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版 北洋夜行记 金醉 著 97875354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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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醉 著
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
ISBN9787535495532
出版时间2017-09
装帧平装
开本32开
定价58元
货号1201542149
上书时间2024-02-19
商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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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金醉,男,都市传说和历史研究者,都市传说公众号“魔宙”主笔。
目录
序章 潘家园旧书商离奇陨命,驴肉巷夜行者萍踪侠影
第1案 摄影师痛失爱童,白塔寺怪猴人语
第2案 东四大街失珍宝,地藏小庵逞凶狂
第3案 蚂蚁书生死而生,蛤蟆老头绝恩情
第4案 安定门夜妖作祟,育婴堂小儿惨死
第5案 兴妇权立誓不婚,时髦女前门裸游
第6案 石头巷名妓创业,头牌女横死绣榻
第7案 永定门惊现碎尸,女侦探以身犯险
第8案 学生火烧赵家楼,车夫猥亵红衣女
第9案 裸男陈尸圆明园,飞贼失擒紫禁城
第10案 假老道竹竿测命,黑龙泽哪吒闹海
第11案 现腐鼠水龙惊魂,西四街尸水横流
第12案 野粪夫屎坑沉溺,长安街金汁漫天
第13案 东四牌楼宅闹鬼,隆福寺畔磷火飞
第14案 战钟楼丐头丧命,争至尊活人变鬼
第15案 婢女性虐宣武门,春宫活现成衣铺
第16案 洋博士灵学救国,杨树浦魔曲杀人
第17案 卷烟厂名人广告,东直门一命双响
第18案 生异相五星连珠,珠市口兵匪杀警
第19案 什刹海赶车走马,洋车夫卧虎藏龙
第20案 观音寺满门惨死,好乩友参破玄机
第21案 舞女情挑大世界,神偷显技黄浦滩
第22案 猪市大街见杀机,金鱼胡同惨灭门
第23案 贵妇人奉天销金,算命婆贪财丧身
前传 金木夜行考:1911,大夜弥天
后记 砖缝里的骨头
内容摘要
金醉著的《北洋夜行记》讲述了2016年夏天,北京潘家园一个旧书商离奇死亡,案发现场发现了一本从未公开过的民国笔记。笔记记载了北洋年间一系列罪案实录和神秘事件调查。旧书商生前好友金醉是一名都市传说研究者,他发现,笔记中暗藏了一些被历史忽略的真相,以及众多显赫人物不为人知的一面,这本笔记的主人属于一个隐秘群体――夜行者。
精彩内容
砖缝里的骨头
如果你曾坐在咖啡馆听别人谈话,就会留意到,人们总会不经意地评价过去的人和事。要是你没泡过咖啡馆,随便回想几次你听到的谈话,也会发现确实如此。
讲过去的人和事,并加以点评,几乎是每场谈话无法回避的。
这里的“过去”,一般不太遥远:前天,上周,有一年……最多再远一点,“那时候,我妈还没生我”。
当谈话跨越到讲话者出生以前太远的时代,就变成了“历史故事”。
我们知道的历史故事,往往来自书本、课堂和影视。这些超越人生经历的故事,和亲身经验混合杂糅,形成了当下的我们。
你随便一开口,就包含了过去所有的人生经验和对历史的理解。
《北洋夜行记》故事里,有两个人物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曾在清宫做太监的赖小辫,一个是在隆福寺卖人肉抻面的刘三。
赖小辫年轻时为了谋生,自己切了下面,进宫当了太监。后来给赶出宫,连自己的“宝贝”都没带出来。别的太监为找回“宝贝”费尽心力,他却说:“我现在过得舒坦,还想它干嘛?”于是,他嫖娼找乐,后来还结了婚。当年自己“甩柜儿”的故事,他当作笑谈讲给人听。
刘三年轻时,差点在饥荒里饿死,为了活命,他吃了人肉。这件往事成了他无法越过的利刃,时刻绞杀他,只有化身为道德审判者,他才能觉得舒坦。于是他像背负使命的行刑者,一个接一个地杀人,再将人肉卖掉,“看见那么多人都喜欢吃人肉,心里总算踏实了”。
