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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治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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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长山 主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19765446

出版时间2022-04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128元

货号29402731

上书时间202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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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导语摘要

       本书从数字法治基础理论入手,对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等进行论述,试图全面回应现代法治向数字法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快规制理念的更新转型、推进规制体系的重建和加强规制方式的探索来应对挑战和风险,有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作者简介

主 编: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副主编: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
陈林林,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长江学者”;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目录

导 论
编 数字法治基础理论
章 数字时代的法治之变
 节 现代法治的核心要素
  一、规则与形式合法性
  二、限制政府的专断权力
  三、法律之治而非法官之治
 第二节 数字时代的法律变革
  一、法律规范的变革
  二、法律关系的变革
  三、法律方法的变革
 第三节 现代法治面临的挑战与回应
  一、权力制约的困境
  二、权利保障的难题
  三、智慧司法的风险
第二章 新兴智能体的法律属性
 节 人工智能体的法律属性
  一、人工智能体的内涵与特征
  二、讨论人工智能体法律人格的意义
  三、传统民事主体制度及其扩张的趋势
  四、人工智能体的属性争议
  五、人工智能体法律“主体”地位的要件
 第二节 算法化组织的法律属性
  一、区块链自治组织的内涵
  二、DAO的结构及其特点
  三、算法化组织的组织性
  四、DAO的法律性质
第三章 数据权利与数字人权
 节 数据权利的基本范畴
  一、数据与信息的关系
  二、个人信息与个人数据、个人隐私的关系
  三、数据基本权利与数据民事权利
 第二节 数据新型民事权利
  一、个人信息权
  二、数据财产权
 第三节 数字人权的基本理论
  一、数字人权的基本内涵
  二、数字人权的道德基础
  三、数字人权的保护框架
  四、数字人权的代际革新
第四章 算法应用与算法治理
 节 算法应用及其风险控制
  一、算法与算法应用概述
  二、多元场景下的算法应用原理与特征
  三、算法应用的法律风险
 第二节 算法治理的核心范式
  一、个体赋权化范式
  二、外部问责范式
 第三节 我国的算法治理路径
  一、我国算法治理路径概览
  二、《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算法治理规则剖析
  三、《民法典》的个体赋权路径
 第四节 算法治理的未来展望
第五章 智慧政务与法治政府
 节 智慧政务的基本内涵
  一、智能政务的含义
  二、智能政务的特征
  三、智能政务的发展趋势
 第二节 智慧政务的法治原则
  一、政务合法性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四、共建共治共享原则
 第三节 智慧治理的法治化
  一、智慧治理与数据治理
  二、数据监管的法治化
  三、公共数据开放的法治化
  四、公共数据利用的法治化
  五、数字政府与数字法治
第二编 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
第六章 数据竞争与垄断
 节 企业数据与不正当竞争
  一、数据争议与数据权属
  二、数据权属的场景化界定
  三、反不正当竞争的法理反思
 第二节 数据垄断的出现与争议
  一、美国的数据垄断问题
  二、欧盟的数据垄断问题
  三、数据垄断的争议议题
 第三节 大数据与市场力量
  一、大数据增强市场力量的支持意见
  二、大数据增强市场力量的反对意见
  三、大数据与市场力量关系的综合分析
 第四节 大数据作为必要设施
  一、大数据成为必要设施的支持意见
  二、大数据成为必要设施的反对意见
  三、大数据成为必要设施的综合分析
 第五节 大数据与隐私保护
  一、反垄断法中引入隐私保护的支持意见
  二、反垄断法中引入隐私保护的反对意见
  三、大数据与隐私保护的综合分析
第七章 数据跨境流动的法律规制
 节 数据跨境流动:概念与架构
  一、数据入境
  二、数据出境
  三、数据调取
 第二节 数据跨境流动的历史背景
  一、数据跨境流动的空间结构
  二、数据跨境流动的事实基础
  三、数据跨境流动的经济动力
 第三节 数据主权与数据跨境管控
  一、网络主权的三层含义
  二、数据主权的争议:流动自由与流动管控
  三、基于数据主权的数据跨境流动管控
