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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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永军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ISBN9787300328041
出版时间20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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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85元
货号32072166
上书时间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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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李永军,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北京市破产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代表作品有:《合同法》《民法总论》《民法总则》《自然之债论纲》《海域使用权研究》《破产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研究》《合同法原理》《票据法原理与实务》《我国民法上真的不存在物权行为吗?》《契约效力的根源及其正当化说明理论》《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重申破产法的私法精神》《私法中的人文主义及其衰落》《论商法的传统与理性基础》《从契约自由原则的基础看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民法上的人及其理性基础》《物权与债权的二元划分对民法内在与外在体系的影响》《民法上的住所制度考》《民法上的公共利益考》《自然之债源流考评》《论债的科学性与统一性》《论债法中的本土 化概念对统一的债法救济体系之影响》《集体经济组织法人的历史变迁与法律结构》《论债因在合同法中的作用》《民法典编纂中的权利体系及其梳理》《“契约+非要式+任意撤销权”:赠与的理论模式与规范分析》《论我国民法典中无因管理的规范空间》《物权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 么?》《论民法典之“合同编”与“总则编”和“物权编”的体系关联》《民事合伙的组织性质疑———兼评〈民法总则〉及〈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论我国民法典上用益物权的内涵与外延》《论民法典合同编中“合同”的功能定位》《〈民法典〉涉他合同中第三人利益的实现途径》《合同法上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基础规范分析》等。作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法典编纂的内部与外部体系研究”、重点项目“民法典分则立法的内在与外在体系研究”等。
目录
第一章 民法典体系中的合同与合同法 1
第一节 我国民法典下合同法的基本构造 1
一、我国民法典下合同法的构造 1
二、合同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合同的概念 3
一、我国民法典上合同的概念 3
二、合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4
三、合同概念的边缘界定 5
第三节 比较法上的合同概念 7
一、罗马法上的契约概念 7
二、法国法上的合同概念 7
三、德国法上的合同概念 8
四、英美法系中关于契约的一般概念 9
第四节 合同制度在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10
一、比较法上的合同制度的私法地位 10
二、合同制度在我国私法体系中的地位 11
第五节 合同在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11
一、契约是产生私法上权利义务的最重要的依据 12
二、保护交易进而促进实现私法上的目标 12
三、最大限度地增加经济价值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14
四、契约可以使私法主体依照自己的意志对私人事务作出合理的安排 15 第六节 合同的分类 15
一、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5
二、物权合同和债权合同 16
三、诺成合同和要物合同 17
四、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19
五、有偿契约与无偿契约 20
六、要式契约与不要式契约 21
七、即时清结的合同和不即时清结的合同 22
八、民事契约、商事契约和行政契约 22
九、本约与预约 24 2
十、涉他合同与非涉他合同 26
十一、射幸合同与实定合同 26
十二、主合同与从合同 27
第二章 契约自由及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29
第一节 契约自由的含义 29
一、契约自由的一般含义 29
二、契约自由原则的理论依据 32
三、契约自由与契约正义 33
第二节 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以及其在现代合同法上的地位 34
一、契约自由原则衰落的显著表现 34
二、契约自由原则衰落的根本原因 40
三、对契约自由进行限制的问题与思考 43
四、契约自由原则在现代契约法上的地位 44
第三章 合同的成立及其程式 48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及其程式概述 48
第二节 合同成立的第一步———要约 49
一、要约的一般含义 49
二、有效要约的法律构成 50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 53
四、要约的形式 60
五、要约的生效及效力 60
六、要约的撤回 63
七、要约的撤销 63
八、要约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对要约效力的影响 64
九、向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发出的要约之效力 65
十、要约效力的终止 65
第三节 契约成立的决定性阶段———承诺 66
一、承诺的概念 66
二、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66
三、逾期承诺与迟到承诺的法律效力 68
四、沉默在何种情况下构成承诺 69
五、受要约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能否有效承诺 69
六、承诺生效的时间 70
七、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70
八、合同订立中第三人的责任 72
九、承诺的撤回 74
十、合同确认书及其法律效力 74
第四节 契约成立的性质和要件 75
一、契约成立的性质 75
二、契约成立的要件 76
第五节 缔约过失责任 76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 76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制度基础与理论基础 77
三、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 79
