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绣带银镖/王度庐作品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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绣带银镖/王度庐作品大系

17.22 4.8折 36 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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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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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度庐|校注:王芹

出版社北岳文艺

ISBN9787537850841

出版时间2017-03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36元

货号3800814

上书时间2024-11-24

晨雨图书店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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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由王度庐所著的《绣带银镖》初稿连载于1947年5月至1948年9月青岛《大中报》,原题《清末侠客传》。
依据原版,小心求证,迄今为止全面完善的王度庐作品。
古龙、李安、叶洪生、张赣生、徐斯年、孔庆东等人击节赞赏。  王度庐把侠情小说提升到心理悲剧的境界,为中国武侠小说史做出了一大贡献。正如弗洛伊德所说:“这里,造成痛苦的斗争是在主角的心灵中进行着,这是一个不同冲动之间的斗争,这个斗争的结束绝不是主角的消逝,而是他的一个冲动的消逝”。这个“冲动”虽因主角的“自我克制”而消逝了,但他(她)内心深处的波涛却在继续涌动,以至成为终身遗恨。

作者简介
王度庐,原名葆祥,字霄羽,1909年生于北京一个下层旗人家庭。其创作以武侠言情小说为主,兼及社会言情小说,独成一派“悲剧侠情派”,对新武侠小说创作产生了重要影响。与“奇幻仙侠派”还珠楼主、“社会反讽派”白羽、“帮会技击派”郑证因、“奇情推理派”朱贞木并称“北派五大家”。

目录
第一回  论镖行重翻古老梦 进城市初到贵人家
第二回  拜名师一心学武技 触情网五载印相思
第三回  长河助武师徒乖离 小院栖身豪杰落魄
第四回  打镖车英名震京师 买豆腐小鬟传绣带
第五回  春风得意奇技惊人 雨夜扬镖娇娥思嫁
第六回  金镖宝剑再度相逢 侠士蛾眉深宵聚首
第七回  月淡淡娇女诉衷情 仇深深群雄谋小侠
第八回  入深宅冤家成好友 敲小窗软语报惊音
第九回  起斗中庭暗逢人助 潜身小铺自叹郎痴
第十回  斗起长桥侠女相助 情生良夜好汉为难
第十一回  忍泪忏情重栖古寺 携剑入市巧遇恩师
第十二回  探酒楼师徒逞豪雄 失芳踪深夜滋悲痛
第十三回  干姊妹古刹训痴人 情姑娘钢刀敲宝剑
第十四回  投官衙被指疯魔汉 允婚事堪怜老实人
第十五回  聆直言心伤多情女 砺宝剑迎斗大刀王
第十六回  踞新房凤鸾成大错 埋永恨血泪结全书
附录一 为《王度庐武侠言情小说集》而作
附录二 已知王度庐小说目录
附录三 王度庐年表

内容摘要
 《绣带银镖》是王度庐作品大系武侠卷第二辑之一,少年刘得飞武艺超群,曾救过在豪门受虐待的小妾许小芳,之后两人相爱。善打飞镖的女侠卢宝娥也
爱上了刘得飞,她在无意中用飞镖杀死了小芳。卢宝娥悔恨不已,用刘得飞的腰带上吊身亡。刘得飞受到刺激,精神失常,流落在京城街头卖艺。

精彩内容
 第一章论镖行重翻古老梦进城市初到贵人家“保镖”一事,已随着交通的便利,币制的革新,武器之改良,与夫各地警察组织之进步,而成为过去的名词了。无论相距多么远,可以用现代的交通工具将它缩短,用不着什么“起早”、“打尖”、“投店”;无论多少款项,一纸汇票或是拍一个电报,便可以转移过去,用不着成鞘的银、整块的金往返搬运;无论有多么好的身手,或是手使什么“龙泉”、“太阿”削铜剁铁的宝剑,绝对斗不过洋枪,再说现在到处都有警察,所谓“江湖好汉”、“绿林英雄”,那是一万个也行不开的。所以,保镖的这项买卖已经没人提了,它被时代淘汰了。现在虽还存在着一两位当年的镖头,但也都须发如银,回忆起以往,真是一场“古老的梦”。
然而今日之“古老的梦”,在五十年前便是事实。民国九年十年之间,我还在北平煤市街,看见一家大买卖,粉墙上用黑墨写着是:“某某镖局”。我的先辈人也都能讲述当年那保镖的种种侠义慷慨的事,尤其是铁臂刘得飞与大刀王五,他们是后世镖行,也可以说是“保镖史末叶”的两位最出色的人物。我少时听来的故事化成的印象,至今偶一思起,他们仿佛在我的面前仍然栩栩如生;实在说,他们若是在今日还活着
,也必等于一个废物,但,似那等的血性男儿,激昂壮士,在现代还真是少有。
我现在就要说说铁臂刘得飞。在光绪二十六年——八国联军进北京的那年,他就已经六十多岁了,他的胳臂据说有人用一辆满载着大石头的牛车的轮子去轧,也损伤不了一点,我没看见,也不大相信,但他确实有真功夫;直到七八十岁时,双手要举沉重的石锁和“仙人担”,还是一点也不吃力。这只是说他的浑厚的力气,和健强的身体,尚武的精神,至于他一生的侠义行为,悲壮事迹,更是令人可泣可歌。
刘得飞生在“京西”的门头沟,那地方是一片煤田。在清末时,就早已有人用旧式的方法开采,卖给城里;那运输的器具,就是骆驼。
骆驼是一种庞然大物,然而它的头不大,尾巴尤小,四条细腿支着一个巨船似的身子,按说应当不大稳吧?但它的蹄子,即脚却是很大,走起路来慢条斯理的,不慌不忙的,好像是个老于世故的、艰苦而负重的人。
它的身子又真富于曲线美,在背上是两个高高的“驼
峰”,是天然的一副鞍鞘,像生下就为人骑或是放东西用的。
这家伙大概生在寒带,所以不怕冷而怕热。它的胃部构造很是特别,一次喝足了水,就可以存蓄起来,三天五天也不会渴。它最能显露本领的地方是蒙古一
带的沙漠,所谓“沙漠中的旱船”就是它,它的巨大的蹄子踏着万里的荒沙,据说真比马还快;它能够水草一点也不进,安然地渡过了旱海,走到甘泉,所以蒙古人跟它是好朋友。北平因为地理上的关系,距离蒙古很近,所以就把它请了来,豢养着它;不叫它做别的,只叫它驮煤。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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