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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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九五品
仅1件
作者(日)望月礼二郎 著,郭建,王仲涛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ISBN9787100039628
出版时间2005-09
版次1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423页
定价37元
上书时间2024-04-2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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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书名:英美法
定价:37元
作者:(日)望月礼二郎 著,郭建,王仲涛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日期:2005-09-01
ISBN:9787100039628
字数:
页码:423
版次:1
装帧: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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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本书是关于英国法和美国法的概况书。执笔的基本方针是尽可能简明扼要地说明英美法的基本要点。为此采用了如下的方法。 ,叙述的重点置于私法。英美法是一种特征显著的“司法”(judicial)之法,其法律制度(legal system)的核心在于传统的私法。基于此一认识,要将重点置于公法抑或私法——限于篇幅原因,要同时叙述这两方面并非易事——自然是以私法为重点恰当(本全集中褪口阳一《比较宪法》也已涉及了英美法的公法)。像这样的重点选择也反映在“总论”部分的叙述对象上,例如,在有关英美法“沿革”章节中,就大幅省略了公法史的演变过程。 第二,在私法中仅以侵权行为法和契约法作为叙述对象。虽然与之并列的物权法(Law of Property)也是私法制度的基础、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是英美法物权法与日本法及大陆法相较而言欲论述其特性较为因难——这丝毫不降低其作为比较法学研究对象的重要性——需要较多的篇幅;此外,侵权行为法和契约法有着一些紧密的联系(例如损害赔偿法),相反的,无论是在过去还是在现在,物权法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因此,本书不将物权法列为讨论的对象。 对于侵权行为法和契约法,首先说明英国法之有关内容,而对于美国法仅叙述其与英国法有显著不同的部分。这样的叙述方法虽然并不一定是严格意义上的对于美国法的阐发方式,但已足以达到作为入门书的目的。 第三,不仅“总论”部分,而且在侵权行为法与契约法的说明中力图就叙述的项目阐明其实质。这是因为本书着眼于将英美法作为法文化(Law culture),传授其法律思维的特性。不过作为提示法律制度概况的入门书,自然也不能违背入门书的初衷,结果只能折中兼顾而已。 第四,仅仅在必须举例说明(illustration)抽象的法律命题的情况下才引用判例。在对具体事件的处理(判例)中引申出法律准则,这是判例法的前提,因而这样处理判例是不正常的,也不同于通常英美法著作或论文的论述惯例。本书的这一叙述方法对于初入门者来说,只是一种便于理解法律基本构造的方法而已(近年来英美的法学书中也有采用这种方法的入门书。比如:Fleming,Introduction to theLaw of Torts,1967;Atiyah,Introduction to the Law of Contract,2ed.1971,等等)。不过,要深入研究英美法,仅仅依靠公式化的准则进行探讨是毫无价值的,必须要依据众多的具体的判例才能有所建树。 第五,尽可能减缩引用文献。原则上英美的文献资料仅限于一般的概况书,揭示于各篇章起始处(个别的研究也可在这些概说书中得到线索)。日语的文献资料除了能直接补充本书所省略部分的以外,一概予以删除。如此确实需要一点儿勇气的。不用说,日本有着丰富的英美法研究成果,没有这些成果的累积,也就不会有我自身的研究成就。这样的删节主要是为了节省篇幅(引用文献不仅是列表,还必须说明其内容与本书叙述的关系)。好在田中、堀部所编《英美法研究文献目录》(东大出版社,1977年)以及《美国法》杂志(日美法学会)后所附《英美法文献目录:补充及追录》,汇集了与本书主题有关的所有的日语文献资料。衷心希望读者能加以参考。
内容提要
全书分英美法总论,侵权行为法、契约法三大部分。简明地阐述了英美法的基本原理,历史沿革。对侵权行为法及契约法的论述更为清要,对两大法系之一的普通性法法系的制度的产生、发展,基本原理都深入浅出地加以说明。
目录
篇 英美法总论 章 英美法概念及其沿革 节 英国法 第二节 美国法 第二章 审判制度 节 英国的审岁U制度 第二节 美国的审判制度 第三章 法源(sources of law) 节 序说——判例法主义(caselawsystem) 第二节 判例法 第三节 制定法(legislation or statute law) 第四节 习惯(custom) 第二篇 侵权行为法 章 序说 节 侵权行为法的构成 第二节 侵权行为法的历史 第二章 “过失”(negligence) 节 序说 第三节 违反注意义务(breachofduty of care) 第四节 因果关系(causation) 第五节 “过失”的特殊类型 第三章 非法侵害(trespass)或直接侵害 节 序说 第二节 对人身的“直接侵害”(trespasstoperson) 第三节 对土地的“直接侵害”(trespass to land) 第四节 对动产的“直接侵害”(trespasstochattels) 第四章 非法妨害(nuisance) 节 序说 第二节 对私人的非法妨害(private nuisance) 第三节 对公众的非法妨害(public nuisauce) 第五章 名誉毁损(defamation) 节 序说 第二节 名誉毁损的一般要件 第三节 抗辩(defences) 第四节 隐私(privacy) 第六章 严格责任(strict liability))的侵权行为 节 序说 第二节 拉依朗茨对弗莱彻原则 第三节 替代责任(vicarious liability) 第四节 动物饲养人的责任(liability for animals) 第七章 其他的侵权行为 节 侵占(conversion) 第二节 经济侵权行为 第八章 一般的抗辩(general defences) 节 序说 第二节 自行过失(contributory negligence) 第三节 被害人的同意(consent) 第四节 必要行为(necessity)及自卫(self—defence) 第五节 制定法的授权(statutry authority) 第九章 救济方法(remedies) 节 序说 第二节 损害赔偿 第三节 禁止命令(injunction) 第四节 自力救济(self-help) 第五节 诉讼时效法(limitation of action) 第六节 当事人的死亡 第三篇 契约法 章 序说 节 沿革 第二节 契约法的结构 第二章 契约的成立(formation of contract) 节 契约的定义 第二节 合意(agreement) 第三节 约因(consideration) 第四节 方式(form) 第五节 缔约能力(contractual capacity) 第六节 错误(mistake) 第七节 不实表示(misrepresentation) 第八节 胁迫(duress)与不当欺压(undueinfluence), 第九节 违法性(illegality) 第三章 契约的内容(contentsofacontract) 节 明示的约款 第二节 默示的约款 第三节 免责约款(exemptiOnclauseOrexceptiOnclause) 第四章 契约当事人(parties to contract) 节 契约关系之法理(doctdne of privity of contract) 第二节 复数的约定人或受约人 第五章 违反契约(breach of contract) 节 契约的履行(performance) 第二节 违反契约的后果 第六章 契约的挫折(frustration) 节 概念及沿革 第二节 “挫折”原因(frustration event) 第三节 排除适用挫折法理 第四节 “挫折”的效果 第五节 美国法
作者介绍
望月礼二郎,生于1931年,1953年毕业于东京大学法律系。历任东北大学、千叶大学、东京大学教授,现为神奈川大学教授。 主要著作及论文: 《美国裁判制度》(梅那斯)(翻译)有斐阁1969年; 《美国法的轨迹》(凯尔蒙)(翻译)岩波书店1984年; 《过失的构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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