四、我国民法典上的缔约过失责任 81
第四章 契约的生效 84
第一节 契约生效概述 84
一、合同生效的时间———成立与生效之关联 84
二、契约生效的本质 85
三、意思表示真实对合同生效的影响之特别说明 85
第二节 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86
一、缔约能力在契约法中的价值 86
二、对行为能力的补充性说明 87
第三节 合同形式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 88
一、合同形式与契约自由原则的对立和统一 88
二、形式的意义与分类 88
三、关于契约形式问题的学理和立法 91
四、违反法定形式的后果 92
五、违反约定形式的后果 93
第四节 合同不违反公序良俗且标的合法 94
一、合同不违反公序良俗 94
二、合同之标的的概念 94
三、标的对合同生效的影响 95
四、标的合法 95
第五节 影响合同效力的其他因素 95
一、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之报批义务 95
二、越权订立的合同之效力 96
三、商事主体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 97
四、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97
第五章 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及效力待定 100
第一节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瑕疵的救济制度构造 100
一、制度构造 100
二、合同效力瑕疵的类型及各自的原因 101
第二节 无效与可撤销的基本概述 101
一、无效与可撤销的概念 101
二、无效制度与可撤销制度的基本区别 102
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分析 104
一、重大误解 104
二、胁迫 115
三、欺诈 121
四、显失公平 127
第四节 无效合同的原因分析 133
一、合同因违反善良风俗与公共秩序而无效 133
二、合同因违反法律和行政性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142
三、因虚假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无效 146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及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151 第五节 对无效与可撤销合同的法律救济 152
一、关于合同无效之主张权利的归属 152
二、关于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及行使 153
三、合同的部分无效 154
四、合同无效与可撤销的法律后果 154
第六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157
一、效力待定的合同概述 157
二、无权代理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158
三、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合的非纯获利益的合同 158
四、附停止条件的合同 158
五、债务承担合同 158
第六章 合同债权的保全 161
第一节 合同债权保全概述 161
一、合同债权保全的概念及意义 161
二、合同债权保全在我国《民法典》中的地位 162
第二节 债权人的代位权 162
一、代位权的概念、种类与性质 162
二、代位权的制度价值质疑———代位权存废之争 164
三、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 166
四、代位权的行使 167
五、代位权诉讼中的具体问题 169
第三节 债权人的撤销权 171
一、撤销权的概念 171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171
三、撤销权的行使 172
四、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173
第七章 定式合同(格式条款)及其规制 175
第一节 定式合同概述 175
一、定式合同的概念 175
二、定式合同的特征 176
三、定式合同的适用对象 176
第二节 定式合同产生与存在的基础 177
一、定式合同的经济基础 177
二、定式合同的理论基础 178
三、定式合同的法律基础 181
四、追索成本对定式合同的影响 182
第三节 对定式合同规制的法理基础 182
一、定式合同对契约自由的背离 182
二、定式合同与契约正义的冲突 183
三、不公平条款的表现形式 185
第四节 对定式合同的规制 186
一、对定式合同的立法规制 186
二、对定式合同的司法规制 186
三、对定式合同的预防性规制 187
四、我国对定式合同的规制体系 188
五、小结 193
第八章 合同解释规则 195
第一节 契约解释概述 195
一、我国民法上的合同解释的依据 195
二、契约解释的客观必要性 196
三、契约解释的性质 198
四、合同解释的目的和对象、方式 199
五、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区别 199
第二节 合同解释的基本原则概述———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历史与现在 200
一、主观解释规则 200
二、客观解释规则 201
三、合同解释原则的现在———主观与客观的统一 204
四、我国民法典上的解释原则 204
第三节 客观主义兼主观主义原则下的解释规则 205
一、整体解释规则 205
二、目的解释规则 206
三、公平解释规则 206
四、交易习惯与交易前例解释规则 208
五、诚信解释规则 211
六、有效解释与过程解释规则 211
第四节 补充性解释 211
一、概 述 211
二、依补充性法律规定的补充解释 212
三、法官用自己制定的规则加以解释 214
第九章 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移转 217
第一节 合同权利与义务移转概述 217
一、契约权利与义务的可移转性 217
二、合同权利义务移转的根据及无因性 218
第二节 合同债权的让与 219
一、债权让与的限制 219
二、债权让与的效力 222
三、债权让与的通知及其效力 227
四、债权的部分让与问题 229
五、债权让与是否经债务人同意的问题 229
第三节 债务承担 230
一、债务承担的含义 230
二、免责的债务承担 231
三、并存的债务承担 232
第四节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233
一、概述 233
二、合同权利义务概括承受的法律效力 234
第十章 合同的履行 238
第一节 合同的履行概述 238
第二节 合同履行中的基本原则和具体规则 239
一、合同履行中的基本原则 239
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的限制规则 240
三、不完全合同的履行补正规则 240
四、选择之债的履行规则 241
五、按份之债的履行规则 242
六、连带之债的履行规则 242
七、合同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244
八、涉他合同的履行规则 244
第三节 利他合同 246
一、利他合同概述 246
二、利他合同的法律依据(规范基础)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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