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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瑛
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
ISBN9787513079969
出版时间2021-12
装帧平装
开本16开
定价88元
货号29389260
上书时间2024-12-22
在数字时代的背景下,社会信用体系是否完善已经成为衡量市场经济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社会信用的建设与发展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迫切要求,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内在要求,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放管服”改革、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新发展格局赋能具有重大意义。
知识产权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导致的专利侵权、商标恶意注册、作品盗版等行为仍时有发生,这与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尚不完备健全密切相关。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法治化,将显著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对规范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秩序、推进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借用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中央党校政法部经济法室原主任王伟教授对前期课题的评审意见:“报告研究视角独特,逻辑结构严密,内容全面系统,对中国实践的分析精准,对不同制度体系之间的融合研究非常到位,给人很多启发,受益匪浅。”本书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三个特点。
1. 视角独特
作者经过长期的观察和研究,认为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都以实现行为秩序为共同价值目标,均着力于规制知识产权领域失信行为。从纵向来看,知识产权信用可以反映科研诚信的程度,并深度参与科研诚信治理;从横向来看,知识产权信用是科研诚信制度化、体系化的依托;从内外关系看,科研诚信是知识产权信用的基础和动力,知识产权信用是科研诚信的保障和体现。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而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存在多层次关系。因此,选择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结合为同一主题研究,对于为科技创新“赋能”和“加码”、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
2. 体系创新
2014 年,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以下简称《信用纲要》)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纳入“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当中,这标志着知识产权信用建设步入正轨。其中,明确提出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的内容,成为备受关注的顶层设计。《信用纲要》和之前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等逐渐明晰了知识产权领域信用建设的目标、原则和内容,但并未有详细的规定及阐述。特别是未对“知识产权信用”的概念作出界定,也未明确“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框架。
作者早在《中国国情国力》2019 年第6 期中即首次表述“知识产权信用”的概念,即“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等过程中,权利人及其相关行为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信任关系和诚信度”。在此基础上,本书次创新设计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建设框架,并厘清了各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现状、自身包含的内容和运行规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建设框架应包括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以及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体系六大系统,它们之间互相支撑、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形成有效运行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为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和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提供信用信息,让信用评估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等信息需求方能便捷、高效地获取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也能够为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则为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及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体系提供标准。例如,明确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的范围和程序、规范信用评估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的准入机制、指导信用评估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从业人员信用行为服务的规范等,使得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则通过法律法规等对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进行全面监管。对于征信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从事信用服务中违反法律或者严重失信等行为依法进行监管,从而保障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体系为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等输送专业化人才,有效解决当下知识产权信用运行中人才短缺的问题。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着力打通知识产权信用运行的各个环节,推动知识产权信用信息、资本、机构、人才等要素融合发展,强化自律诚信和信用监管,助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3. 融合到位
本书力求在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和既有信用研究成果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及各分支系统、科研诚信法治化进行比较全面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力争对中国信用实践进行精准的分析,对国外不同制度体系之间加以融合借鉴,期望形成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法治化构建的“一二三四五六”基本格局。
“一个目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二个机制”,守信奖励机制与失信惩戒机制联合发力,实现全流程覆盖,保证信用流动的有效性;“三个阶段”,事前、事中与事后相互衔接,形成良性循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四条路径”,并行不悖,共同推进科研诚信法治化建设的进程;“五个原则”,相互支撑,明确制度价值,引导市场秩序构建;“六大系统”,相互作用,形成制度体系,合理规划要素流动。
推动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逻辑起点,一是以知识产权侵权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失信行为缺乏有效规制,二是知识产权交易量的增长与交易模式的更新需要信用作为工具来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环境。这两个层面的需求构成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推动力。
面对可以预见的未来,我们由衷地憧憬,在世界经济建设之林,强化国家品牌影响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中,知识产权信用无疑是强的“融合剂”,科研诚信则是知识产权信用的“原动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与科研诚信法治化将是实施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推进新时代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根本支撑。
本书有幸列入“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项目批准号20ZFG82009)”,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但是,这仅仅是一个新开端。我将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为基础,面对大数据时代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的挑战,继续认真思考知识产权信用的发展战略和运行模式,进一步深入考察并研究国内外信用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为发挥信用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中的独特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学识所限,书中尚有诸多不完善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提出宝贵意见。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一书,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和已有信用研究成果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及各分支系统、科研诚信法治化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
书中次设计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建设框架,包括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以及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六大系统;厘清了各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们互相支撑、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阐述了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之间存在的多层次关系,为科技创新“赋能”和“加码”,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
刘瑛,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执行秘书长,广州、天津、西安、南京、合肥等仲裁委及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05年,创立中国高校个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并担任负责人。曾在香港地区研习法律,到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家及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 刘瑛教授早在2001年就开始关注信用问题,是我国法律界早研究信用体系的学者之一,曾出版《企业信用法律 规制研究》等专著、教材30多部。近年来,创新地界定“知识产权信用”的概念,并从信用角度研究信息数据安全与保护等问题,在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章 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概述
节 信用的概念、本质及其特征
一、信用及相关概念的定义
二、信用的本质
三、信用的基本特征
四、信用的分类及相互关系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的内涵与外延
一、社会信用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二、知识产权信用的内涵
三、知识产权信用的外延
第三节 科研诚信及其相关概念
一、科研诚信的概念及特点
二、科研诚信与科技信用的区别与联系
三、科研失信与科研不端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视角下二者关系的分析
二、信用视角下二者关系的分析
三、综合视角下二者关系的分析
第二章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
节 知识产权信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信用的主体
