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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的司法

31.46 9.0折 35 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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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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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鑫 著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19-01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A2

上书时间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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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相描述:九品
图书标准信息
  • 作者 聂鑫 著
  •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时间 2019-01
  • 版次 1
  • ISBN 9787100168762
  • 定价 35.00元
  • 装帧 平装
  • 开本 D32开B
  • 纸张 胶版纸
  • 页数 184页
  • 字数 100千字
  • 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内容简介】

晚清以来,近代中国受欧风美雨的影响,废除了传统的中央三法司与地方行政长官兼理司法制度,建立了现代的司法制度。经历约半个世纪的发展,民国在司法体制建设方面亦取得一定成绩,通过制度选择与制度创新,在有的领域甚至走到了世界的前列。表面上看,1949年之后中国大陆的司法体制与近代中国相较已改弦易张,新旧体制泾渭分明;但实际上今天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问题亦为民国司法的核心问题,例如独立的行政审判机关、Z高司法机关抽象的规范解释权、司法行政权的特殊安排等等。本书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近代中国的司法展开研究: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平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司法实践、公务员惩戒的司法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民国司法院:近代Z高司法机关的新范式、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从三法司到司法院——中国司法传统的断裂与延续。

 


【作者简介】

聂鑫,清华大学法学院长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台办、国台办(清华大学)两岸关系法政问题研究基地秘书长。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青年学者。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0)、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2008),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哈佛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生(2007-2008)。研究领域包括法律史、比较法、宪法学、法学教育与两岸关系。近年主持省部级课题5项,获得省部级奖与学会一、二等奖多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历史研究》等中英文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华民国(南京)宪法研究》(香港城市大学出版社)、《中国近代国会制度的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中西之间》(法律出版社),独著教材《中国法制史讲义》(北京大学出版社),译著《别了,孟德斯鸠:新分权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目录】


章民初选举诉讼中的“法官造法
一、民初大理院之“能动主义
二、选举纠纷的管辖与审级问题
三、诉讼规则、诉讼程序的补充与再造
四、选举规则的续造
五、小结
第二章政院裁判与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实践
一、文官保障制度的发生及其价值
二、近代中国文官保障制度的建立
三、通过行政审判落实文官保障制度
四、小结
第三章公务员惩戒的化及其界限: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研究
一、域外公务员惩戒的理论与实践
二、近代中国公务员惩戒的建立与变迁
三、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体制的问题与盾
四、小结
第四章民国院:近代优选的新范式
一、院体制的由来与变迁
二、行政权的特殊安排
三、院(大法官)的规范控制权
四、多元的审判体系
五、小结
第五章近代中国审级制度的变迁:理念与现实
一、清末改革:从“六审”到“三审
二、民国北京时期有名无实的“三审制
三、国民时期的“三级三审制
四、参照系:早期美国联邦法院的困境(以优选法院大法官兼理下级巡回审判为中心)
五、小结
第六章代结语:从三法司到院
一、回顾:中国古代的三法司
二、清末改革
三、北洋时期的
四、国民时期的
五、小结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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