一个人为什么变成现在这样,不是因为他过去经历了什么,而是他如何看待过去。单一个体如此,社会也是如此。
美国历史学家柯文(Paul A.Cohen)在其研究义和团运动的著作《历史三调》中,提出三种看待历史的视角,也就是所谓Three Keys:事件(Event)、经历(Experience)和神话(Myth)。
历史学家讲述过去的一段历史时,往往是上帝视角。为了讲述,他去定义“起因”“发展”和“结果”,并将其放在更广阔的时间区间内审视,挖掘“意义”。这种历史讲述,把历史当成了可以定义描述和解释的事件,是一种最常见的历史“塑造”方式。 这样的塑造,往往将鲜活多义的历史变成时间线上的呆板标记。
事件讲述者重塑过去的过程,神话讲述者则给予过去解释。他们为了某种目的——政治、意识形态或自我情感,截取历史片段或某些特性,来下结论,宣称这种结论是对过去的“正确”解释。
1918年,陈独秀曾写文章批判义和团,认为这是一段“可笑可惊可恼可悲的往事”, “要想义和拳不再发生,非将制造义和拳的种种原因接近消灭不可”。
此时的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旗手,向往“共和的科学的无神的光明道路”,当然要反义和团。
1924年,陈独秀又写了几篇文章说明他对义和团的看法。这次,他将义和团与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及五四运动并列为重要的国民运动:“……义和团之藐视条约,排斥外力外货及基督教,义和团之排斥二毛子三毛子——帝国主义者之走狗,都无可非难……”
不同时期,提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不是陈的思想有了实质性变化,而是他所处的阵营和宣扬的观点需要这种转变。
“为我所用”,就是带有明确的目的性,将历史资料工具化。这种情况下,历史往往成为讲述者的论据库,成为当下观点的背书。
最喜欢此种讲述方法的,往往是振臂高呼者。要想一呼百应,就需要煽动和统一思想,不知不觉便会出于现实目的曲解和选择历史信息。这不是以史为鉴,而是以史为剑。
为什么多数历史记载喜欢找典型,做里程碑?一是便于确定事实的“专享性”,二是便于确立解释的“正确性”。这样的历史书中,手持利刃冲锋在前的领袖,往往居于画幅的中心,名垂青史。然而,关注典型和里程碑,是最无趣的。
相比之下,我更关心错综复杂和没有经过学者“合理”解释的历史事实——当时当地人的“经历”(Experience)。
被皇帝赶出宫的太监、因饥荒逃到北京挑粪的河南人、被军人欺凌的巡警、在五四运动当天经过赵家楼的车夫……这些“半虚构”的人和事,存在于历史塑造和解释者的视线之外。大时代下的无名者,如同煌煌史书里的毛边,历史车轮上的泥垢,或者不过是时代主线边缘的墨点。
网上传过一张电视剧截图,男主角对着镜头说:八年抗战就要开始了。这种可笑的编剧思维,就是简单刻板历史学习的结果。
历史的亲历者,并没有怀着各种预设的“目的”和“意义”,更没有未卜先知的全局观。他们所面临的是具体、实际的境遇,并因此做出艰难或随意的人生选择。
与我同龄或更小的年轻人,已经接收了太多简单片面的历史信息,或许可以尝试放下先入为主的偏见和预设的结论,尝试理解和想象当时当地的情景,以及亲历者的体验。
台湾学者杨照讲过一个故事,说有人不理解电影里的劫匪说“挡我财路,如杀我父母”,觉得太特别。但换个思路想,子非劫匪,安知劫匪之生存状况?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香港,有些人就生存在特别环境中,一次抢劫失败,结果可能真的是父母饿死。
我们经常无法代入更渺小更边缘的人和事,就是因为他们被历史和故事讲述者忽略。
唐诗写道:“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人们总能记得住名将,却忘记骨头。
很多人都听过建桥修路或盖高楼时“打生桩”的传说——为了使建筑万年不倒,要将一些活人生祭,打入地基。这些生祭品,就是微不足道者,是历史长城砖头缝里的骨头。
如果说《北洋夜行记》编排和敷演历史是别有用心的,那么这个用心很简单,就是想关心一下砖缝里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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