二、知识产权失信行为
三、知识产权失信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理论逻辑及意义
一、知识产权信用的理论支撑
二、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逻辑起点
三、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意义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的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
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四、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原则
五、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原则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框架
一、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体系
二、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
三、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
四、知识产权信用标准体系
五、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体系
六、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章 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
节 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相关理论
一、征信与知识产权征信
二、信用信息共享与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
三、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的域外立法与启示
第二节 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现状及发展
一、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现状
二、我国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的发展路径
第三节 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建设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的意义
二、知识产权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的基本路径
三、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制度的完善方向
第四章 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
节 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相关理论
一、信用评估评级与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
二、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的理论基础
三、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的功能和作用
四、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的对象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域外信用评估评级制度与知识产权信用评估制度
二、域外信用评估评级制度的启示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现状
一、我国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体系的制度基础
二、我国对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的现实需求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建设与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制度的意义与目标
二、建设与完善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制度的基本路径
第五章 知识产权信用担保
节 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相关理论
一、担保与信用担保的概念及种类
二、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的内涵及范围
三、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的意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域外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担保制度
二、域外主要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特点分析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现状
一、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现状
二、我国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的发展
三、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的特点
四、知识产权信用担保面临的问题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与完善
一、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二、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体系的基本路径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信用标准
节 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相关理论
一、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的内容及范围
三、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的特征与意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域外主要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建设
二、域外主要信用标准制度的特征分析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现状
一、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
二、我国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面临的问题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二、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的完善路径
三、知识产权信用标准制度的具体制定
第七章 知识产权信用监管
节 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相关理论
一、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信用监管的内容及范围
三、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的意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的国际比较
一、域外主要国家的信用监管制度建设模式
二、域外主要国家信用监管制度的特征分析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现状
一、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
二、我国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面临的问题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二、知识产权信用监管制度的完善路径
第八章 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
节 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相关理论
一、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概述
二、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的意义
第二节 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的国际经验借鉴
一、域外主要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状况
二、域外主要国家信用人才培养状况
三、域外主要国家信用人才培养特征分析
四、域外主要国家信用人才培养经验借鉴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现状
一、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制度
二、我国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面临的问题
第四节 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与完善
一、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的目标与原则
二、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制度的完善路径
第九章 科研诚信法治化建设
节 科研诚信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科研领域的信用危机是科研诚信法治化的动因
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是科研诚信问题日趋凸显的助力
三、科研诚信法治化是解决科研失信与学术不端的保障
第二节 科研诚信体系法治化的原则
一、尊重科研伦理原则
二、鼓励科技创新原则
三、科技资源善用原则
四、严格科研评价原则
第三节 科研诚信法治化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量化指标评价模式导致科学共同体随意让渡权力
二、行政监督系统存在利益输送影响公正评价
三、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缺位阻碍信息获取
四、科研不端行为责任约束力度低难执行
第四节 科研诚信法治化建设的基本路径
一、科研诚信制度区别化
二、科研诚信监管契约化
三、科研诚信评价标准化
四、科研不端行为的责任双重化
五、科研诚信教育的义务化
展望: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法治化的构建格局
一、以实现知识产权的高质量发展为终目标
二、守信奖励与失信惩戒两个机制联合发力
三、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形成良性循环
四、科研诚信法治化建设的四个基本路径
五、以诚实信用原则为根本遵循,实现五个原则相互支撑
六、以体系化为基本思路,明确六大系统及其相互关系
附录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附录A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附录B 科研诚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后记
知识产权信用体系与科研诚信》一书,在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和已有信用研究成果基础上,对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及各分支系统、科研诚信法治化进行了比较全面的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
书中次设计了知识产权信用体系的建设框架,包括知识产权征信与信用信息共享、知识产权信用评估评级、知识产权信用担保、知识产权信用标准、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以及知识产权信用人才培养六大系统;厘清了各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它们互相支撑、相互促进、共同作用、缺一不可,形成有效的知识产权信用体系;阐述了知识产权信用与科研诚信之间存在的多层次关系,为科技创新“赋能”和“加码”,对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
刘瑛,教授、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品牌与社会信用研究中心主任。北京信用学会副会长、北京知识产权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执行秘书长,广州、天津、西安、南京、合肥等仲裁委及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05年,创立中国高校个知识产权法律诊所并担任负责人。曾在香港地区研习法律,到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荷兰等国家及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 刘瑛教授早在2001年就开始关注信用问题,是我国法律界早研究信用体系的学者之一,曾出版《企业信用法律 规制研究》等专著、教材30多部。近年来,创新地界定“知识产权信用”的概念,并从信用角度研究信息数据安全与保护等问题,在学界产生了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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