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3册合售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3册合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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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九品
仅1件
作者吴彦 编;王小钢 译;刘鹏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5-08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JW14
上书时间2024-08-22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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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彦 编;王小钢 译;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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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知识产权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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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2015-08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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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513036757
-
定价
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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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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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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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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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2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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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14千字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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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20世纪之前德意志法哲学的发展从根本上受到观念论哲学逻辑的支配,那么从20世纪开始,则注入了一些新的要素。法哲学开始向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是专业化,另一个是多元化。他们逐渐丧失了从总体上和宏观上把握法律的能力。此种对于法的碎片化理解直接促成了一些争锋相对的“立场”。这些立场在德意志法哲学发展之初是不曾显现的。它们各自立足于自己的视野而对法进行了一种“去总体化”的解构。在这些立场之中,突出地表现出以下四种路向:一是技术路向,二是政治路向,三是自然法路向,四是社会学路向。本卷所选译文献便围绕着这几种不同的法哲学进路,它们同时也构成了我们这个时代思考法律的几种基本方向。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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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
吴彦,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政治系博士后研究人员,华东师范大学法律系讲师;在《二十一世纪》(香港)、《开放时代》和《政法论坛》等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十余篇,译有《康德:权利哲学》、《实践理性的**原则》、《法, 理性与善——菲尼斯文集》等书,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法哲学与政治哲学以及自然法理论。
译者:
姚远: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的法哲学与政治哲学。
李丹阳: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刘鹏:扬州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西方法哲学、西方法制史。
王小刚: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雪麟:吉林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邹益民:河南大学法学院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德国近现代思想、中国法律与政治哲学。
孙国东: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研究人员、副教授,主要从事西方法哲学和社会—政治哲学的研究,尤重哈贝马斯思想的研究。
王琦:德国柏林自由大学法律系博士候选人,主要研究领域为卢曼的法哲学和政治哲学。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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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
“德意志古典法学丛编”出版说明
编译者导言
法律形式性与选择自由——道德视野下的耶林建构主义
([奥]亚历山大·索梅克著,姚远,李丹阳译)
谱系学与法理学——尼采、虚无主义与法的社会科学化
([美]玛丽安妮·康斯坦伯著,刘鹏译)
马克斯·韦伯法律理论的阐释——形而上学、经济学以及宪法的铁笼
([美]斯蒂芬·菲尔德曼著,王小钢,王雪麟译)
政治的概念——理解卡尔·施米特宪法理论的一个关键
([德]恩斯特·沃尔夫冈·伯肯弗尔德著,邹益民译)
商谈与民主——《在事实与规范之间》中合法性的正式与非正式基础
([美]威廉·雷格詹姆斯·博曼著,孙国东译)
康德式的建构主义与重构主义——罗尔斯与哈贝马斯对话
([美]托马斯·麦卡锡著,邹益民译)
尼克拉斯·卢曼的法概念
([德]拉尔夫·德莱尔著,王琦译)
参考文献选要
译 者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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