 第四节 我国数据跨境规制的基本原则
  一、“数据自由流动”作为基础性原则
  二、“数据安全流动”作为限制性原则
 第五节 我国数据跨境规制的制度构造
  一、安全、自由的数据出境制度
  二、安全、自由的数据调取制度
第八章 自动驾驶与风险控制
 节 自动驾驶汽车概述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历史演进
  二、自动驾驶汽车的界定与分级
  三、自动驾驶技术的社会价值
 第二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共识与分歧
  一、自动驾驶汽车的法律地位
  二、自动驾驶汽车与产品责任
  三、自动驾驶汽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四、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展开背景
 第三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立法论
  一、立法论的存在空间
  二、立法论的方案设想
  三、立法论的规则展开
 第四节 自动驾驶汽车侵权责任的解释论
  一、解释论的必要性
  二、解释论的方案设想
  三、解释论的规则展开
第九章 人脸识别与隐私保护
 节 人脸的规范与规范意蕴
  一、人脸识别的基本流程
  二、人脸的规范属性
 第二节 隐私保护的规范与价值
  一、隐私保护的规范沿革
  二、隐私权的规范意涵
  三、隐私权的价值意涵
 第三节 人脸信息与隐私的关系
  一、人脸信息与隐私的学理关系
  二、人脸信息与隐私的规范关系
 第四节 人脸识别与隐私保护的平衡
  一、人脸识别给隐私带来的风险
  二、人脸识别应用的治理与隐私保护
第十章 社会监控、数据档案化与权利保障
 节 基本问题概述
 第二节 数据档案化的形态与特征
  一、数据档案化的提出
  二、数据档案化的表征
  三、数据档案化的特征
 第三节 数据档案化的结构与功能
  一、数据档案化的结构
  二、数据档案化的功能
 第四节 数据档案化过程中的权利保障
  一、数据档案化过程中权利保障的必要性
  二、数据档案化过程中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
  三、数据档案化过程中权利保障的制度架构
第三编 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
第十一章 网络空间治理
 节 网络公共领域治理
  一、网络公共领域的社会功能和治理目标
  二、网络公共领域的运作逻辑和法治挑战
  三、网络公共领域法律治理的基本模式
 第二节 电子商务空间治理
  一、“电商革命”的监管挑战与理念转型
  二、电子商务的中国实践与法律发展
  三、迈向电子商务空间的反身型法治
第十二章 平台治理
 节 平台的概念及外延
  一、平台的概念
  二、平台企业的类型化
  三、平台企业的特征
  四、作为组织形式的平台
 第二节 平台的创新治理机制
  一、平台自我治理的原因与逻辑
  二、平台创新治理的具体机制
  三、平台自我规制中的权力结构
 第三节 平台的法律规制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四、平台责任制度的比较与总结
 第四节 我国平台责任的规制框架
  一、历史沿革
  二、新时期多元化、多层级规制框架的建立
第十三章 区块链治理
 节 区块链概述
  一、区块链的出现
  二、区块链的支撑技术
  三、区块链释义
  四、区块链的类型
 第二节 加密货币的治理
  一、加密货币的内涵
  二、加密货币的类型
  三、加密货币:从禁止到监管
  四、加密货币治理措施
 第三节 智能合约的治理
  一、智能合约的运行逻辑
  二、智能合约构造的自有风险
  三、智能合约的风险治理
 第四节 社会服务区块链的治理
  一、传统社会治理模式检视
  二、联盟链支持社会服务功能
  三、社会服务区块链的应用
  四、联盟链的治理
第十四章 基层智慧治理
 节 智慧社会与基层治理
  一、智慧社会的脉络与趋势
  二、智慧社会的基层治理
 第二节 网格化的社区治理
  一、社区治理概念与范式
  二、社区服务与网格管理
  三、网格化的社区治理逻辑
 第三节 数字化的公共服务
  一、公共服务的定义和分类
  二、数字政府的公共服务转向
  三、数字化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节 在线纠纷解决(ODR)
  一、纠纷解决的演进与转型
  二、在线纠纷与数字正义
  三、多元化的在线纠纷解决
第四编 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
第十五章 数字法治的生成
 节 物理空间的法治范式演进
  一、自由主义法治范式
  二、福利国家法治范式
  三、程序主义法治范式
 第二节 从物理空间到双重空间的法治转型
  一、信息时代的生产方式变革
  二、信息时代的社会组织变革
  三、信息时代的社会治理体系变革
 第三节 数字法治范式的时代呈现
  一、技术逻辑与法治逻辑并重
  二、中心化与去中心化的体制架构
  三、算法决策与代码规制的秩序形态
第十六章 数字法治的根本性重塑
 节 数字法治的时代要求
 第二节 数字法治的基本面向
  一、厘定数字政府/数字公民新框架
  二、塑造数字治理新范式
  三、构建“数字主权”新形态
 第三节 数字法治的司法机制
  一、从“接近正义”迈向“可视正义”
  二、数字司法机制的重塑效应
  三、数字司法机制的内在限度
 第四节 数字法治的重塑路径
主要参考文献



内容摘要

       本书从数字法治基础理论入手,对数字社会的法律规制、数字社会的法治化治理、面向数字法治的时代转型等进行论述,试图全面回应现代法治向数字法治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通过加快规制理念的更新转型、推进规制体系的重建和加强规制方式的探索来应对挑战和风险,有效推进数字法治建设。



