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律例
正版新书 新华官方库房直发 可开电子发票
¥
134.64
6.8折
¥
198
全新
仅1件
作者陈颐点校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70600
出版时间2022-10
版次1
装帧精装
开本16开
纸张胶版纸
页数680页
字数817千字
定价198元
货号SC:9787519770600
上书时间2024-10-31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全新
-
全新正版 提供发票
- 商品描述
-
内容简介:
清代法制核心特征之一是律例并行、律例合编。在此体制下,律文160年不变,而例文则历经近30次修纂。了解清代法制自当熟悉律例,尤其是例文的演化。《大清律例(同治九年)》以道光二十七年(1847)递修本为底版,将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刑部刊刻的两版《大清律纂修条例》所载条例分门别类附刊于原本各条之后,并于各卷相应律目下方盖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的戳记,在各相应条例页眉盖咸丰二年(1852)改、并、删、续,同治九年(1870)改、并、删、续的戳记,即为本书所用底本。为免烦冗,本书将所有修改、修并、续纂条例补入相应位置,删去原条例,并以脚注注明;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删除的条例,不予录入。条例次序仍依原书,续纂条例按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原书次序附入相应律例之后。仍保留《督捕则例》《三流道里表》,《洗冤录》《验骨格》则略而不录。
目录:
卷首
奏疏
〔三泰等:《大清律》纪(乾隆五年)〕
〔刚林等:题请颁行《大清律集解附例》疏(顺治四年)〕
〔图纳等:题请重定《大清律》疏(康熙二十八年)〕
〔图纳等:题请遣官监修《大清律》疏(康熙二十八年)〕
〔张玉书等:呈进《大清律·名例》疏(康熙三十四年)〕
〔佛格等:请修定例疏(雍正元年)〕
〔总理事务大臣会同九卿议复傅鼐奏请修律例疏(乾隆元年)〕
〔徐本等:进《大清律例》表(乾隆五年)〕
〔刘统勋等:奏请纂修条例折(乾隆三十一年)〕
〔刘统勋等:先行进呈名例等纂修条例六卷折(乾隆三十二年)〕
〔刘统勋等:进呈第三次纂修条例折(乾隆三十二年)〕
〔刘统勋等:奏明律例清汉全书告竣折(乾隆三十三年)〕
〔舒赫德等:奏请纂修条例折(乾隆四十一年)〕
〔英廉等:奏明纂修律例告竣折(乾隆四十三年)〕
〔英廉等:奏明律例清汉全书告竣折(乾隆四十四年)〕
〔刑部:进呈纂修条例并请重加编辑刊刻律例折(乾隆五十三年)〕
〔刑部:奏闻纂修律例告竣折(乾隆五十三年)〕
〔刑部:奏明清汉律例告竣折(乾隆五十五年)〕
〔刑部:奏闻纂修律例告竣折(乾隆六十年)〕
〔刑部:奏明清汉律例告竣折(乾隆六十年)〕
〔刑部:进呈纂修名例条例两卷折(嘉庆五年)〕
〔刑部:进呈纂修吏户礼兵等律条例折(嘉庆五年)〕
〔刑部:奏闻纂修律例告竣折(嘉庆六年)〕
〔刑部:奏明清汉律例告竣折(嘉庆七年)〕
〔刑部:奏闻纂修条例告竣折(嘉庆十一年)〕
〔刑部:奏闻纂修条例告竣折(嘉庆十五年)〕
...
— 没有更多了 —
全新正版 提供发票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