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总论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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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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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海燕 著;徐武生、靳宝兰 编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4-10
版次1
装帧平装
货号1-B10-9-4
上书时间2024-11-05
商品详情
- 品相描述:八五品
图书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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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海燕 著;徐武生、靳宝兰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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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时间
2004-10
-
版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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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9787810878739
-
定价
2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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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帧
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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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32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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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张
胶版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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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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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354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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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语种
简体中文
- 【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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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民商法不是一种法律制度或法律部门,通常是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民商法进行比较研究,也称比较民商法学,是比较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在比较法学历史上,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是比较法学兴起的先驱和主流。自19世纪开始,比较法学在民法、商法等领域最为流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比较法学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其研究范围不断扩大,但私法的比较研究仍占据主导地位,最有代表性的《国际比较法百科全书》就是以民商法为主要内容的。
比较民商法在全方位、多层面上开展对民商法的比较研究。其比较方法包括一般比较与部门比较,宏观比较与微观比较,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内容比较与形式比较,等等。但在诸种比较方法中,真正从方法论意义上讲的方法不外乎是两种,即“描述性比较”和“分析性比较”的方法。
- 【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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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燕,女,1970年生,安徽省安庆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博士,现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自1996年起,发表《从两大法系代理制度的融合趋势谈我国代理法的完善》、《制定学术讨论述评》等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英美代理法研究》。
-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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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
第二节民法的编纂体例
第三节民法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五节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变动
第三节民事权利
第四节民事义务
第五节民事责任
第三章自然人
第一节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节监护
第四节人格权的保护
第五节自然人的住所
第四章法人
第一节法人的概念及分类
第二节法人的本质
第三节法人的设立
第四节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五节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节法人机关
第七节法人的住所
第八节法人的终止
第五章非法人组织
第一节合伙概述
第二节有限合伙
第三节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六章物
第一节物的概念
第二节物的分类
第七章法律行为
第一节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法律行为的要件
第四节意思表示概述
第五节意思表示瑕疵
第六节民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
第七节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法律行为
第八章代理
第一节代理概述
第二节代理权
第三节协议代理
第四节追认代理
第五节不容否认代理
第六节法律自动构成代理
第七节被代理人身份不公开的代理和隐名代理
……
第九章时效
主要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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