主编推荐

主 编:
马长山,华东政法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副主编: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环球法律评论》副主编;
陈林林,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年长江学者”;
丁晓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未来法治研究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精彩内容

前  言

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也无论是拒斥还是欢迎,人类都难以阻挡地迈进了数字时代。从生产关系到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以及人的身份和存在状态,都发生不可逆转的数字化。日前,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和数字生态建设提出了战略要求,智慧政务、智慧司法、数字人权、数字治理、数字法治等也先后被列入发展目标或者社科研究规划。基于这一客观要求,我们组织本领域具有研究特色和优势的青年学者队伍,编写国内《数字法治概论》,力图为数字法治建设和发展作出一定的努力和贡献。
其一,致力于回应法治转型。面对数字社会的加速发展与迭代变革,世界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数字化战略予以应对,我国则作出了“数字中国”的重大规划和部署,各地也不断地进行试验创新。如《关于全面推进上海城市数字化转型的意见》(2021年1月)就明确指出:“要坚持整体性转变,推动‘经济、生活、治理’全面数字化转型;坚持全方位赋能,构建数据驱动的数字城市基本框架;坚持革命性重塑,引导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数字城市。”《浙江省数字化改革总体方案》(2021年3月)把“数字法治系统建设方案”列为六大“子方案”之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建设“浙江全域数字法院”重大改革的实施方案》(2021年3月)进一步明确要求,要推进业务流程再造、组织构架重塑、诉讼制度变革。这些数字化转型的战略安排和制度变革,必然会对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产生深刻而长远的影响,呈现从现代法治迈向数字法治的重大转型。本书编写就旨在回应这一时代趋势,提炼其中的实践问题和理论命题,在知识、理论和实践上做出一定的阐释、解析和回答。
其二,致力于推进新文科建设。2020年11月3日,*在山东大学(威海)召开了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对新文科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并发布了《新文科建设宣言》。这里的“新文科”,体现更新与创新精神,特别是新增设的第14个学科门类——交叉学科。这里的交叉不仅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同类”融合,也包括它们与自然科学的“异类”融合。这种新文科建设的根本动力,乃在于当今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巨大颠覆性革命,形成了文理交叉、融合创新的时代诉求。数字法治领域正是这种诉求的一个典型代表,如制度上的法律规则/技术规则、主体上的自然人/智能体、理性上的知识逻辑/计算逻辑、价值上的分配正义/数字正义、底蕴上的传统人文/数字人文等,都直接关涉法学、社会学、伦理学、数据/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科技哲学等多学科知识和原理,并形成了新的研究范式和理论体系。本书编写力图从新文科视角,对数字法治进行全新的分析和探索,进而为推进新文科建设贡献一己之力。
其三,致力于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数字法治建设和发展需要新型知识的复合人才,特别是亟须数字法治理论、数据/信息权利保护、算法治理、平台合规、数字市场竞争、司法人工智能、司法区块链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高校担负满足这些人才培养需求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因此,我们拟规划编写《数字法治导论》(本科生)、《数字法治概论》(硕士生)、《数字法治专论》(博士生)等系列教科书,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地系统阐释数字法治原理和相关专业知识,进而为新型法学人才培养提供专业基础和理论支撑。
本书是该规划中的部教科书,它无疑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撰写团队成员均为近年来法学界较为活跃,在数字法治领域的成果丰厚、颇有影响的青年学者,撰写体系和内容也反映了法学界的动态和专业水准。本书由主编拟定大纲,经集体讨论后,团队成员按分工撰写。两位副主编协助主编开展工作,后由主编统稿、定稿。各章撰写的具体分工如下:
导论、第十六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哲学博士,马长山
章,华东政法大学讲师、法学博士,沈宏彬
第二章,上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陈吉栋
第三章,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韩旭至
第四章,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张欣
第五章,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邱昭继
第六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丁晓东
第七章,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许可
第八章,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郑志峰
第九章,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郭春镇
第十章,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陈林林
第十一章,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陆宇峰
第十二章,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肖梦黎
第十三章,西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王延川
第十四章,华东政法大学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张文龙
第十五章,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张凌寒
在此,感谢撰写团队所有青年学者的辛勤努力,感谢法律出版社编审解锟老师对本书出版的指导帮助,也感谢学界同人长期以来的鼓励支持!
由于本书主要涉及全新的法学领域和实践问题,其中的很多理论和制度都在探索和创新之中,加之撰写团队的水平有限,因此,不足和错讹之处在所难免,还望学界同人和社会朋友不吝赐教和批评指正。
马长山
上海·华亭书斋
2021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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