贼死,结发,不知何男子一人,来告。”即令令史(验尸的官员)某往诊。爰书日:“男子尸在某室南首,正偃(仰身),某头左角刃痏一所,背二所,皆纵头背,袤各四寸,相耍,广各一寸,皆血中斧类,脑角出页皆出血,……衣布禅群、襦各一,其襦背直疳者,以刃决二所,应痏。……男子丁壮,肤白,长七尺一寸,发长二尺,其腹有久故瘢二所。”由此可见令史的爰书写得很详细,记录了尸体的损伤情况,分析推断死者衣着破损与损伤痕迹的关系,死者的个体特征等,这段爰书是立案的依据,也是早期的法医学检验材料。在战国时期,我国的法医学已经初具规模,并应用于实际检案中。社会在进步,法医学的作用越来越被重视,许多地方官佐运用它侦破、鉴别了许多疑难案件,这些经典案例是法医学家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后汉时,扬州刺史严遵巡视时,见一位妇人因丈夫失火被烧死而失声痛哭,严遵侧耳倾听,妇人哭声惧而不哀,严遵觉得事有蹊跷,非常怀疑,命仵作等人即刻检验,竟发现有苍蝇聚集于死者头部,将发髻散开,一枚铁钉钉入死者头部,显然,这个妇人谋害了丈夫,妇人不得不叩首服罪。试想,假若严遵对非正常死亡的人的死因不刨根问底,不进行尸体检验,阴间又会有一个屈死的冤魂。五代时期,有个常年在外经商的商人,家中妻子被杀,却找不着头颅,妻子娘家的人以此为由扭住刚回家的女婿报官。商人经受不住严刑拷打,糊里糊涂就认下杀妻罪。然而,结案时,太守府衙里一名从事感到此案蹊跷,他向太守说明该案的疑点,建议复查。太守便命令辖区内的仵作行人必须说清近日替人安葬中有无可疑情节。一仵作报告,前几日某大户豪绅办丧事,只说死了奶妈,可灵柩极轻,像是无物。    太守闻言,便遣人挖墓开棺,只有一女人头颅在棺材内。从牢中提出商人辨认,不是商人妻子的头颅,太守收捕大户讯问,豪绅大户无奈地供出:杀了自家奶妈,后将头颅装棺埋葬,并以无头尸体假做商人妻子,好将商人妻养于密室。案情告破,被判处极刑的商人无罪释放。这是仵作行人协助办案较早的文字记载。    五代十国的岁月中,仵作干的是营殡殓丧葬的活儿,宋代充当衙门检验官员的助手,元明时期成为正式检验鉴定的吏役,清代出现专门针对仵作们的培养与奖励制度。虽然检验的地位提高了,但他们在官署内仍无一席之地,他们的官方身份被讥为“贱役”,从事的尸体检验工作被视为“贱业”,属于所谓“下九流”。然而,正是这些贱役的职业司法化,以及贱役从事检验死伤技术的专门化,使仵作的工作在命案侦破中无人替代。    兴趣就是动力,我成了图书馆资料室的常客。一天,偶尔从学校图书馆的书架上看见杨奉琨先生的《无冤录校注》一书,拿在手中,就舍不得放下来,我细细地阅读起来。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杨先生对这本书倾注了许多心血,也仿佛看见元代著名法医学家王与对法医事业的专注与执著。    王与撰写的《无冤录》问世后,不仅成为中国古代检验三录之一,而且被朝鲜、日本等国作为检验专用书籍。王与像宋朝的法医学家宋慈一样,将毕生的精力贡献给祖国的法医学事业,为我国法医学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    我从事法医检案工作多年,每一宗案件的鉴定,要做到公平、公正,不但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尤为重要的是业务能力的高低。提高法医检案水准,在于平时工作中的总结,更在于不断地学习。古为今用,也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无冤录》中许多检验方法与治学精神至今仍旧值得借鉴。    如棒殴死一章:“凡验他物及拳、踢痕,细认斜方长圆,皮有微损。”王与虚心向先辈学习,但不拘泥,他认为:“法有宜于古者,未必皆便于今,贵乎随时之宜而损益之。”《无冤录》承前启后,书中某些内容与《洗冤录》《平冤录》相似,但毕竟不是同一作者所著,各有侧重。我请来几位志同道合的同行,大家相互传阅《无冤录》,逐字逐句分析讨论,不知不觉中都获益匪浅,于是一合计,拟定以杨奉琨先生校注的《无冤录》为蓝本,将它译成白话文,便于更多的读者阅读它、了解它。虽然,我们的古文根底很肤浅,对元代历史的了解不像这方面的专家学者那样渊博深邃,但我们一直从事法医检案工作,对于法医学的掌握与应用理解颇深,因此从法医专业的角度来诠释《无冤录》是我们的长处。为了加深读者们对法医学的了解,每一章后附有译后感,它既是我们阅读《无冤录》的心得体会,也是普及法医学知识的一种方式。大家凭着对法医学史的热爱,对法医先辈的尊重,一字一句,一段一章地阅读、理解、翻译,有志者事竟成,书写出来了,我们欣喜之余又多了一分担心,因为本书的释义能否做到“信、达、雅”,需尊敬的读者来品评,更期望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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