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马克·范·胡克Mark Van Hoecke,比利时有名法学家。现任伦敦玛丽女王大学(QMUL)比较法教授、比利时欧洲法律理论研究院院长。曾任比利时布鲁塞尔天主教大学(现鲁汶大学布鲁塞尔校区)法理学教授(1982-2007)、校长(2002-2007),比利时根特大学“法律理论与比较法”全职研究教授(2008-2014)和国际法律哲学和社会哲学协会比利时分会主席等职。除了本书外,还著有《法官的意识形态》(Mens-enmaatschappijbeeld van de rechter)、《法官解释的自由》(Deinterpretatievrijheid van de rechter)、《何为法律理论?》(What is Legal Theory?)、《一般法律原则》(Algemene rechtsbeginselen,Antwerp)和《法律导论》(Inleiding tot het Recht)等。本书译者孙国东,湖北随州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兼任院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价值建构研究项目主任。曾任邓正来先生(复旦高研院创院院长)学术助理、美国圣路易斯大学哲学系访问学者等职。先后就读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研究领域:法哲学和社会政治理论。目前,以已系统阐发的“作为转型法哲学的公共法哲学”理论模式和正在阐发的“民主社会学”理论模式为代表,主要致力于中国现代法哲学和政治哲学原理的介入性学理分析和实体性理论建构。著有《公共法哲学:转型中国的法治与正义》(2018)、《合法律性与合道德性之间:哈贝马斯商谈合法化理论研究》(2012、2020)和《想象另一种法治: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研究》(2023),另出版合著、译著和中英文编著8部(编著《文化提升国家质量:中国发展的使命》获得国家外译项目资助出版了英文版)。 内容简介: 1980年代以来,哈贝马斯先后将其沟通行动理论运用于伦理学、政治哲学和法律哲学等领域,提出了以其商谈理论为核心的实践哲学理论体系。比利时法学家马克·范·胡克(Mark Van Hoecke)《法律的沟通之维》一书是哈贝马斯法律商谈理论在法律哲学领域的更具体运用,论述了法律的定义、特征、功能、法律系统的概念、法律方法论、法律的合法化等问题。 目录: 第一章 导论
以下为对购买帮助不大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