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为更理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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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更理的人:法律如何实现正义

28.97 4.8折 59.9 全新

库存59件

浙江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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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翟志勇

出版社海南

ISBN9787573015518

出版时间2024-05

装帧其他

开本其他

定价59.9元

货号32078451

上书时间2024-10-21

晨雨图书店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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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详情   

品相描述:全新
商品描述
作者简介
翟志勇大观学者,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访问学者,现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专注于公法学、法理学、科技法律与公共政策等方向的研究。著有《公法的法理学》《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译有《身披法袍的正义》等。

目录
01法律能实现正义吗? 001
02 普通人为什么读不懂法律? 017
03 立法者和法官凭什么说了算? 031
04 你更喜欢包青天还是正义女神? 045
05 我们为什么无法摆脱“恶法”? 057
11 没有证据就没有事实? 143
12 气死人真的不偿命吗? 155
13 法律如何避免“清官难断家务事”? 167
14 律师为什么替“坏人”说好话? 181
结语  “法盲”打开法律的正确姿势 195

内容摘要
面对复杂的法律,大众往往是困惑无知的,这本书不是具体的法律实践指导,而是以立法者视角提供给普通读者法律的基本架构、生成逻辑和运行机制,让大众能够了解法律是如何运作的,遇到法律问题能够积极寻找解决方案。本书想解决的问题:什么是法律?在这个问题的回应上,作者并没有用法理学、法哲学的佶屈聱牙的名词来解释,而是试图提供一本简明的入门读本。

精彩内容
欠债还钱并非天经地义我们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甚至还会说父债子还,人死债不烂。这都是在说:欠的债,总是要还的。不过这种朴素的认知,在法律上并不成立。在法律上,不但父债子还不成立,欠债还钱也并非天经地义,有时人欠了债,竟然也可以不还。
我在学校教法律,经常会有人向我咨询各种法律问题。有天,一位老同学给我打电话,说:“老翟啊,五年前我借给朋友五万块钱,本来约定半年后还钱的,结果半年后我向他要了一次,他说暂时没钱,等有钱了再说。可是后来他一直没还,现在我去要,他说没钱还,还撂狠话说,他就不还了。你说我咋办啊?”于是我就问我的老同学:在这几年中,你有没有找他要过?他说没有啊,一开始不好意思要,毕竟是朋友,张不开嘴,不好意思天天催,后来慢慢就忘了,一直拖到现在。我告诉他:那你这个钱,恐怕是要不回来了。
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法律上有诉讼时效制度。
什么是诉讼时效呢?简单地说,就是当一个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后,他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比如向欠他钱的人要求偿还。否则这个期限一过,欠他钱的这个义务人就可以拒绝履行义务,法院也不会保护他。
《民法典》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开始计算,超过三年未主张权利的,就过了诉讼时效。比如我这个老同学,借给朋友五万块钱,约定半年后还,但半年后没还,那么这时候就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了。而我这个老同学在自己权利受损的三年里都没主张权利,也就是没有要过债,那么就过了诉讼时效。一旦过了诉讼时效,你再去法院起诉,法院虽然也会受理案件,但会以过了诉讼时效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有些人会质疑,说好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呢?诉讼时效怎么只有三年呢?立法者这不是助纣为虐吗?这不是鼓励大家逃避责任吗?这不是保护老赖吗?
真的是这样吗?立法者这么黑心吗?当然不是。诉讼时效制度从古罗马时期就已经有了,到现在已经延续了上千年。一个不公正的制度怎么会延续上千年呢?立法者不会这么愚蠢。那立法者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到底有什么道理呢?这就涉及立法者的效率思维。立法者必须在保护个人正义和保zheng社会秩序运转效率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在一定范围内,追求正义要让位于追求效率。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前面只是举了一个简单的私人之间借钱的例子。事实上,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各种各样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比如张三欠李四的,李四欠王五的,王五欠赵六的,赵六欠孙七的,孙七反过来又欠张三的,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三角债或多角债。在这个链条中,有一方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可能就会影响整个债务链条的清偿,一方的债权得不到清偿,可能就会影响到生产经营活动。如果这样的事情太多了,那么社会经济秩序可能就会紊乱,这不是立法者希望看到的,立法者希望不稳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尽快得到解jue,这样才能稳定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
另外,立法者给权利人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权利人在三年内都不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立法者为什么要终身保护权利人呢?你自己的权利你都不珍惜,立法者为什么要替你珍惜呢?如果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债权,久拖不决,慢慢就会形成陈年旧账。如果将这些陈年旧账诉讼到法院,很多证据可能就找不到了,很多事情时间久了就不容易说清楚了,这就会耗费大量的司fa资源,而司fa资源从哪儿来的?都是来自纳税人的钱啊,别人为什么要替你的懒惰买单呢?
总而言之,就像法律谚语讲的,“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立法者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当然要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但这种保护不是绝dui的。当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权利时,立法者就会弱化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因为权利人不积极行使权利,有可能会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秩序的运转效率,增加制度成本。这就是诉讼时效背后的效率思维,当对正义的追求已经影响到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时,追求正义要让位于追求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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